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审议意见
关于交办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调研组《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调研报告》,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一并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永人大办〔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于12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6月19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非常重视楠溪江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楠溪江两岸生活污水的治理,逐步完善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逐步解决和改善农村饮用水问题;启动小水电生态化改造工作等。但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仍存在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明显,垃圾处理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涉及旅游业污染治理有待强化,水环境生态修复仍需加强,山区饮用水安全保障难,小水电生态化改造步伐慢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建议
(一)污水治理方面。农村污水治理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突出重点抓整改,重点提升改造沿溪人口集中村的污水处理设施。二是着力补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狠抓户上化粪池质量差环节,努力提高管网接户率。三是着眼提升终端处理能力,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山区镇建城区污水处理要从破解难题入手,着眼长远。一是集中破解山区八个镇(沙头镇、岩头镇、岩坦镇、大若岩镇、枫林镇、鹤盛镇、碧莲镇、巽宅镇)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难问题,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二是紧盯设备调试验收,加快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营。三是加快管网建设进度。四是尽早评估岩坦、碧莲、巽宅三个镇污水处理站的高负荷渗滤式工艺,及时提出并落实提升方案。五是努力增加人工湿地或自然湿地面积,增强净化效果。六是重启楠溪江流域截污纳管工程与污水主干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
(二)垃圾处理方面。一是深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二是疏堵结合解决建筑垃圾污染,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填埋场建设,加大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三是改进政府大包大揽做法,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办法,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形成镇、村、户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方面。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多措并举回收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瓶、袋。二是从严监管,严格执行畜禽禁限养有关规定,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三是广泛宣传,积极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
(四)涉及旅游业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强化行业监管,综合治理农家乐、民宿产生的垃圾和污水,重点对证照不齐、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以及沿溪的农家乐进行整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使用燃油动力船、竹筏、游艇。三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旅游、游泳、垂钓等行为。
(五)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方面。一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疏堵结合,严防非法采砂反弹。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鱼行为。三是加强生态修复,对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生态化改造。
二、关于山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
(一)农村饮用水方面。一是加强水源监测,建立常态化水质监测机制,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二是有计划、分步骤改造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有效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
(二)山区镇建城区饮用水方面。建议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好大小源片供水总体规划,分别在岩头和碧莲两镇建设区域性标准化水厂,并实行联网向周边各镇辐射。
三、关于水电站生态化改造的建议
启动生态化改造计划,对水电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的原则,对水环境影响较大且脱水段较长的水电站先行改造;对生态环境影响大、效益差的水电站要依法予以处置;要选取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水电站进行标准化改造,确保流量下限。
附件:《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调研报告
附件:
《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议案》的调研报告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徐志江、郑建国、周耀明三位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楠溪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议案》《关于生态化处置楠溪江上游水电站的议案》和《关于提升楠溪江流域生活饮用水质的议案》,合并为《关于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议案》。根据《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季健中、傅朝宗两位副主任牵头,城建环保工委和农资工委具体负责,抽调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通过召开部门汇报会、乡镇汇报会和各类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分组开展实地调研走访,重点查看乡镇所在地及楠溪江沿岸村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深入了解水电站运行和饮用水安全等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选点取样检测水质和组织媒体明查暗访,全面掌握楠溪江水质状况和保护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
(一)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县政府高度重视楠溪江环境保护工作,先后编制出台了《永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楠溪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永嘉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永嘉县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楠溪江砂石资源管理保护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的通知》等规划和文件,切实加强楠溪江水资源保护利用。
(二)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全面加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全县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34个村(其中沙头以上355个村),建成镇级污水处理站12个(其中沙头以上8个)。推进垃圾处理,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集中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规范畜禽养殖,全面拆除楠溪江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全县水电站共100座(其中沙头以上77座),启动了生态化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生态化改造水电站一座(毛竹水电站)。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成农村饮用水工程585项,涉及630个行政村;2003-2016年,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投资66311万元,解决和改善403个行政村共计64.92万人饮用水问题。
(三)环保意识逐步提高。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渐被全社会所认知,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广大民众,保护楠溪江的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楠溪江的良好氛围。广大志愿者纷纷投入到楠溪江保护活动中,如县环保协会今年开展了“呵护楠溪江,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楠风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宣传保护母亲河,经常组织志愿者到楠溪江边、滩林及源头捡拾游客丢弃的垃圾,清洁水源地,以实际行动影响周边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水质监测分析,近几年楠溪江水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目前,楠溪江中上游部分指标已下降至Ⅱ类水标准以下。一些段面水位下降,水体变浊,岩衣、苔藓等藻类滋生。调研组委托县水务集团中心化验室对楠溪江干流及部分支流的12个采样点进行原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沙头岭下、岩头狮子岩、鹤盛溪、岩坦溪、张溪口、潘坑溪、沙头珠岸、碧莲石湖、石染溪终点、茗岙溪终点为Ⅲ类,岩坦铁坑桥为Ⅳ类,金溪(界坑溪)终点为V类(详见表一)。
(一)楠溪江水资源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甚微。据调查,截至目前,沙头以上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55个村(其中分散式84个),已通过验收的处理村272个(其中分散式84个),集中式已移交第三方运维62个村。调研组在已移交运维的村中抽取7个较好的村进行取水化验,合格率仅28.6%,化验结果显示:岩头下日川村为合格,达到一级B标准;鹤盛岩峰村为基本合格;岩坦岩门村、沙头上光村、大若岩玉泉村三村处理基本没有效果;枫林凤岙村和巽宅石染村两村处理效果异常,出水浓度高于进水浓度(详见表二)。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接户率低,早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接户设计标准较低,洗涤水、厨房水和厕所水未做到“应纳尽纳”,且农村许多房屋简易三格化粪池漏底严重,又未及时改造,影响接污效果。二是管网质量普遍较差,污水泄漏严重。三是终端处理工艺简单,湿地面积小,污水净化效果不佳,总磷和总氮处理效果差。四是选址不合理,多数设施临溪而建或直接建在滩林上,处理后的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楠溪江水质。
2、城镇污水治理问题亟需破解。对沙头以上8个污水处理站进行剖析发现,大若岩和沙头两镇处于土建工程收尾整改阶段,其余6镇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大若岩、岩头两镇目前仍未接管;鹤盛因管网渗漏和接管不到位,污水量少影响调试;巽宅、碧莲、沙头虽已接管,但集污量不足,影响调试(详见表三)。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土建工程手续审批难,8个镇土地征用手续均未办理,后续环评、建设手续均较难办理。二是工程进度缓慢,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三是高负荷生态型出水标准有待调试。碧莲、巽宅和岩坦三个镇污水处理站,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处理工艺,原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A排放标准,但从实际测试来看,该工艺达不到上述标准,初步认定为一级B排放,需要进一步调试确认。四是湿地面积普遍较少,净化效果不理想。五是经处理后的部分污水直排。
3、生活垃圾处理有待深化。一是县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现有垃圾处理。全县垃圾日产生量高达900吨左右,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实际处理能力700吨/日,垃圾滞留问题严重。二是垃圾分类简化,流于形式,沤肥池和阳光房基本不起作用。三是政府大包大揽,经费保障难。政府包揽生活垃圾处理所有费用,而村民没有承担垃圾处理费用,既不利于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也不利于形成县、乡、村、户联动局面。
4、建筑垃圾处置乏力。近年来,农村拆旧房建新房日益普遍,楠溪江中上游各镇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填埋场迟迟没有启动建设,建筑垃圾基本上都倾倒在溪边或山边,直接或间接污染了水环境。同时,对于建筑垃圾乱倒行为监管乏力,执法不严。
5、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待加强。一是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不明显,农药、化肥的科学配制及其用量计算亟需技术指导。二是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比例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畜禽禁限养规划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仍需持续加大,防止反弹;个别规模化养殖场消污纳管铺设不到位,废水消纳不规范,存在漫灌、满灌现象。
6、涉旅污染治理需加大力度。一是农家乐(民宿)餐饮废水、洗涤水、餐厨垃圾存在收集系统不完善,处理工艺简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部分农家乐业主环保意识淡薄,隔油池未建或除油污不及时。二是水上娱乐项目监管乏力。楠溪江水上旅游项目经营无序,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监管,如竹筏和木船装上助力马达,存在燃油泄漏风险。三是沿溪防污执法有待加强。每到周末、节假日,楠溪江边烧烤、野炊遍地,垃圾随意乱丢,弄得满地油渍残渣,成为景区脏、乱、差的根源。每到夏季,楠溪江全流域包括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都有大量人员在游泳、洗澡,对水体的污染严重。目前,我县对此类污染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规范措施,执法力度不够强。
7、生态环境被破坏所造成的污染不容忽视。一是违规采砂活动屡禁不止。过度采砂破坏楠溪江溪床结构,导致溪流生态被破坏。二是渔业资源过度捕捞。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楠溪江渔业资源生态,特别是毒鱼使用的药物带来的二次污染对水质影响较大。据不完全统计,楠溪江每天钓鱼人数众多,投放饵料高达上千斤,过剩鱼食鱼饵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带来二次污染。三是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造成生态破坏。部分溪流治理工程对水域实行截流,两岸用水泥石块堆砌,造成下游枯水或半枯水,降低该区域水体自净能力;另外在施工中未做好土壤保护措施,淤泥沙土随意堆放,泥沙被雨水冲刷入楠溪江,导致水质污浊。
(二)山区饮用水安全供给保障难。
农村饮用水方面。一是水源保护难度大。部分村镇把山塘作为饮用水源,饮用水源受天气、农业生产、生活垃圾等因素影响大,污染风险高。二是集中供水工程质量低劣。大部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没有配备消毒过滤设备,即使配置也因各种原因弃之不用,特殊水质处理不当给饮用水安全埋下隐患,相当一部分工程缺乏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且检测频次较少。三是运营管理不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面大量广,单个工程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形成长效运行机制;部分供水工程管网老化渗漏严重得不到及时维修,水资源严重浪费;管理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必需的专业知识。
镇建城区饮用水方面。已建成水厂的水质处理工艺过于简单,净化标准与沿江城镇自来水处理标准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指标未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山区镇水厂规模普遍较小,档次低,难以满足城镇居民饮用水要求。
(三)水电站生态化改造需要加快推进。
我县水电站大多建成于2004年前,受当时条件限制,在设计上没有考虑生态流量下限,管理上也存在诸多问题。我县水电站数量多,大多是股份制,监管难,生态改造阻力大。部分小水电业主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忽视对环境的保护,枯水期雨量少,电站蓄水发电,下游溪流生态流量得不到保证。如碧莲溪水电站、张溪毛竹水电站和鹤盛溪鹤翔水电站等,水库拦水坝截流导致下游形成脱水段,溪床裸露,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三、建议
(一)关于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建议
1、污水治理方面。农村污水治理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着力补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狠抓户上化粪池质量差环节,努力提高管网接户率。二是切实提升终端处理能力,有效扩大自然湿地面积,增强自净作用。三是突出重点抓整改,对沿溪人口集中村进行重点提升,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山区镇建城区污水处理要从破解难题入手,着眼长远。一是集中破解山区八镇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加快完成工程建设。二是紧盯设备调试验收,尽快投入运营。三是岩头、大若岩没有接管的两镇要加快建设进度,沙头、鹤盛接管后污水量不大的两镇要改进管网质量。四是对岩坦、碧莲、巽宅三镇高负荷渗滤式工艺尽早评估,及时提出提升方案并付诸实施。五是要扩大人工湿地或自然湿地面积,增强净化效果。六是建议重新启动楠溪江流域截污纳管工程与污水主干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
2、垃圾处理方面。一是深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二是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以奖代补或适当收费的办法,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不断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形成镇、村、户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克服政府大包大揽弊病。三是疏堵结合,有效化解建筑垃圾污染。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填埋场建设,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3、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方面。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多措并举加大包装废弃袋瓶回收力度。二是从严监管,严格执行畜禽禁限养制度,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处理力度。三是积极倡导,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
4、涉及旅游业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强化行业监管,对农家乐(民宿)产生的垃圾和污水加强综合治理,特别是对整村型的、上规模的以及沿溪农家乐进行重点整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使用燃油动力船、竹筏、游艇。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从严管理游客烧烤、野炊等行为。四是明确设定禁游区并加强管理,禁止随意游泳。
5、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方面。一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防非法采砂反弹。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鱼行为,从严控制一人多杆垂钓行为。三是加强生态修复,对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生态化改造。
(二)关于山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
1、农村饮用水方面。一是加强水源管理,建立常态化水质监测机制,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二是改造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并加强管理,有效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
2、山区镇建城区饮用水方面。建议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好大小源片供水总体规划,分别在岩头和碧莲两镇建设区域性标准化水厂,并实行联网向周边各镇辐射。
(三)关于水电站生态化改造的建议
一是全面启动生态化改造计划,对水电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后分类实施改造。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先行”的原则,对脱水段较长的水电站先行改造;选取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水电站进行标准化改造,确保流量下限,起示范作用。近期至少要完成生态化改造1座,五年内要完成5座以上。二是建议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的水电站予以处置,如碧莲溪电站,政府要果断采取收购或置换等方式,收回运营权,合理配置水资源,确保碧莲溪生态流量,提升小楠溪水环境。三是对装机小、效益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水电站,建立退出机制,综合考虑电站空间位置、装机容量、投产年限、退出后的生态恢复建设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鼓励电站和谐退出。四是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除抽水蓄能电站外,今后一律禁止在楠溪江流域审批建造纯发电型水电站,并对已建水电站进行全面规范,明确经营年限,逐步改造提升,期满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表一
楠溪江水质检测汇总表 | |||||||
序号 | 水样采取点 | 检验项目 | 数据单位 | 标准限值 | 检验结果 | 单项判定 | 类别 |
1 | 沙头岭下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 | 170 | 符合Ⅰ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8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8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4 | 符合Ⅲ类 | |||
2 | 岩坦潘坑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0 | 1100 | 符合Ⅱ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7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10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3 | 符合Ⅲ类 | |||
3 | 鹤盛溪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0 | 940 | 符合Ⅱ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6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11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2 | 符合Ⅲ类 | |||
4 | 张溪口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0 | 1400 | 符合Ⅱ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5 | 0.016 | 符合Ⅱ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13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4 | 符合Ⅲ类 | |||
5 | 岩头狮子岩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0 | 1700 | 符合Ⅱ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7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50 | 0.18 | 符合Ⅱ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6 | 符合Ⅲ类 | |||
6 | 碧莲石湖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9200 | 符合Ⅲ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8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9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6 | 符合Ⅲ类 | |||
7 | 石染溪终点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2500 | 符合Ⅲ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4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8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2 | 符合Ⅲ类 | |||
8 | 沙头珠岸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3500 | 符合Ⅲ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4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7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5 | 符合Ⅲ类 | |||
9 | 岩坦溪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3500 | 符合Ⅲ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2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6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2 | 符合Ⅲ类 | |||
10 | 茗岙溪终点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5400 | 符合Ⅲ类 | Ⅲ类 |
铬(六价) | mg/L | ≤0.05 | 0.013 | 符合Ⅱ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12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2 | 0.15 | 符合Ⅲ类 | |||
11 | 岩坦铁坑桥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10000 | 2200 | 符合Ⅲ类 | Ⅳ类 |
铬(六价) | mg/L | ≤0.01 | 0.006 | 符合Ⅰ类 | |||
氨氮 | mg/L | ≤0.15 | 0.07 | 符合Ⅰ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3 | 0.22 | 符合Ⅳ类 | |||
12 | 金溪(界坑溪)终点 | 耐热大肠菌群 | 个/L | ≤20000 | >16000 | 符合Ⅳ类 | Ⅴ类 |
铬(六价) | mg/L | ≤0.05 | 0.013 | 符合Ⅱ类 | |||
氨氮 | mg/L | ≤0.5 | 0.25 | 符合Ⅱ类 | |||
总磷(以P计) | mg/L | ≤0.4 | 0.42 | 超Ⅴ类 |
表二
7个进入运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点进出水化验汇总表
序号 | 采样地点 | pH值 | 氨氮(mg/l) | 总磷(mg/l) | 化学需氧量COD | 悬浮物 | 总评 | |||||
进水 | 出水 | 进水 | 出水 | 进水 | 出水 | 进水 | 出水 | 进水 | 出水 | |||
1 | 下日川村 | 6.12 | 7.54 | 20.7 | 1.30 | 2.38 | 0.14 | 234 | 42 | 11 | 12 | 合格 |
2 | 岩峰村 | 7.46 | 7.64 | 53.9 | 39.9 | 6.59 | 3.01 | 170 | 32 | 40 | 16 | 基本合格 |
3 | 岩门村 | 6.91 | 7.34 | 43.3 | 41.0 | 4.69 | 3.61 | 140 | 52 | 37 | 17 | 无效 |
4 | 上光村 | 6.47 | 6.65 | 12.4 | 19.3 | 1.35 | 1.39 | 86 | 33 | 14 | 10 | 无效 |
5 | 玉泉村 | 6.36 | 6.55 | 11.6 | 15.5 | 1.67 | 1.58 | 155 | 42 | 24 | 10 | 无效 |
6 | 凤岙村 | 6.82 | 6.91 | 0.87 | 18.2 | 0.61 | 1.46 | 31 | 43 | 30 | 27 | 异常 |
7 | 石染村 | 6.41 | 6.96 | 28.8 | 42.1 | 2.84 | 3.63 | 114 | 88 | 30 | 36 | 异常 |
备注:1、岩头镇下日川村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2、岩坦镇岩门村、沙头镇上光村、大若岩镇玉泉村三个处理点基本没有处理效果。3、枫林镇凤岙村和巽宅镇石染村的处理效果异常,出水浓度高于进水浓度。4、评价7套处理设施,其中化学需氧量去除明显,达64.3%;总磷去除效果次之,为26.4%;氨氮去除效果最差,为-3.3%,有4套处理设施不降反升。
表三
沙头以上8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土建完成情况 | 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 | 接管情况 | 目前日进污水量 (吨/天) | 处理工艺 | 湿地面积 (平方米) |
1 | 沙头镇 | 收尾整改中 | 设备已安装完毕,待土建整改完成后在进入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220 | A2/O-MBR(膜生物反应器) | 218 |
2 | 岩头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待污水管网接入站内后,再进行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0 | A2/O-MBR(膜生物反应器) | 616 |
3 | 枫林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500 | A2/O-MBR(膜生物反应器) | 261 |
4 | 鹤盛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200 | A2/O-MBR(膜生物反应器) | 224.5 |
5 | 大若岩镇 | 收尾整改中 | 设备已安装完毕,待土建整改进入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0 | A2/O-MBR(膜生物反应器) | 876 |
6 | 碧莲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300 | 高负荷地下渗滤 | 400.92 |
7 | 巽宅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200 | 高负荷地下渗滤 | 134 |
8 | 岩坦镇 | 已完成 | 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 | 未正式接管 | 350 | 高负荷地下渗滤 | 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