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1(文件7-13)

【发布时间:2015-08-21】 【作者:】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7)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2015年1月13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上塘代表团    虞绍榜    胡克祥    李培熙

瓯北代表团    戴源涌    李月道    胡利生

桥头代表团    何学考    施正文    黄鹤楼

桥下代表团    周福巧    周望欣

岩头代表团    戴春光    金新益

沙头代表团    季洪海    金哲旺

枫林代表团    叶胜杰    沙定锚    林  杰 

岩坦代表团    郑建南    徐  翔

大若岩代表团     汤森海    周旭丹(女)

碧莲代表团    徐良明    孙  锋    朱晨霞(女)

巽宅代表团    周宁国 

鹤盛代表团    李永绍    全旭东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8)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

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015年1月13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潘统龙


各位代表: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实有代表313名。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以来,盛秋平、徐聪琴等2位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王启政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3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持,于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上旬,在沙头镇第六选区部署补选1名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采取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王林海当选为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选举符合法定程序,建议常委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1名,其中李新旦、缪云宝、廖志远、谢周群等4位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或起诉,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代表307名。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9)


关于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各位代表: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24件,经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关于楠溪江中上游中心镇治水的议案》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他23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工作,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23件代表议案,均已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书面答复代表。对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调研,并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出审议意见,交县政府落实办理。县政府于2015年1月13日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了代表议案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主要成效

(一)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出台了《永嘉县美丽浙南水乡实施方案》、《永嘉县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3-2020》等文件,指导全县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同时,为全面提高我县治水水平,与省环科院和省水利水电勘测院开展了战略合作。

(二)治污控源,全力做好污染源治理。一是突出抓好农村污水治理。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谋划,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一是以试点开路抓进度,先行对30个村(各镇街2个)集中开展试点建设,其中8个村采用EPC模式建设,截至目前,开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179个村,完成建设146个村,新增受益农户3.13万户,从省市考核结果看走在全市前列。二是注重监管抓质量,在设计上,要求设计单位进村调查时必须要有驻村干部、下派干部、村干部同时到场踏勘并签字,为使相关人员更加熟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业务,专门安排了4次培训会,先后邀请省、市专家来永授课。对隐蔽工程建设要求监理、驻村干部和村监督员到场监管,并录像。为更好加强行业管理,县里专门抽调由县农办、县资管办、县环保局、县能源办牵头组成的4个质量督查小组分片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督查。三是确保长效抓管护,目前已委托县经纬公司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管护进行试点。二是狠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避免浪费,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全县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统一设计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创新实行模拟审批、“直通道”审批和审批倒逼提速等机制,实行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简易招标程序。明确由属地镇负责政策处理、水务集团负责建设运营、住建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环保部门负责运行监测,形成“四轮驱动”工作格局。目前山区7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和垃圾运输市场化运作机制,建成县垃圾处理中心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7座。三是全力开展“清三河”治理。集中开展三轮“清三河”专项整治行动和黑臭河治理百日攻坚战;切实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县级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227家,拆除违法养殖场359处、19.7万平方米;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3万亩,化肥减量400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4.1万亩,农药减量13.8吨;加大农家乐排污治理力度,全年投入263万元,对全县76家农家乐进行污水治理,其中林坑村26家农家乐全部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强化监管,着力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继全省首例对非法采砂进行刑事打击后,持续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两年来共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案件8起,累计已有7名当事人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通过整治,全县违法采砂加工点全部取缔,利用机械方式偷采砂石现象得到根本遏制。针对楠溪江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全力开展楠溪江渔业专项执法,全年查处各种渔业违法案件50余件,其中毒鱼案件2件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取缔地笼网140多副、计1600多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楠溪江护渔志愿队”志愿者活动。针对耕地垦造影响楠溪江水质问题,出台《关于切实做好低产林改造暨耕地垦造项目林木种植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镇街、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林木种植作业设计方案,做好林木、蔬菜、瓜果等套种工作,将其中4000元种植养护专项基金的拨付,要求先经农业、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四)突出民生,大力推进水利工程。以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契机,完成8个中心镇的给排水专项规划,全县城镇建成区按农村饮用水标准实现了集中供水。特别是枫林镇的饮用水混浊度过高被媒体曝光后,县政府先后召开3次协调会,将原饮用水工程进行了改进优化。

二、下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分散、集中、纳入城镇等方式尽快确定今年150个村的农村治污模式,抓紧开展方案设计等工作,确保早安排、早动工、早完工。同时,按有保有压原则,对去年的179个农村治污项目,以春节为时间节点,能在春节前完工的督促加强施工力量尽快完工,不能的则做好施工现场的恢复工作,等春节后开工,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为使农村治污民生工程、良心工程长效、管用,继续强化县里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量督查小组的督查指导,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

2、稳步推进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楠溪江流域污水处理工程系统规划,近期对沙头、岩头、枫林、鹤盛、大若岩、碧莲、巽宅、岩坦等8个镇的污水采取相对分散的模式就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中期对岩头、枫林、沙头的污水经截污干管引至沙头响山污水处理厂(楠溪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将逐步将大若岩、碧莲、巽宅、岩坦、鹤盛等镇纳入楠溪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并启动沙头响山污水处理厂(楠溪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建设工作。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立足“生态永嘉”,进一步打造“永远的山水诗,最后的桃花源”,以农业“两区”建设为平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结合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和生态畜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确保今年建成标准化生态畜禽养殖场10个以上,创成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10个。同时,加强绿色、无机农产品品牌创建,全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努力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

4、加强河网综合整治。继续保持打击楠溪江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加大楠溪江生态修复力度,特别是针对耕地垦造项目,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林木种植的管护管理,努力减少水土流失。继续加强楠溪江渔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楠溪江非法毒鱼、炸鱼等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同时,加快推进岩坦溪、花坦溪、枫孤溪、鹤盛溪等小流域治理。在生态河道建设上,转变观念,避免一律使用水泥封闭挡墙,充分利用现状河道的形态、地形、水文等条件,尽量保留河道天然的形态,堤防或护岸材料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取具有较好透水性、有利于水体交换和适宜动植物生长的当地天然材料,真正变传统“工程水利”为“生态水利”。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0)


关于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57件,分别交由65个单位承办,其中主办单位33个。接到代表建议后,根据办理工作规则,对办理工作中需要把握的细节进行了强调,并在县长工作例会上予以明确,保证今年的建议按期办结,办复率和答复规范率都要达到100%,力争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都能赢得代表的满意或基本满意。截至目前,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期完成办理答复工作,解决或部分解决58件,占36.9%;计划解决61件,占38.9%;留作参考38件,占24.2%。从办理意见反馈情况来看,代表们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现就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议办理的督促、协调和衔接。一是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部门具体办理、办理回复集体会审”制度,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碰头会,落实责任。二是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确保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县政府领导经常过问和督办建议的办理过程和结果,积极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政策支持,保障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

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提高办理效率,努力使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由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的办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具体负责办理情况的实施,职责明确,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完善措施办法。对各项建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的方法,努力做到“三联系”,即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反馈,广泛听取办理意见,通报办理情况。三是规范审签程序。承办答复意见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理程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对格式、内容、文字审核把关后送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8件列入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答复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工作例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发文。同时,部分建议办理单位还指派专门人员,将建议意见的回复及时送到代表手中,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意见。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从实际出发,重视建议中提出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的关键。代表建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对每一件建议都慎重对待,把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不是定位在“事事有回音”上,而是力争“件件有着落”。过去办理有时是“文来文往”的简单答复,如今办理经常是“人来人往”交流沟通,对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质疑要求明确答复,不许模棱两可,不讲空话、套话,把政策讲清楚,道理讲明白。对于领衔代表和代表小组初次评定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办理件,及时进行再次交办,切实予以转化。同时,搞好办理答复“回头看”工作 ,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及时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办理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项长期的政务工作。近年来,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使人大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办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办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对于有些建议涉及面广问题棘手,因此解决起来需要一个比较长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狠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代表和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从人大代表提出的事项抓起,从代表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1)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15年1月13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王晓雄    厉明富    厉育平    许文宝    何莉平(女)    

陈卫国    林小露(女)林长汉    林建波    罗晴军 

金  盾    金可县    金美秋(女)周俊武    郑焕东 

胡  琦    胡宋孝    胡明杰    胡宝锋    钱金波 

徐志宏    徐绍星    章寿禹    傅朝宗    戴晓勇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2)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在前排就座人员名单


(2015年1月13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施启汉    潘明星    阮全根    徐学篯    马宝善 

金文龙    潘金庭    徐宗仓    金行知    叶际开 

袁美良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3)


关于接受徐聪琴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4年9月24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徐聪琴本人的辞职请求,经审议,决定接受徐聪琴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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