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下午在永嘉县行政会议中心7楼举行,会期半天。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庆行主持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副主任潘浪国、王国强、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郑焕东,县法院副院长吴孙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朝勇,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红十字会,县府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治水办等单位负责人,大若岩镇、枫林镇人大主席,南城街道、乌牛街道、东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郑焕东所作的县政府关于提请调整永嘉县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议案及县民政局局长刘招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说明;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郑焕东所作的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议案及县财政局局长陈芝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听取了县水利局局长戴本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副局长夏尧来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县政府关于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鲍福星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戴银良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保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明凯所作的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日期、议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会议经过集中审议,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永嘉县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议案的决议;通过了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二、会议补选了姚高员同志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命相关事项,接受了胡月珍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了胡月珍、陈光銮、金新益、刘惠芬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王传旺的永嘉县教育局局长职务,黄方众、戴徐德、刘湖生、季群豪的永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决定任命徐贤好为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金和平为永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假:胡月珍、李炳建、肖培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