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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8-21】 【作者:】

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3在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卫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和复杂的司法环境,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9929件,办结9227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70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9.40亿元。

一、抓好司法办案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永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把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核心任务。共审结刑事案件1469件,判处罪犯2087人,同比分别上升7.38%2.86 %,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7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黑恶势力、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审结489件,同比上升3.38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9人,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展开。依法惩处污染环境行为,共审结26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对45名被告人判处刑事处罚,为美丽永嘉建设保驾护航。严格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判处危险驾驶罪案件316件、316人,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对546名罪行轻微人员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引入未成年人观护专家团代表参与案件审理,倡导发起成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组织,加大矫治和预防力度,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永嘉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积极引导各类民商事纠纷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平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787件,审结4400件,分别同比上升0.5%0.55%,涉案标的额16.15亿元。进一步优化对调解方式的运用,全年民事调撤率及民事可调撤率分别为63.7%90.03%,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高质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401件,妥善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164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对县域金融改革司法保障的力度,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进一步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受理金融审判案件328件,结案303件,结案标的3.8亿元;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047件,结案936件,结案标的金额6.3亿元。共受理破产案件11件,审结7件,化解不良资产3亿多元,引导产能落后企业走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道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永嘉建设。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81件,审结67件,同比分别上升65.31%76.32%,在已审结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94%,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及驳回起诉的占32.8%41.79%的行政案件经法院协调,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后撤诉,另有9件依法移送。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44件,准予执行396件。进一步完善府院良性互动,对去年以来收到的涉本县行政单位的12件户外广告拆除案件全部实行预立案,多次参与协调妥善处理3件,依法移送7件,并促成县政府出台广告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联合县政府法制办、县国土资源局召开规范土地非诉执行案件办理专题府院联席会议,提升土地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大力推进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与县监察局、法制办等四家单位联合召开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联席会议,对10起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和追究,有力支持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永嘉建设。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092件,实际执行率为42.73%,执行到位标的额3.15亿元。其中金融借款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2亿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382.02万元。充分利用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累计发送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查询12437次,持续开展网上冻结,成功冻结599次,有力提升了执行效能。依法准确适用执行惩戒措施,在人流密集地段设置曝光台并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视媒体等媒介持续曝光老赖,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导入失信被执行人1989人,其中313人因履行完毕被删除被执行信息;增强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1人进行司法拘留、6人移送给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大大增强了执行震慑效果。多次组织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和腾空案件集中执行活动,1月份和6月份开展两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攻坚月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93件,为当事人执行到位160余万元;11月份开展金融债权案件集中腾空月执行大行动,成功腾退房屋8间,总腾空面积1131.03平方米,成效明显。活动期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全程参加,实现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配合、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氛围和良好风气。

二、落实民本司法措施,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开展法庭村(居)互联活动充分利用已有的巡回审判网络中5个审判站、28个审判点贴近基层群众的特点,持续组织开展进社区、服务基层活动,各法庭成立审判员+书记员工作小组模式,走访重点行政村或居委会,进一步掌握社情民意,总结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种类和特点,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定期举行法庭公众开放日,向涉诉案件较多的村居发布包含各类案件纠纷的数量、类型、成因、特点等内容的动态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基层法庭相继建立法庭辖区联络员机制、弱势群体诉讼三步帮制度,帮助群众熟悉诉讼流程方便诉讼;会同保险公司建立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先予赔偿机制,帮助涉困难群众提早获得赔偿;制定出台《担保机构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困难的实际问题,到年底依照该《办法》已经使20名当事人获得担保协助,涉及诉讼标的额1000万余元。利用村两委换届时机,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共享村两委负责人联系方式,打造一条电话线工程,方便法官与基层群众和当事人的沟通,解决送达难问题。针对当事人个人户籍信息查询耗时费力的问题,协同辖区派出所建立绿色查询通道,通过规范公函格式、统一反馈、建立共享机制等措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便利,提高司法服务质量。

完善司法公开便民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科技化建设,配置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等现代信息设备,便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随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健全门户网站,公开院领导个人信息、审委会委员和法官名录,设置诉讼指南、审判信息、执行信息等栏目,全面公开法院工作情况,为当事人了解法院、实时掌握诉讼信息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315—415开展为期1个月的阳光司法突击月活动,重点针对上一年度在实施阳光司法工作中的不足,分项整改落实,固强补弱,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严格落实应上尽上的原则,目前我院已上网裁判文书7872份。扎实推进司法网拍工作,成功拍卖车辆、厂房、家用电器等拍品共计110件,总成交金额为1.18亿元;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房管部门促成买受人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该举措于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截至年底我院已在2起网拍中帮助当事人办理按揭贷款,涉及购房款近1459万元,有效提升了网拍的便捷性和实效性。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平台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7月份召开了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有力地表达了我院打击食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能力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精心组织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和十三项重点工作,将道德讲堂作为抓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并与争优创先、司法为民、审判执行等有机结合,营造出讲文明、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鼓舞全院干警敢于担当、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通过专项审务评议、三大走访五查五看等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排查干警队伍中的四风问题,对部分干警存在的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司法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整改,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2015年元月,我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坚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坚持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突出法院文化以文化人、文化育人的引导力。将近两年来举行的道德讲堂活动有关内容辑录成册取名《厚德崇法》,并举行隆重授书仪式,在干警中引起积极热烈的反响。组织全院干警阅读《致加西亚的信》并将读后感精编成《我们是法治的信使》,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赞扬,并要求送全省各级院长、政治部、本院各部门阅,与浙江法院人共勉。”9月底成功举办了简朴节约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第四届法院文化周,期间我院作为全省政法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参观点之一迎接了来自省内各地政法单位领导的参观,各位来宾对我院坚持开展文化建设,以此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元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扎实提升司法业务能力。着力优化队伍人才结构。坚持择优用人的原则,通过新一轮干部选拔,提任了2名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切实将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目前35岁以下干警占54.3%,中层平均年龄41岁,成为推进我院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进一步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加大对青年法官庭审、文书撰写的指导力度,扩大法官培训覆盖面,精耕青年法官的培育土壤。采取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技能比赛、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广泛发动干警深入开展调研,单独主持或参与市级重点调研课题4项,撰写学术文章、调研报告共65篇,其中有35篇文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分别在全市、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始终将司法廉洁工作作为队伍建设中最根本、最基础的一环抓牢扣紧。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廉政教育四个一制度,即一周一巡查提醒,一月一廉文荐读,一季一警示教育,一年一廉政党课,持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律师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予以落实,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精心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廉洁司法教育周“510思廉日法院文化周、中层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清正园县廉政教育基地、新提任干警向宪法宣誓并举行廉政谈话等专题活动,培育出深厚的廉政土壤,深化干警反腐倡廉的内生意愿,扎实筑牢廉政防线。在县委组织的十大效能示范岗勤廉标兵创建评选活动中,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城郊法庭庭长分别被授予十大效能示范岗勤廉标兵荣誉称号。

四、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审判服务体系

全力推进基层法庭建设。近年来,我院两庭建设有了显著进步,继岩头法庭、瓯北法庭、桥头法庭之后,20141117日碧莲法庭顺利乔迁新审判大楼。基层基础建设的扎实推进,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对此,我院提出了条件在改善、服务须跟进的要求,努力为老百姓和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庭、审判站、审判点、基层调解员,构筑严密的基层审判网络,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共安排站点咨询答疑700余人次,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147余次,大大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201412月,瓯北法庭、岩头法庭被省高院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

大力提升科技支持水平。高度重视科技成果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中的运用,在全院树立向科技要办案质量、向科技要办案效率的理念,明确提出将信息化作为今后长期努力的四个化(公开化、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之一放在突出位置。完善数字法庭各项功能,推进数字法庭全程录音录像高清视频改造,为下一步试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完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完成数字审委会建设,有效提升案件讨论的规范化水平。自主研究开发刑事涉案物品管理软件,进一步规范该类物品的存库与分类,并与司法网拍平台相衔接,提升了处置效率,截至2014年底已经有400余件刑事涉案物品顺利成交,金额达10万余元。加大档案电子化扫描力度,已经完成2000年以后档案的扫描任务,并实现随归随扫,基本实现了绝大多数院内案卷的电子化调卷。

努力创新安全保障措施。法院是集中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场所,一直以来都承担着较重的安保任务。2014年以来,我院拓展安保思路,创新方式,努力在确保审判办公秩序安全与推进司法公开、方便群众诉讼之间寻找平衡点。改变过去以静态管控为主的安保思路,采取疏控结合的方式确保安全。采取大要案分流旁听的做法,引导部分人员进入当事人之家旁听,在保障群众旁听权利的同时减少安全隐患;开辟执行案件专门接待区域,全天候接待当事人,既方便了群众来访,又减少了办公楼层人员流动。在加强安保的过程中,及时耐心地向当事人和群众解释法院严格安保的原因和重要性,避免其产生法院门难进的误解,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我院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的考核、任免。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寄送《楠溪法苑》和法院文化丛书3000余份。邀请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座谈,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现有人民陪审员151人,顺利实现倍增计划,安排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1216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9.56%,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中的参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充分肯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瓯北法庭、岩头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1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年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改革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不少干警对司法改革的心态复杂,如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凝聚最大的改革合力,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逐项推进,将考验我们的司法能力和智慧。二是反映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大,尤其是即将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以及立案登记制改革,都将导致法院收案量的大幅增加,法官干警将在更高负荷中工作,身心健康面临更大的压力。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困扰法院,实际执行比例、标的清偿比例不高,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象层出不穷,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谩骂、恐吓时有发生,尤其在执行案件中个别当事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对抗执法,2014年连续发生两起恶性暴力抗法案件,严重干扰执法办案,因此,全社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履行裁判义务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主动适应新常态,增强工作前瞻性,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逐步稳妥有序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为我县推进三区两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发展实际,适应新形势,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裁执分离机制,依法妥处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整治、拆迁拆违等涉案纠纷,既保障项目落地,又维护民生权益。积极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努力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审判,严厉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行为,确保僵尸企业能够及时得到处置。积极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引导银行通过非诉途径化解金融纠纷;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有效阻断资金链、互保链传递、扩散的风险。

二是逐项落实部署,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党委、法院的部署,有序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巩固完善已有的司法公开各项成果,探索试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推行简式裁判文书制作和案例指导制度,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完善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严防冤假错案。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制度改革等改革措施的调研。密切关注司法改革推进中部分法官和干警的思想波动,及时阐明司改重大意义,坚定法治理想追求,消除误解,回应关切,教育法官干警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最大限度汇集司法改革正能量。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不断完善便民举措。精心搭建诉讼服务平台,通过健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应用好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第二年度测评结果,改进司法公开;继续创新完善司法网拍按揭贷款、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电子送达等等方式,提高送达效率。进一步保障群众诉权,优化畅通立、审、执各个环节,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杜绝出现群众诉讼难问题。

四是优化精细管理,努力提升审执质效。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兼顾。深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的潜力,提升立、审、执各环节的衔接流畅度,加快办案节奏;强化审判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发回改判瑕疵案件分析评估等措施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效率和质量双提升。深入破解执行难题,创新执行方式,着力推进执行五大体系建设完善,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等集中专项执行活动,不断增强执行效果。探索办案资源的合理配置方式,配齐配强一线审判执行力量,突出团队化办案,在整合中实现质效的整体优化。进一步突出审管办在全院审判管理中的中枢作用,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衔接、汇总、反馈、督促、检查的功能。

五是持续改进作风,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落实中央、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在抓常、抓细、抓长效上下功夫,坚持审务督查、司法巡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对法官业外行为的引导和约束,教育广大法官干警消除模糊认识,避免侥幸心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继续深入整治部分干警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手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对公正司法、规范司法、严格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县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守公正司法第一责任,为永嘉赶超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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