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主任会议纪要〔2015〕1号
2015年6月4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副主任王国强、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会议审议通过了6月3日上午县人大代表对口视察暨楠溪江景点环境视察活动确定的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沙头镇岭下村楠溪江沿线、九丈村楠溪江沿线、珠岸村永嘉书院进出口、泰石村草坪的周边环境乱象严重影响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区声誉,不仅不符合楠溪江的长远发展利益,而且严重危害楠溪江饮用水水源安全。县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净化楠溪江景点环境。
一、要疏堵结合。一是岭下村楠溪江沿线环境治理。沙头镇政府要尽快在41省道北面规划建设集中烧烤点,溪边鹅卵石滩、滩林的固定烧烤经营点要一律取缔,游客自发的烧烤、野炊等户外活动要加强劝导和管理。溪边违章搭建的帐篷一律内移,可在现行停车场区域选址搭建,并做到规范管理,有序经营,安全可控,环境整洁。滩林中违章搭建的建筑物要一律拆除,并恢复原状。二是九丈村楠溪江沿线环境治理。沿溪未经审批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旅游设施要一律拆除,恢复原状。三是珠岸村永嘉书院出入口环境治理。沙头镇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限时建好购物长廊,若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沙头镇政府要协助村两委,可在停车场周边选址建设临时经营点,目前出入口周边搭建的帐篷一律移入经营点。针对珠岸村近期发生的因景区经营利益纠纷,县公安局要及时介入,立案查处,重点整治。永嘉书院项目业主与珠岸村有关土地补偿等政策处理,要尽快兑现。四是泰石村草坪周边环境治理。泰石村草坪紧邻楠溪江取水口,保护泰石村草坪周边环境刻不容缓。由沙头镇政府选址建设公共厕所,划定可烧烤区域,并建好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不直接排放污染楠溪江,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同时,建议沿溪边栽种一排枫杨树,加固堤坝,净化环境。
二、要专项整治。建议此次专项环境整治行动由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牵头,水利局、环保局、三改一拆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县公安局给予保驾护航。同时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类似环境乱象不反弹。沙头镇政府负责做好岭下村、九丈村、珠岸村、泰石村村民的思想工作,力争取得当地村民特别是经营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要依法打击。对侵占溪滩等国有资产的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县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打击,抓一二个典型案件,以儆效尤;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景区环境乱象。
缺 席:潘浪国 吕庆行
列 席:陈剑林 陈继楼 麻永锋 谷胡坚 孙小芬
王林海 林剑英 鲍福星 朱千俊 朱清岩
朱海峰 戴银良 叶见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