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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作者:】

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的综合报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按照《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永委发〔2019〕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国资产权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国有企业共计192家,其中,国投集团、永投集团、水务集团、建投集团、旅投集团、燃气公司、铁投集团、北站公司、嘉宁集团等9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合计95家;其余97家为其他国有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中包括停产、半停产企业合计29家。

截至2023年底,根据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显示,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29.68元,负债总额889.86亿元,所有者权益239.82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4.18%、19.82%、-2.8% 。资产负债率78.77%,较上年提高3.71个百分点;2023年度,全县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合计21.11亿元,较上年增长1.61%;利润总额合计-11.84亿元,净利润-12.07亿,较上年亏损分别增加6.99亿元和6.56亿元。一是对于县属国有企业方面,截至2023年底,9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总额900.97亿元,负债总额680.73 亿元,所有者权益220.2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81.77%、105.46%、34.01%;资产负债率75.55%,较上年增长了8.71个百分点;2023年度,9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的营业收入合计19.79亿元,较上年增长68.55%,利润总额合计-10.2亿元,净利润合计-10.41亿元,较上年亏损分别增加5.82亿元和5.82亿元。二是对于主管部门下属的其他国有企业方面,截至2023年底,资产总额228.70亿元,负债总额209.14亿元,所有者权益19.57亿元,较上年分别减少53.68%、49.16%、76.24%,资产负债率91.44%,较上年提高8.13个百分点;2023年度,其他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合计1.32亿元,较上年减少85.4%。

2023年度,全县国有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7亿元,其中基建投资14.73亿元;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324亿元,上缴各类税费总额1.31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

(1)资产总量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76.99亿元,负债总额52.39亿元,净资产424.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合计199.59亿元,占41.84%;事业单位资产合计277.4亿元,占58.16%。    

(2)资产结构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30.67亿元,占比6.43%;非流动资产446.29亿元,占比93.5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6.75亿元,占比9.8%;在建工程148.75亿元,占比31.19%;无形资产净值1.04亿元,占比0.22%;保障性住房净值0.42亿元,占比0.09%;公共基础设施249.16亿元,占比52.23%;长期股权投资、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0.17亿元,合计占比0.03%。受托代理资产0.03亿元,占比0.01%。此外,部分文物文化资产登记备查簿管理,资产价值不在年度报表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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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购置资产原值188082.53万元,其中新购固定资产61047.86万元,新购无形资产1777.59万元,新购在建工程125257.08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资产以自用为主,仅有少量房产出租。截至2023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941.38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10328.25万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原值10202.96万元,处置无形资产原值115.29万元,处置长期投资原值10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农用地366.56万亩,建设用地21.2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38万亩;园地面积0.22万亩;林地面积6.16万亩;草地面积0.1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5.6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78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0.98万亩。(数据来源:永嘉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

全县在库储备土地3089.65亩,资产价值106.11亿元,同比增加242.4亩、增长8.5%。全年实施储备项目40个,总面积1631.6亩。实际入库1631.6亩,出库1389.2亩。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21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主要矿11种。目前开发利用矿产3种,分别为建筑用石料、叶蜡石和地热,以建筑用石料为主。2023年底,我县正常产矿山3座,筹建2座。全县有效勘查许可证2宗,有效采矿许可证6宗。

3.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林地保有量309.09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6.395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2.07%;森林面积301.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00%。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特产场等地。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1385.59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林木蓄积量为46.894万立方米,占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的3.38%。(数据来源:森林资源一张图)

全县拥有龙湾潭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四海山、五星潭等2个省级森林公园,绿嶂山、东蒙山、石斑岩、岩龙、醉溪等5个市级森林公园。

4.湿地资源情况

永嘉县范围的湿地,具体可以划分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3类,河口水域、三角洲/沙洲/沙岛、永久性河流、库塘、运河或输水河5型。总面积6996.77公顷。在3个湿地类5个湿地型中,以永久性河流和河口水域类型为主,面积分别为3549.15公顷和2733.08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0.73%和39.06%;其它三种类型湿地所占的比例很小,只占10.21%。分布区域主要在楠溪江和瓯江口。(数据来源: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全力施展资产综合管理策略,逐步增强资产运用效率。一是优化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国有企业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对国有企业内部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土地、房产等各类资产,摸清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当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及资产价值情况,明确其市场价值和潜在利用价值。不同资产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对于较高市场价值的资产,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实现资产变现;对于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资产,通过内部调配、租赁等方式进行再利用。二是集中攻克重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严格遵循《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有关要求,以自查抽查相结合方式,督促各县属国有企业对2017年以来使用财政拨付资金修建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面细致抓排查,强化国有企业责任意识。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增强底线意识,严防违规建设楼堂场所,进一步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监管;根据2023年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年”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国有企业账户清查,指导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规范化。三是落实养老托育服务减租政策,助力行业纾困解难。聚焦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县养老托育服务业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租金45.84万元,减免租金工作完成度达100%。进一步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四是加强国企采购综合监管工作,推进国有资产经营发展。完善企业采购工作流程和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促进降本增效。严格依规审核审批国有企业采购方式、采购模式,促进增收节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全链条管控,对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履约评价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2.奋力助推实体化运营工作,加快转变国企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国企市场化运营改革。督促各县属国企立足实际、深挖潜力,谋划打造特色项目和优质产品,拓宽营收来源,提升经营效益。如永投集团积极谋划乌牛码头投资建设项目。二是不断深化国企劳动用工改革。进一步优化用工总量管控,拓宽人才招引渠道,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加强对新进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县属国企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三是稳妥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县属国企在市场化运作的下属子公司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破除平均主义,实现薪酬按业绩贡献分配,建立有高有低、能升能降的分类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更好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如旅投集团积极谋划实施下属企业“1+6”改革试点工作。

3.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监管,精准把握投资风险。一是加强国有资产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和运用。县国资国企线上智慧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均已同步开展试运行。监督指导县国有企业及时录入资产数据,对包括人事、财务、资产产权等模块的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录入,已录入房产1000余处。实现从“进口”到“出口”全方面掌握国有企业资产底数情况。二是加强国有企业限额以下工程监管。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永嘉县限额400万以下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从监督视角入手,聚焦工程建设管理重难点问题,着力规范发包前中后全流程,以“操作规范、审批高效、阳光交易、监督有力”为目标,有力促进我县微权力e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数字化监督管理,客观精准把控企业各阶段人员调配的合理性、资金运作规范性等状况。

4.聚力强化党的坚强领导,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成立中共永嘉县直属国有企业机关委员会,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企业改革全过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国企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坚持以党建为龙头,以党员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好顶层设计,明确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和操作规范,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三是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不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国资国企队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制度先行,不断拓展管理思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要求,持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出台了《永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永财资〔2023〕432号)等系列管理办法,优化更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管理,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对本级国有资产监管负总责,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总体要求,充分压实各主体责任。

2.规范业务程序,提升管理效率。一是做好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遵循《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安排,将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予以推进,编报机制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全县278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年度报表编报的组织、审核、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优化资产处置日常审批。以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批流程为前提,调整简化资产处置流程,强化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数字赋能资产管理。依托资产云共享云平台,以资产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导向,建立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和资产收益全流程监管体系。

3.加强资产盘活,释放资产效能一是系统建立资产盘活台账。按照“清底、确权、盘活、考核”八字方针,形成资产“一本账”,对2022年以来包含房产、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设备、支持现代社区建设的资产盘活情况应报尽报,全面审核。二是加强资产调剂使用。2023年共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109笔,涉及资产原值5465万元,其中调剂利用房屋原值3267万元,调剂利用设备原值1960万元,调剂利用家具用具原值130万元,调剂利用其他资产108万元。三是支持现代社区建设。通过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资产,2023年我县共开放共享操场广场等活动场地26处,开放共享停车位、卫生间共11个,用于社区服务的房屋8处。四是促进资产共用共享。通过建立虚拟公物仓,将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线上管理,供有需要单位调配使用,2023年公物仓盘活自动化设备、家具等资产63件,账面原值25万元。

4.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针对县经信局原旧城改造涉拆房屋、科技局原办公楼、公运中心原道班房、原社保办公楼等25处实物早已划转或拆除,仍一直挂账的房产,按照“尊重历史、流程规范、材料齐全”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补办资产调拨或报废等处置审批手续,推动各单位做到账实相符。二是积极配合审计审查。按照同级审计要求,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待盘活资产信息等材料,获审计反馈: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待盘活资产信息等,按规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并根据盘点结果对相关资产进行调剂、出租、处置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谋划发展“蓝图”。一是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扎实推进。《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完成规划公示、规划听证、专家论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温州市局审查等规定程序,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查。二是县域城市设计不断优化。聚焦市“一核十片”片区规划,结合瓯江新城发展规划,完成瓯江北岸综合发展规划中间成果,着力实现重点区块城市能级和中心城区首位度“双提升”;已完成黄田片区高铁新城控规修编和城市设计,有序推进岩枫一体化暨岩头镇中心镇区城市设计、桥头-桥下-金溪三镇一体化城市设计、三江-乌牛沿江片区控规修编和城市设计。三是各级规划同步推进。开展县域控规实施评估和规划管理单元划分工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纳入省级方案并上报;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水岩山水景观区详细规划获省林业局批复并实施;中心城区和县级成片开发方案取得批复。

2.牢记“国之大者”,耕地保护见成效。一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强化“耕地智保”场景运用,安装并投入运用高位铁塔探头228个;建立田长制责任体系,现有村级田长524名、村级巡查员867名;建立县级田长办专班,3名人员实体化办公。二是全力推进非耕地图斑核实处置。全面核实部下发、省下发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图斑,圆满完成11382亩耕地保有量缺口和7973亩永农保有量缺口补齐任务,顺利完成耕地保护考核任务。三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完成1468个8704亩非农化问题图斑处置销号。四是稳步推进永农集中连片整治。抓好“三个一号”工程,完成11个百千万永农连片整治项目,入库7581亩,完成率252.71%。

3.提升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腾空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655亩,完成率121.84%;其中2009-202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2774亩,完成率121.78%。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885亩,完成率221.71%;其中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1335亩,完成率222.5%。工业用地供应1226亩,完成率144.24%。盘活存量土地1143亩,完成率152.39%。土地收储885亩,完成率147.5%。

4.谋划要素增量,服务项目强保障。一是全力攻坚垦造耕地。全年入库项目33个,新增耕地336亩、水田1627亩;新立项4批93个项目,涉及垦造耕地3413亩、旱改水5885亩;成功解除历史冻结项目6个,新增耕地587.3亩、水田250.3亩。二是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全年完成投资额26.74亿元,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621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3872亩,垦造耕地223亩,建设用地复垦9.27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395亩。三是大力争取用地指标。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699亩、跨省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50亩、国家计划指标323.4亩,争取国家和省统筹占补平衡耕地70.4亩、水田62.3亩、粮食产能49492公斤,获温州市人民政府周转借用占补平衡(水田)指标781亩,有力保障比亚迪、瓯北全域工业治理、白水马岙工业等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及我县配套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顺利落地。报批9个计划批次308.38亩,单独选址重点工程4个399.78亩,其中温州北站互通工程为全省首个获批的“百大”项目;完成永嘉抽水蓄能征地前期工作。

5.突出生态建设,绿水青山促发展。一是“林长制”走深走实。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开展各级巡林督查32次,事件处置2起,日均护林巡护400公里。二是绿化造林硕果累累。完成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68万亩,完成率108%,油茶抚育1200亩、油茶新种2000亩,建设“一村万树”4个,创建森林城镇1个(南城街道),森林覆盖率达75%,绿化率96.6%,森林蓄积量达1347.7万立方米。三是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显著。全年完成防治面积47.43万亩,完成率106.9%;清理松枯死木26.37万株,完成率116.3%,疫木除害安全利用10656吨;疫情发生面积同比减少5.25万亩,下降率11.84%;松枯死木同比减少9.9万株,下降率38.65%,连续四年呈现双下降趋势,疫情传播得到遏制。四是森林防火能力不断增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补植防火树种木禾1万株,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7公里,推进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同建设项目7个23公里;申报中央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7个。五是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编制《永嘉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完成南城街道麻山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桥下镇上村坑底垅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和云岭乡南陈地热等3个矿山企业数字化基础建设;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和2023年度矿业权人网上信息公示工作;完成桥头镇瓯江采沙治理工程恢复治理转型利用,面积22.1亩。

6.严格审批执法,切实保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依法合规做好各类用地审批。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66件、规划设计条件76件、用地规划许可证48件、工程规划许可证143件、规划核实132件、土地复核106件、林地行政许可117件,收取城市配套设施费2亿元。二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确权工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改革背景下不动产登记的拓展,相当于为自然资源“上户口”。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23年完成北溪水库、大坦水库权籍调查入库,金溪水库、菇溪流域永嘉段完成权籍调查等成果已经市级检查合格,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已报部审核。三是从严开展土地执法。依法全力抓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 ”攻坚行动和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巡查执法1986次,巡查人员6426人次。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执法检查56次,其中双随机检查49资专项检查7次,掌上执法率100%;事项覆盖抽查19次,覆盖率100%。四是积极开展动物保护工作。2023年,永嘉县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作用,共开展救助野生动物102次,救护野生动物115只;牵头建立了永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监局等多部门开展野保宣传和执法“清风”行动,出动执法28次,检查重点场所185个,清理网套5张。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国资国企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相比市国资委和其他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我县国资监管人员力量和专业性相对不足。同时,各县属国企普遍规模较小,也存在内部管理力量不足,抓内控能力不强,合规化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

2.县属国企经营效益有待提升。县属国企成立时间普遍较短,基本依赖或依靠政府来项目、来资金、来资源,市场化运营程度较低,加之人员和技术等因素的积累与传承基本属于空白,在盈利项目的谋划和打造方面一直举步维艰,成效不大。

3.县属国企投资管理行为有待规范。部分县属国企没有聚焦自身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没有长期发展规划,投资领域众多,却不能形成核心产业和核心竞争力。部分县属国企没有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在前期可研、中期跟踪和后期评估方面没有做到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没有动态监控投资项目全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职责分工落实不够到位,财政部门管得过多、过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流于形式,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二是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配套管理办法出台时间较早,实施多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亟待重新修订和完善。

2.资产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部分单位内部管理部门不健全或者管理部门设置不合理,难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流程的全面监督和评价。部门单位没有建立规范的授权审批控制制度,导致单位内部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处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不利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部分单位经历重组、拆分等阶段,再加上受历史原因影响,在新增资产配置时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资产配置预算没有经过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缺乏科学有效的约束机制。

3.资产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重财轻物,普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健全。二是部分单位未设置专职资产管理员,且缺乏较专业资产管理及账务处理等重要的专业性知识,工作质量欠佳。三是财务及资产管理员岗位人员更换频繁,工作难以有效衔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自然资源相关权能体系的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管理主体不明确、权属不清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存在基础资料收集难、基础数据不够实等问题。

2.执法监管还有短板。一方面,自然资源基层管理队伍薄弱,巡查监管难以全覆盖,另一方面,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执法边界不清晰,导致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非法使用林地等现象仍有发生。

 3.占补平衡资源匮乏。省自然资源厅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新增列入土地整治负面清单,全县三分之二以上地区被限制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难以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目前我县水田规模仍然倒挂,严重制约项目报批。

 4.建设用地量少且分散。永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较为分散,受地形因素制约影响较大。一方面,县域内建设用地多沿水系分布于瓯江北岸、楠溪江两岸的二级台地上,空间分布较为分散,不利于空间组织。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各类用地供需有待协调。

四、推进我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和举措

(一)改革攻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理顺国资国企管理体制,健全国企监管体系。持续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逐步优化调整监督机制,继续提升国资监管“数智化”水平,探索与农商行开展“财资宝”的合作与开发,加强对县属国企大额资金存放与使用、工资福利发放等方面的实时监管,继续加强国企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快形成国资数字化监管闭环。

2.进一步强化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提升国企经营效益以国企综合考核为抓手,督促各县属国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谋划实施盈利性项目。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新入职员工业务能力培训等工作,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更好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3.进一步引导规范国企投资行为,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探索建立县属国企投资决策机制,打造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业务结构更加清晰、核心能力更加突出的优势企业。加强县属国企投资管理,督促县属国企制定投资管理办法,强化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动态监控投资项目全过程,根据项目进展、效益及风险状况适时调整策略,最大程度避免投资风险。

(二)多措并举,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1.拔高站位,健全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资产管理新形势新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从“入口”到“出口”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二是推进绩效评价。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实现特定政策目标为导向,探索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推进资产绩效评价结果与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三是健全监督体系。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所属单位的管理责任,结合数字化监管平台,压实资产管理具体责任,逐步实现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衔接。

2.夯实基础,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一是优化资产报告编报机制。按要求落实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资产年报等报告的填报审核工作,筑牢资产管理数据基础。二是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厚实资产管理人员储备。

3.数字赋能,优化资产管理效率。一是推进资产共享云系统建设。紧跟省厅部署,持续推动资产共享云平台升级迭代,逐步将全口径国有资产纳入资产共享云平台监管范围,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房产、车辆、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资产的基础管理,实现财政资产监管到单位内控全链路管理。二是深化公物仓运作。结合存量资产盘活、政府“过紧日子”等要求,以虚拟公物仓为载体,将部门闲置、低效运转、超标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集中调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压实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关于自然资源“两个统一”的要求,切实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技术和价值管理,完善产权和有偿使用制度,采用“资源资产+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资源资产和生态属性相协调,突出适应市场经济规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支撑和国民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统筹协同。

2.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梳理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在底线管控的基础上,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科学、合理、高效管理,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3.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强化用途管制,严格项目审批,一般项目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地、湿地等生态空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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