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4年2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加强依法保护楠溪江议案》的调研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优化工业用地供给质量促进工业发展提质增效议案》的调研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食药环资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强依法保护楠溪江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优化工业用地供给质量促进工业发展提质增效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审议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批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四、工作评议
对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五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五、专题询问
关于全县旅游发展情况。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按照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规定,做好“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
七、履职评议
对县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
一、听取和审议县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矿地结合开发利用和项目工程山体开挖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及搬迁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共富工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社会救助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永昆保护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行政应(败)诉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单村水站提升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青年发展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固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