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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嘉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01】 【作者:】

关于永嘉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嘉县审计局局长   汪显华

2017年7月26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永嘉县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多来,县审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作用,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较好地发挥了审计职能。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共完成18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543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597万元,应上交财政资金5091万元;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97个,核减投资额5226万元,净核减率5.67%;向县纪委、公安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0起。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58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4.20%,比上年增长11.5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858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8.30%,比上年增长13.30%。

按照现行分税制、“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的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2958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7418万元(返还性收入174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1879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98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7813万元,上年结转使用4370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02万元,调入资金5832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13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69万元,其他调入581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61217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97813万元,当年可用资金691913万元;当年总支出60858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850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84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64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6386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7.20%,比上年增长27.60%;当年上级补助收入177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800万元,上年结余64249万元,调入资金7263万元;当年总支出20396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800万元,调出资金51339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455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4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9万元(调出资金),结转下年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445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1817万元,年初结余416426万元,年末结余589060万元。

(五)财政专户收支情况:年初结余37578万元(含廉租保障房资金708万元),本年收入34256万元,本年支出40018万元,年末结余3181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结余17026万元、社保专户6503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县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1.82亿元。2016年我县限额内债务情况:年初余额391686万元,当年新增121950万元(其中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71950万元),当年转出债务2300万元,年末余额511336万元,比年初净增加119650万元,增长率为30.55%。当年置换债券1356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我县财税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与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围绕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财税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

——稳增长,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化解因经济形势、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带来的压力,加强综合税收分析,扎实推进税种管理,抓好重点税源监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9亿元,同比增长11.50%,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4.20%。二是积极进行置换债券,全年置换债券135613万元,节约财务费用约2933万元,通过置换债券优化了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降低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压力。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6年县财政累计提供11.14亿元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贷款到期转贷资金难问题。

——惠民生,保障重点投入。一是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48.45亿元,占比达79.60%,其中教育支出16.9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6.25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38亿元,分别增长15.12%、6.13%、18.01%、10.94%,保持了较高的增幅。二是持续压缩公务支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县级“三公”经费支出3733.68万元,比2015年下降7.92%。

——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抓好“营改增”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联合国税局做好“营改增”有关工作,顺利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新旧税制转换,实现门征开票业务无缝对接。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财政总预算、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总决算、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均按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出台《永嘉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防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四是推进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县财政局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较好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了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大预算附表衔接不够根据2016年预算草案反映,2016年预算通过政府性基金调入8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草案附表及政府性基金支出草案附表均没有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草案附表中调出资金200万元,但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草案附表没有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9140万元,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18560万元,但在社保基金收入草案附表也没有表现出来。上述一类预算的支出或调出资金尚未在另一类的收入项中找到具体对应。

(2)预算编制数据未与指标管理数据实行有效对接。一是预算编制指标没有全部录入指标管理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汇总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728602万元,指标管理系统录入数656556万元,上述指标管理系统指标合计占年初部门汇总的90.11%。主要原因系年初代编项目因未执行而没有录入所致,同时预算指标管理系统指标仍采用手工录入,没有与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对接。二是录入的预算指标存在“串户”现象,如录入指标管理系统时将公用经费录为人员支出,将项目支出录为基本支出。三是指标类型录错,如将指标追加录到预算调整、年初预算。

(3)指标管理系统不能区分省市专项转移属年初预算或当年追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上级补助拨款99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上级补助拨款18325万元,当年实际安排公共财政上级拨款117898万元,安排上级政府性基金拨款9451万元,但在指标管理系统中无法区分上述指标支出属于年初预算还是当年追加。

(4)代编预算存在的问题。一是代编规模较大,2016年度县财政局预算代编共计188171万元,比上年增加19580万元,占人大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总额的22.24%。二是执行率低,代编预算当年实际执行103452万元,执行率为63.63%。三是个别指标分配下达迟,如其他教育支出中年初切块预算教育装备经费1200万元,当年12月19日下达指标到69个学校1189万元,12月29日又全部收回。

(5)预算追加存在的问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追加率高,2016年经县人大批准的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数为462973万元,当年本级追加37661万元,本级追加率为8.13%。二是追加预算收回率高,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全年预算追加54868万元,年末未用收回6879万元,收回率为12.54%,追加的专项资金执行率为80%以下有138项,其中当年追加、当年全部未执行的有65项,金额1424万元。三是预算追加办理时间滞后,在2016年9月30日后办理追加金额19614万元,最迟办理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

(6)部分预算安排方式与实际情况不符。一是政府性基金执行率低,2016年报县人大批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2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75426万元,执行率为62.83%,主要原因为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3863万元,仅完成年初预算278220万元的58.90%。年初安排上级政府性基金1832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省市转移7417万元(含年初预算及当年追加),仅占年初预算的40.47%。二是专项资金支出执行率低,通过指标管理系统分析发现,专项资金执行率在50%以下的共有1452个项目,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987个项目金额27300万元。

(7)县三电办投资收益未及时收缴国库。延伸调查发现,自2015年至2016年永嘉县人民政府三电办公室收到投资收益332万元,未经预算支出农村路灯补助等44万元。截至2017年3月底,县三电办银行存款662.93万元,未及时收缴国库

2.财政资金管理情况。

(1)暂付款长期占用结余。2016年末预算内外其他应收款及预拨经费合计319696万元,其中:预算内其他应收款及借出款项余额70024万元,预算内预拨经费46400万元,预算外暂付款余额203272万元,预算内外账龄三年及以上分别为99%、39.12%。上述其他应收款、暂付款及预拨经费基本上属于列支项目,实际已形成支出,无再收回可能的金额167616万元。2016年末本级财政账面存量资金(结余)143748万元,实际银行存款40662万元,差额103086万元。财政结余长期被暂付款、预拨资金占用。

(2)部分社保基金未执行竞争性存放。2016年永嘉县财政局社保专户存在部分到期需转存的定期存款及新增定期存款未按规定执行竞争性存放,不利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3)预算单位银行存款未及时盘活。至2016年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管委会财政组2016年底银行存款账面余额20209万元,机关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8795万元,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5243万元,如县经信局有204万元、林业局有167万元,均已明确可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4)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16年以前年度的应缴其他收入尚有155.90万元至审计日没有上缴国库。2015年末应缴专项收入162.49万元直到2016年5月才入库。2016年3月末应缴罚没收入1024.25万元直到当年5月才入库。

(5)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基建账户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仍然采用申拨方式,2016年全年拨款72587万元。二是全县有26个部门直接向各乡镇(街道)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拨款16813万元。

3.其他财税政策执行情况

(1)职工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重复享受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普遍存在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重复享受现象,至2017年4月11日,全县共发放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生育津贴1453人次,金额1515.54万元。截止2017年7月7日,经各有关单位自查,已收回重复享受部分资金1291万元。同时,县委、县政府发文调整了生育津贴拨付方式,今后生育津贴一律先拨到本单位再根据情况扣回。

(2)撤销的财政专户资金未上缴国库。2016年县财政局共撤销10个财政专户,其中5个专户银行存款余额2086万元尚未调入国库。

(3)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未落实。我县尚未根据2014年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1号)要求,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4)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未执行。我县国土、住建部门在执行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及房屋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时,尚未执行到位。

(5)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问题。县住建局应免未免四家卫生院房屋登记费2650元;县地税局应免未免小微企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754.93元。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2016年下半年以来,县审计局共实施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及2个指挥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一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浙江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资质分立后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二是雁楠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三个“三改工程”直接发包给不具备水利施工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施工。

2.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采用邀请招标;一期电梯工程采购和装饰工程设计等5个项目总额1011万元,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是县瓯江北片防洪堤工程建设指挥部,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与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签订该工程基础桩检测及分析技术服务合同,结算金额88.85万元。

3.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把关不严。一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程多结付费用15.86万元,同时工程进度款审核把关不严、变更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雁楠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多结付工程款2.38万元。

4.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其他问题。一是县社会福利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委托设计部分内容重复,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承包单位浙江兴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到期后,未继续提交履约担保;监理单位在桩基工程报验申请时,将部分不合格桩基按合格签认,质量监督存在失职行为。二是雁楠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存在发放长期不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全县部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调查了沙头镇福利村、鹤盛镇郑源村等17个行政村,对被审计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瓯北街道27个行政村的村级债务、老人协会资产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干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违法违纪问题较多。审计调查的17个行政村,发现沙头镇福利村、鹤盛镇郑源村、碧莲镇槎川村等4个村存在村干部虚列支出,套取集体资金或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2)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混乱,违规操作普遍。主要有违反公开招标及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程序,项目合同签订及验收结算管理缺位,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现象多,村级工程建设存在挂靠施工现象或转化到老人协会实施,工程筹资款项账外坐收坐支。

(3)“三资”处置决策不透明,集体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三资”处置未按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未签订资产处置协议,或未按规定通过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二是村集体收入管理混乱,集体收入应收未收,村集体收入长期未入账。三是沿江部分村集体房产等租金收入未依法缴纳税款。

(4)沿江地区村级债务风险隐患较大。瓯北街道27个村中有9个村存在举债情况,对外借款总规模达1.23亿元;个别村借款年利率高达24%,村级自有收入不够偿付利息,偿债能力差。

(5)村级老人协会资产资金存在监管盲区。2016年瓯北街道27个行政村中有25个村的老人协会自报拥有地产(房产)合计82处,资产价值6770.07万元;2014至2016年,瓯北街道27个村老人协会收入合计1.53亿元,支出合计达到14793.03万元;同时,厂房、店面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混乱,权属不清。

2.永嘉县2016年政府融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资金管理不善,大量建设资金闲置。41省道福沙段等6个项目2016年平均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合计28780.50万元,而平均月支出合计7816.21万元,银行存款数是支出数的3.68倍。

(2)工程推进不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抽查14个单项工程已有9个超合同工期,截止2016年底,体育两馆主体工程已延期1000天,瓯江治理工程已延期601天。

(3)项目管理薄弱,监管不到位情况严重。一是西溪河道三期Ⅰ、Ⅱ标段将技术负责人从一级建造师更换为二级建造师。二是41省道福沙段等5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收取人员变更违约金298万元。三是有瓯江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存在考勤签到表造假情况;菇溪河壬田段项目部没有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实行考勤管理,由其自行签到,考勤管理流于形式。

(4)变更审批不及时,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永临大道、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等工程项目存在工程变更审批时间长、未批先建情况。如,县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20份总额380万元工程联系单、瓯北小微企业创业园珠岙时尚轻工园厂房建设工程23份总额600万元设计变更联系单均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5)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监督薄弱。一是瓯北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二是菇溪河道等5个项目多支招标代理费6.85万元;永临大道二期工程多支预算审查费9.54万元。三是西溪主河道三期工程重复列支京岸村垟岸4亩未利用地的征地补偿款16万元。

3.2016年度城乡保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环卫费征收不力,财政负担重。2015年、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保洁资金分别为1.31亿元、1.36亿元,分别占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44%、2.23%,财政负担较重。但近三年,除上塘收了207万元外,其他镇街均未按规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征收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同时我县绝大部分工业垃圾运输、处理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即使个别自运企业,其处理费仍由政府承担。如,2016年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共处理红蜻蜓集团、峙口造纸厂工业垃圾13229吨,处理费79.37万元均由住建局结算。

(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消纳能力不足。县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日处理能力约为700吨/日,已不能满足全县日均垃圾产生量约900吨。由于全县尚未建成工业垃圾处置终端,工业垃圾乱运输、乱堆放、乱焚烧乱象丛生。截至2016年末,全县仅岩头镇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式投入使用,鹤盛镇、巽宅镇等7个镇街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都在立项批复或建设阶段,瓯北街道无建筑垃圾填埋场。乌牛街道码道垃圾中转站建设过于缓慢,2011年9月立项后至今尚未完工投入使用。

(3)城区保洁考核机制不力,服务外包监管缺位。抽查瓯北、乌牛两街道发现,其保洁外包监管模式存在缺陷,奖罚不分明,未达到激励效果。县文明办考核奖励80%部分应直接发到一线环卫工人,但实际未得到有效落实,如2016年上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收县文明办考核奖励84.94万元,当年实际奖励一线环卫工人仅33.68万元。由于外包公司保洁不力,临时清理费用支出已成乡镇街道的常态,增加了政府支出。如瓯北街道外包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包含突击清理项目,但2016年仍然支付考核整改临时垃圾清理52.74万元、其他突击清理费用29.87万元。

(4)国有资产存在监管漏洞,流失风险较大。保洁外包后瓯北、上塘、岩头3个镇原30辆保洁车处于停用状态,乌牛街道原有62辆保洁环卫车无偿供中标公司在承包期限内使用。采购信息未共享,垃圾桶采购单价相差大,桥下镇、大若岩镇共71.05万元农村垃圾桶均没进行政府采购,6个城管部门无完整的垃圾桶出入库管理、登记记录。

4.永嘉县部分公立学校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学校预算追加率高。抽查12所学校总预算追加率达30.50%,如枫林镇中学、永临中学、县第三职业中学预算追加率分别达123.35%、41.13%、34.89%。

(2)教师培训与任教学科关联性不强。11所学校有87人次教师外出参加养生保健、茶文化与茶艺等与教学活动、任教学科关联性不强的培训,如:枫林镇中心小学、朱涂中学教师参加关联性不强的培训占全年培训费用支出分别为21.49%、18.25%。

(3)个别学校违反阳光招生政策,山区教师资源闲置。县外国语实验小学、瓯北第七小学2所学校16名学生招录工作违反县招生政策,县外国语实验小学对2013年至2016年秋季新生招录审核资料失管;《永嘉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对我县明星以上工业企业人才子女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择校就学的“企业人才”部分标准限定较低。陡门小学等5所学校的班师比虽符合有关规定,但师生比均低于1:10,如,陡门小学有教师9名,在册学生9名,班级3个,师生比1:1,班师比1:3,山区教师资源闲置多,校网布局不合理。

(四)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去年以来,县审计局对县交通局、公路管理局、招商局、港航管理局、林业局、工商联、体育局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县公路局超范围发放津补贴,2014年将2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合计50.68万元调剂用于发放全体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县协作办(招商局)超发2014年度个人车补2.06万元,违规发放兼职工作补贴0.40万元。审计后上述事项均已自行全额清退。

2.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县林业局下拨岩坦镇、桥下镇等5个镇账面累计43.71万元的林业专项资金已结转两个年度以上没有安排使用。县体育局拨付县体育总会工作经费,至2016年尚结余75.75万元。

3.县港航局资产出租管理不合规。县港航局2015年起将经营性资产统一租给县星诚港务有限公司,未实行公开招标,租金多年不变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未按规定报批和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4.县体育局违规采购器材,内控制度不健全。2013年以来没有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器材224.42万元,且器材采购手续不齐。2013-2016年购置器材没有实行台账管理的金额95.97万元,如61.92万元器材未标注去向或没有签收手续。

(五)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对桥头镇、巽宅镇2个镇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镇在工农业、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津补贴发放、资产管理和工程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237.73万元。桥头镇包括钮扣城管理办公室租金、清收的基金款欠款等5项收入合计1122.92万元,巽宅镇包括邵川水电站股息分红、历年专项资金结余款等5项收入合计114.81万元,上述收入均未及时上缴财政。

2.桥头镇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原朱涂乡农机站办公房被承租人擅自拆除并重建为六层半楼房;钮扣城部分店面及其他多处办公用房出租未按规定招投标,应收未收桥头国际饭店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租金436.80万元;桥头镇政府将原朱涂乡工办办公楼出租给桥头镇中兴工业金属拉链厂,失管多年;桥头镇有12处通过法院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取得的房产,一直由原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居住和使用,存在资产纠纷风险。

3.巽宅镇招投标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一是招投标交易平台基础薄弱,制度机制不完善,交易平台至今仅有一位临时人员具体负责经办,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制订健全。二是交易平台招标操作把控不严,抽查镇交易平台负责招标的6个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发现招标操作混乱、监控不严等现象。三是交易平台标后监管未到位,如二条康庄工程中标单位与结算发票不一致。

三、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县审计局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底,共向县纪委、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起,已办结5起,追究刑事责任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1人,其他案件线索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另外,在2016年度“同级审”报告以前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在2016年7月后已被县有关部门查处5人,其中1人被判刑、2人次受党纪处分,2名村干部被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1名县管领导干部被县纪委约谈,北城街道城中社区及朱寮村被北城街道通报批评。

这些问题有以下特点: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现象,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资金支拨等出入口容假掺假、冒名截留,验收检查不深入、走过场。二是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突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出现监督缺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失范,易形成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小官巨腐”。三是工程领域监管缺位,成为案件多发的“重灾区”,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财政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监管等问题突出,管理漏洞较多,案件多发易发。

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税领域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认真深入梳理财政地税政务服务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科学测定收支规模,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规范预算追加行为。三是逐步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以项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对年初代编预算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四是深化乡镇财政改革,理顺县乡两级财政关系,增强乡镇管财理财用财意识,完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两级财政体制,同时推进基本建设账户国库集中支付。

(二)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加强财政存款管理,加大实施竞争性存放力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效益,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采取归并、压缩、取消等措施予以实质性整合,并明确具体执行期限,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作用,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与监督;三是进一步盘活全县乡镇(街道)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金,及时清理基本存款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融资建设项目的计划工作,建立“资金池”,制定建设项目融资管理办法,切实有效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各种风险防控。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坚决遏制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二是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重点关注县属国资公司、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可能增加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点,规范企业债务,防止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三是完善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筑牢村级廉洁防火墙。

(四)加强单位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全县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二是建立资产清查长效机制,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规章制度;三是规范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效益,力争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四是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本报告涉及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单位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职,为实施“一带二城五组团”发展布局,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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