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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作者:】

2023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政府组成

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

(2023年3月1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增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促进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县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列为2023年度评议部门。为保障评议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促进被评议部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加快推进县委“拥江融入、产城融合”决策部署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议内容

换届以来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三)工作实绩,包括依法履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以及争先创优的情况; 

(四)效能行风、担当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三、具体安排

整个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至5月)

1.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2.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

3.召开部门工作评议动员会,部署评议工作任务。

(二)调查研究阶段(6月至10月)

l.评议调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

2.征求被评议部门服务对象、人大代表、乡镇(街道)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建议;

3.征求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派驻纪检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4.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评议调查组关于调查情况的汇报,拟定评议调查报告,研究确定召开评议会议事宜。

(三)评议阶段(11月份)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议评议的主要程序:

1.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2.评议调查组作调查情况报告;

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

4.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同评议调查组对调查情况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交由被评议部门研究处理。

(四)总结整改阶段(12月至次年一季度)

1.被评议部门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2.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评议调查组跟踪监督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

3.次年一季度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1)被评议部门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2)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部门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

(3)公布测评结果;

(4)测评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委报告评议结果,并通报县人民政府,函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4.对整改不力的,责成被评议部门限期重新整改。对拒不落实评议意见、不整改或重新整改后仍不满意的,可依法提出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四、工作要求

工作评议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始终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议调查组要认真履责,制订工作计划,有序推进调查、评议、监督落实等各项工作。被评议部门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妥善处理好推进中心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议调查组要树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调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又要提出改进意见,力求评出正气、评出干劲、评出动力。被评议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实报告工作,提供有关资料。

(三)边评边改,务求实效。评议调查组要抓好评议意见的反馈和整改意见的监督落实工作,促进被评议部门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被评议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坚持边评边改与评后集中整改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工作评议调查组成员名单

2. 2023年部门评议工作规程及有关要求


附件1

工作评议调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司法局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潘剑永

副组长:周宁国   高哲熙   

成  员:李福华   相关专委或工委委员

联络员:黄若伟  (联系电话:523167)

第二组:财政局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胡宋孝 

副组长:余承宽  谢小和   陈东勇

成  员:谢一蓬  胡  强   相关专委或工委委员

联络员:吴  昌(联系电话:680601)

第三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汪金琰

副组长:李永绍  杨大力  

成  员:朱清东  相关专委或工委委员

联络员:郑侠娅 (联系电话:686507)

第四组:卫生健康局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陈立新

副组长:麻久燎  徐海国  

成  员:周崛华  相关专委或工委委员

联络员:陈新源 (联系电话:622625)

第五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评议调查组

组  长:麻伯崇

副组长:王建新   

成  员:厉建兴  相关专委或工委委员

联络员:胡晓琼  (联系电话:611233)


附件2

2023年部门评议工作规程及有关要求

项目

时间

基本任务

工作要求

召开部门评议工作动员会

3月

参会人员:各评议调查组成员,被评议部门中层及以上干部。

会议议程: ①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话;

②评议调查组领导讲话并部署具体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动员会议可与调研汇报合并一起召开。

召开调研汇报会

4月~6月

会议地点:各被评议部门

参会人员:各评议调查组成员,被评议部门在岗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会议议程:

①被评议部门汇报今年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②与会人员讨论;

③评议调查组领导讲话。

各被评议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各评议调查组应事先了解掌握):

①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清单完成情 况(县委全会、人代会及重要专题会议和省市下达的年度任务);

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

③效能行风、担当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

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⑤贯彻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近两年败诉情况。

召开各类座谈会

7月

根据实际需求召开。


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乡镇(街道)意见

8月

结合代表活动组织开展。

征求意见时代表应填写调查问卷。 

征求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9月

由各评议调查组组长带队,分别征求县委领导、分管副县长的建议意见。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10月

①各评议调查组根据调研情况拟定评议意见;

②主任会议听取各评议调查组关于调查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召开部门评议会议事宜。

评议调查材料应包括:

①各次意见征求情况;

②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实施方案里涉及的5个方面内容);

③下步整改意见。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

11月

①听取和审议各被评议部门工作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评议调查组评议意见;

③县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机构和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工作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评议意见交被评议部门研究处理。


被评议部门组织整改

12月

被评议部门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①被评议部门对照问题逐项抓好整改。

②评议调查组继续做好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

次年一季度

县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视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可作出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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