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纪要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纪要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在永嘉县行政会议中心7楼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主持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浪国、吕庆行、王国强、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琦、县法院副院长吴孙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朝勇,县委组织部、县府办、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瓯北城市新区、桥头镇、桥下镇、上瓯建设办等单位负责人,桥头镇、岩头镇人大主席,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工委主任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了副县长胡琦提请的县政府关于提请批准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的议案及上瓯建设办主任夏益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听取了副县长胡琦所作的县政府关于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戴春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农业局局长徐贤博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政府关于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李平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议案调研组关于加快化解村级安置房建设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议案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县人大代表工委主任谷胡坚所作的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及永嘉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提请的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委会关于设立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和撤销江北街道、东瓯街道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所作的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戴王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复给予确认的议案和县公安局关于许可人大代表李松定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及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所作的主任会议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听取了副县长胡琦提请审议县政府有关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立新作有关人事任职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县法院副院长吴孙程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提请及说明。通过分组审议,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嘉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委会关于设立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和撤销江北街道、东瓯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李松定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戴王林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复给予确认的决定》。
二、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免去了潘长建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聪雷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黄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谢纯意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金玉寿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江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徐浙忠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乌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胡利生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丐良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东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郑玉准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东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汤奥娒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徐巧贵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南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中奇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乌牛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郑玄生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黄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律的永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晓静的永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了李福华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谷胡方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聪雷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孙锋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乌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傅道碎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戴普查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黄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谢品东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云山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瓯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启东为永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挂职时间两年);章明为永嘉县监察局局长。
请假:肖蓓东、李炳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