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培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经2023年11月30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培春为永嘉县民政局局长;
刘大力为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 昊为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 昊的永嘉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汤森海的永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胡益智的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胡培春的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