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2013年3月11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副主任潘浪国、吕庆行、王国强、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郑焕东应邀列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招商选资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会议指出,要正视当前招商选资工作中存在的“生地”招商、推进不快,签约多、落地少,项目布局分散、效益难发挥等问题,正确处理招商选资与楠溪江可持续发展、签约与落地、项目选址与规划控制、投资商利益与老百姓受益的关系,科学招商选资。一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要科学布局招商项目,特别是选址在楠溪江流域的招商项目要相对集中,既要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又要有利于垃圾、污水处理,妥善处理楠溪江的保护和发展。二要重视审批改革和政策处理,推进项目落地。要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四策合一”政策,加快政策处理进度,推进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生根。三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要按照“零排放”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环保处理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降低招商项目对环境特别是楠溪江生态环境的影响。四要重视项目库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实行熟地招商。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科技进步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重视发挥科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建立以投入和产出比为标准的科技奖励制度,真正发挥科技奖励制度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二要重视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科技推动“三农”发展的作用。三要加强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管,重视各类科技孵化器、创新平台的效益评估,确保把有限的科技经费用到“刀刃”上。会议决定,由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报告》进一步调研修改后,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3月21日召开。
列 席:陈剑林 李炳建 胡中平 朱清岩 谷胡坚
陈继楼 刘聪雷 金晓平 林剑英 黄徐芳
戴建枢 叶见克 朱千俊 黄大善 李晓平
徐立众 叶确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