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和管理议案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6-03-24】 【作者:郑侠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优化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和管理议案

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6月6日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优化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和管理议案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县完成宅基地管理职能移交后,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审批政策,强化审批监管,优化审批流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如审批效能有待提升、收费名目较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和村庄规划制约因素突出等。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系统,建立部门联审联办机制。及时组织联合踏勘。推行代办服务,协助村级完成系统操作。统一特殊情况审批标准,简化四邻意见环节审批。优化村级预审程序,对不涉及农转用的改扩建审批实行村务联席会议预审。

二、减轻审批收费负担。根据农户实际情况,采取减收、免收测绘、鉴定等费用措施,减轻农户经济负担。提供更多更实用的免费通用标准图集,规范通用标准图集设计收费。对低收入农户开通不动产权证办理绿色通道。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定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及时研判妥善解决。结合村庄规划修编及时调整用地规划。对审批冻结的村,要结合实际,条件允许的予以解冻。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要从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程序、强化“建新拆旧”管理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四到场”制度,坚决查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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