审议意见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6-03-24】 【作者:郑侠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25 年 10 月 11 日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法治永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需进一步增强;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尚需逐步优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有待提升;“裁执分离”未执行案件问题突出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筑牢政治忠诚,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始终确保行政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对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如我在诉”,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意见,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二、聚焦提质增效,深化府院联动。坚持“审判质量是司法裁判的生命线”,统筹把握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持续优化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准确把握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之间的辩证关系。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职权法定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增强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尊重司法权威的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及应诉能力,履行生效行政裁判文书,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加大裁执分离案件执行力度,县政府要对裁执分离案件进行“分片督办”,将逾期未执行案件纳入追责范围,传导压力、激发执行动力。

 三、坚持实质化解,推动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各项工作有机衔接。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动加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法官对原告起诉的释明引导责任,积极引导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或依法变更、追加被告,多措并举增强行政审判化解争议的实效性。注重结合具体案情,积极查明关键争议事实,强化依职权调查取证,为依法公正裁判、实质化解争议奠定事实基础。加大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力度,鼓励行政机关先行化解、自行纠正,支持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明理,提升裁判结果可预期性和公信力。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前置自纠和主渠道作用,统一法律适用,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标准的有机衔接,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四、优化诉讼环境,助推法治政府。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对存在诉讼风险的行政争议,强化诉前调解;加强调解人员、调解经费、调解机制等方面的保障和建设,切实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专项分析报告,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对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缠诉缠访等行为的防范惩治力度,营造良好的行政诉讼环境;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五、夯实队伍根基,提升履职能力。针对性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开展联合培训,共同提升实质化解争议、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治理能力。要补齐配强备足行政审判力量,强化行政审判组织保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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