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晨晨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24年9月25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晨晨为永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 哲的永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