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议意见

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行政审判助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07】 【作者:】

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优化行政审判助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23年8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优化行政审判助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监督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行政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步,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征迁类败诉案件多发,行政诉讼“双下降”形势严峻;部分案件审理时间较长,裁判说理不够充分,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有待提升,调解经费、调解人员等要素保障不够;个别相对人滥用诉权问题较为严重,“裁执分离”案件实际执行率较低;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政审判工作既是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更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司法救济、保护其合法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对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寓监督于支持、监督就是最大的支持等理念,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之间找准结合点,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者”“支持者”“助力者”,确保行政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提升质效,努力适应行政审判形势任务需要。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流程管理和质量效率检查、评查、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强化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更加注重对庭审过程和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突出对重点争议证据的认证说理以及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辨法析理,增加必要的现场勘验、主动调查,提升裁判的说服力和现实的可执行性。准确把握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之间的辩证关系,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职权法定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增强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和尊重司法权威的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及应诉能力,履行生效行政裁判文书,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加大裁执分离案件的督办力度,县政府要对裁执分离案件进行“分片督办”,将逾期未执行案件纳入追责范围,传导压力、激发执行动力。对“执行难”案件,县法院应同事权单位加强会商研判、联动协作,从平稳处置的角度研究执行措施。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前置自纠和主渠道作用,统一法律适用,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标准的有机衔接,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四、进一步提升能力,全面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公正司法为核心,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行政审判队伍,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要补齐配强备足行政审判力量,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稳定,加强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和业务素质,增强庭审驾驭和处理复杂棘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对存在诉讼风险的行政争议,强化诉前调解;加强调解人员、调解经费、调解机制等方面的保障和建设,切实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对已起诉尚未开庭的案件,切实做好应诉工作;对未结但已预警败诉的案件,切实加大协调力度。县法院应持续助推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众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要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个别相对人滥用诉权,加快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回到项部】 【邮件转发】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