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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14】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的审议意见

2023年11月17日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10月31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就“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省级文明县创建是县委主抓的中心工作,年初提出了“力争在2023年获得浙江省文明县荣誉称号和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目标要求,省级文明县创建推进会再次强调要全力打赢创建省级文明县攻坚战。县政府认真贯彻积极实施,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我县形象品质双提升取得成效但对照标准,对比其他先进地区,尚存在城区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创建整体氛围还需加深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压紧压实责任。要紧紧围绕“力争在2023年获得浙江省文明县荣誉称号和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这一目标,认真研究我县“创文”过程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完善“创文”工作牵头抓总和责任落实机制,统筹落实好全县“创文”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省级文明县创建示范打造行动重点任务清单”以及“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持续发力,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抓达标。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逐一开展“拉网式”梳理检查,一项项“过筛子”、一个个补漏洞。要进一步厘清“创文”各场景中各部门单位的职责界限,消除职责不清领域或执法薄弱领域责任落实的“模糊点”和“空白区”,特别是几家重点单位,如街面执法涉及的综合行政执法与交警、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涉及的市监与综合行政执法、五水共治涉及的环保与水利、城市市政改造提升涉及的资规与住建等单位,要分清主辅,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健全常态化创建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坚持精细化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动态日常治理相结合,推动创建工作精细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提升服务供给。在财政支出日趋紧张的当下,“创文”工作更要有的放矢,精准对号,干一事成一事,杜绝为创建而创建的形式主义,确保城市基础设施达标。要全面治理背街小巷、小广告“牛皮癣”、飞线充电、“蛛网飞线”;加强城市绿化,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加快落地鹅浦公园二期、乌岩山公园二期项目;加快投用城市规划展示馆、文化小剧场、博物馆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在大拆大建的城市开发中,尤其要加强城市公厕、盲道、口袋公园等公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升社会人文关怀;要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小区生活设施和居住环境;要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限期落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培育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企业和产业。

三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文明城市建设“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城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要针对城市管理短板弱项,分析原因,拿出切实有效措施。要加强交通秩序和道路维护管理,优化交通组织,改善交通状况。要加强停车管理,破解不同时间段和不同地段停车需求、供给不对称问题;要深入谋划、系统布局,完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机关单位也要创造条件,打破深院高墙,探索内部停车场共享计划并适时对外开放,缓减停车难现象。要加强二轮、三轮电动车管理,惩治交通违规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要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服务和规范管理,做到选址科学,安全便利,让交通出行既有绿色也要文明。针对农贸市场、“马路市场”、车载流动摊贩等问题,要化解民生需求和有序经营矛盾,解决“吃饭是头等大事”问题;要针对道路改建同居民商户工作生活矛盾问题,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争取将好事办好办美。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建设新模式,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做好垃圾分类,整治小区高空抛物痼疾,不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和居住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合力。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依托学校和基层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创建宣传进网格”等主题活动,引导文明言谈、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经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要拓延“创文”宣传阵地,加大公益广告设置密度,开展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知晓、理解、支持“创文”工作,着力引导广大群众凝聚培养城市主人翁精神,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文明创建工作格局。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好“红黑榜”和“曝光台”作用,广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报曝光不担当、不作为、不文明行为,不断凝聚向上向善正能量,让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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