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崇福同志在县委务虚会上的发言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三大”战略,认真履行人大各项职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现将2015年的工作思路作简要汇报,可以概括为“一三四”: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首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目标同向,自觉把党委做出的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党委决策意图的实现;其次是发挥人大的优势,做好疏导关系、缓和矛盾、密切联系的工作,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争取民众支持;第三是以落实挂钩联系工作为重点,保持一线的精神状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改革发展一线,努力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突出三个重点。第一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听取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企业调研,开展视察督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围绕社会民生发展,重点开展“五水共治”、重点工程建设等调研,了解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审议意见、做出决定决议。第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监督。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精准编制预算。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量入而出的原则,科学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同时,强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按照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所有的部门预算、决算要实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对23个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财政与发改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计划与资金的对接,列入投资计划需举债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批准;政府新增债务、还本付息计划,要按照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今后需举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遵循目标任务和财力要素相匹配、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财力的承受能力。同时,要实行开源和节流并进,在充分培育税源的同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勤俭持家”、过紧日子的理念,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再不能大手大脚。三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把投资绩效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避免财政资金多头重复安排和财政资金安排低小散的现象,坚决削减各类节庆活动,依法清理已出台的涉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提高资金绩效。第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依法治国的决定后,对人大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按照新形势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一方面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另一方面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我们将选择2—3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大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落实四大保障。一是加强人大队伍建设提供能力保障。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队伍建设,重视代表建议议案的办理,扩大代表在人大履职中的政治参与,着力保障代表权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刚性监督提供履职保障。针对个别部门办事拖拉、民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问题,我们拟采取刚性监督手段,促进办事效率的提高。三是听取基层意见提供民意保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在收集民意中的前沿窗口作用,开展多联系、多调研、多视察、多监督“四多”活动,深入一线、贴近基层,为人大监督奠定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四是健全制度提供服务保障。以健全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为基础,以规范人大代表履职行为为重点,以提高人大履职实效为核心,全面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为履职活动提供一流的服务保障。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将其作为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坚持、毫不动摇的根本原则。
服从党的领导,是对党的历史地位、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点的把握;依靠党的领导,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地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下。服从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中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服从县委领导方面,我们要做到“三个保证”:一是从政治思想上保证。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 “人大工作是最后一站”、“二线思想”、“工作热情不高”、“调查研究不深入”等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的“四风”问题,在思想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从工作精力上保证。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市委不同时期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主动分头挂靠重点工作,以足够的精力参与其中,确保县委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三是从人力上保证。要围绕服务“三区两美”等县委中心工作,选派得力干将,全面完成县委交付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在依靠县委领导方面,我们要做到“三个报告”:一是阶段性工作定期报告。如人大“三会”、较大规模的代表视察调研等阶段性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以有利于党委工作的统筹安排;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报告,拟作出的决议、决定,内部的人事任免及其他重大问题,坚持事先报告县委,主动争取支持。二是工作动态随时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以党组的文件随时上报县委,让县委准确掌握人大工作动态,便于了解情况,加强领导。三是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履行职责中对涉及全县重大问题时,坚持及时报告,坚决按照县委指示处理执行。
党的决策部署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人大行使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就是要依照法律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使之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做到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任免,都坚持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在政治上同向,在行动上同步,全面领会市委意图,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和意见,通过人大审议决定程序,使市委的主张成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使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力执行,从而在制度上、法律上、行动上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和干部任用意图的实现。
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我们要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以保证市委各项大局工作能够得到更好更快落实。要找准工作监督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重大规划建设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财政预决算、民生事业发展等情况的审查监督,保证全市经济安全运行。要把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推进、重要事项落实作为监督重点,及时有效地解决重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督促全市性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要找准法律监督保障发展的着力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等法定形式,坚决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和司法诉讼难、执行难等现象,确保宪法法律的全面实施和行政权、司法权的依法行使。要找准效能监督推动发展的结合点,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