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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016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已经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1026

 

2016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

20151026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3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深化人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根据预算法、永嘉县委《关于推进公共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嘉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特制定2016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审查方案。

一、审查范围和内容

审查范围: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统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旅游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体育局、金融办、公路管理局、残联等2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列入2016年重点审查,并提交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同步审查。

审查内容:项目经费安排是否与单位职能及年度工作相适应、相匹配;资金安排是否科学,是否按照年度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资金,项目安排是否体现公共财政支出要求;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是否达到细编预算的要求。

二、审查步骤

(一)11月下旬,县财政部门将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工委。

(二)预算工委组织预算审查咨询小组成员,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建议。

(三)预算工委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分组,分发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征求意见。

(四)12月中旬,预算工委综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审查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向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反馈整改意见。

(五)12月下旬,县财政部门及预算编制单位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六)20161月,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提请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查。

三、审查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监督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预算工委牵头,各委室密切配合,县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专家共同参与。

(二)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部门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审查中,增强预算审查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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