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家彪请求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0-11】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家彪请求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28日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金家彪本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家彪辞去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