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谢崇福同志在县委建设法治永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5-08-18】 【作者:】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永嘉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更好推进法治永嘉建设,常委会今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人大依法监督职能,为新常态下永嘉赶超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县委决策部署和社会民生问题,适应新常态,找准着力点,努力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强化监督,力求实效。

(一)围绕改革发展任务,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县委改革发展方面的部署要求,突出经济工作重心,集中精力开展监督。继续深入跟踪监督实体经济发展、企业风险化解等工作,听取和审议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债务、计划执行、旅游业发展、教玩具行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等情况报告;全面调研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全程跟踪十三五规划编制;持续加大对永商回归工作跟踪监督力度,重点督促项目落地后的跟踪服务与发展环境问题解决情况,助推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二)围绕增进百姓福祉,强化民生工作监督。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民生热点的监督。一是重视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开展健康服务业、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调研,强化对文化、教育、保险等民生工作的监督,关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继续密切关注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深化食品安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跟踪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三是进一步加强楠溪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坚持治水、治气两手抓。开展市政设施、农村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专项监督,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情况等报告,合力向环境污染亮剑,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围绕管好政府钱袋子,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不断健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一是增设预算工委,加强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扩大财政预算审查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三是继续深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加强绩效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

二、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县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和备案审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探索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统一安排,为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今年首次以县人民法院为试点开展部分法官履职评议。目前已制定并正在组织实施《永嘉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组织成立评议工作组,对随机抽取的6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调研、访谈、旁听庭审,增强评议针对性与准确性。9月份,常委会将对6名法官进行集中评议。通过评议工作,着力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升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开展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专项监督。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省、市、县三级人大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5月中旬制定了实施方案。希望通过这项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冤假错案发生,最大限度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有效地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今年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县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为重点,督促县政府以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并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五水共治及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情况等报告。同时,还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配合省人大《省旅游条例(草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进一步严格规范报备流程,切实加强审查能力,确保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三、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在法治永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代表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环节。县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在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和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一)推进两联系制度规范化建设。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和对口联系政府部门制度,开展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分工联系代表对口视察活动,定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与代表的广泛联系。指导和推动基层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运转,支持有条件的站点同步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使联络站真正成为我们联系群众的潜水艇、汇集民意的千里眼、服务群众的主通道

  (二)围绕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接下来正是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评议机制特别是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对办理要求高、落实难度大或者办理不到位导致代表不满意的建议予以重点关注,视情启动专题询问或约见,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

  (三)增强闭会期间代表依法履职实效。重点是围绕推动省市县委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如近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已治理的河主题活动,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就便巡查已治理河段现状,重点监督已治理的河道是否真摘三河帽子、是否落实治水主体责任、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查找已治理河流污染回潮背后的治水责任,推动建立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同时,探索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方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必要条件。

    四、健全完善人大依法决定、任免等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整体职能优势。探索研究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着重构建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运行程序,深化民主机制和协商机制,及时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高我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依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做好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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