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办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的函
关于交办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的函
县法院: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所作的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并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评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5年9月29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对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以及李学通、刘光亭、张新清、徐晓林、汪德汪、潘谷明等6位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自查报告,并进行了集中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被评议法官及法官队伍履职情况总体良好,政治素质好,司法理念正确,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司法经验,工作敬业,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但通过对6位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反映出当前法官队伍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官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0月底前,被评议法官要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个人整改措施;年底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结合依法履职专项监督抓好整改落实。县人民法院要在认真总结分析这次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开展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确保司法公正。
二要结合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庭审中心意识,保障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切实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要健全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三要结合法官队伍建设抓好整改落实。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以履职评议为契机,督促被评议法官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同时结合县人民法院自身特点,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快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留在审判第一线。完善法官培训机制,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附件:李学通等6位法官的履职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
附件:
李学通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一、基本评价
李学通同志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审判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协调,坚持司法为民,作为庭长能率先垂范,争先创优,注重廉洁自律。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工作敬业,品德模范。该同志能吃苦耐劳,工作敬业。在任职期间,案件办理数量在院中一直名列前茅。在碧莲和岩头法庭担任庭长期间,能带头办案,三年共办结民商事案件565件。2012至2014连续三年被评为永嘉人民法院办案积极分子。为人处事低调、谦逊,同事关系融洽、群众口碑较好。2012年被为永嘉首届道德模范和温州十佳岗位奉献者。
(二)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较强的协调能力。该同志有着较为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对审判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办案过程中,坚持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了事,办理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较高。曾获全市法院“十佳调解能手”称号。所在岩头人民法庭在2012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该同志政治素质好,做事有原则,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并以身作则,发挥庭长带头示范作用,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法学理论水平有所不足,对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把握有所欠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注重剖析、研判各类复杂疑难案件,进一步提高法学理论水平。
(二)加强新形势下审判监督工作的调研,要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
四、测评结果:优秀15票,称职6票。等次:优秀。
刘光亭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一、基本评价
刘光亭同志政治信念坚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是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工作的业务骨干,调入桥头人民法庭主持工作后较快适应工作,带头办理疑案难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注重学习,司法理念坚定。该同志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学习,在工作上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二)踏实肯干,执行业务能力出色。工作脚踏实地,爱岗敬业,思维敏锐,具有较强的执行工作经验,在各类突发性事件中,能够沉着应对,妥善处理。在执行局工作期间,能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用足、用尽执行措施,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任执行实施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期间,敢于啃硬骨头,带头办理要案、难案。2012年1月份至2014年11月份,共办结执行案件463件,其中执行完毕427件,执行到位金额2672余万元。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永嘉人民法院办案积极分子。
(三)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该同志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院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自身要求严格,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一)因长期从事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经验和业务能力稍有不足。
(二)个性鲜明,主观性强,和同事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所欠缺。
三、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能力的学习,加快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要加强和同事的沟通、交流和学习,提升庭务管理水平。
(三)要进一步协调外部关系,加强与辖区内相关部门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工作联系。
四、测评结果:优秀7票,称职14票。等次:称职。
对张新清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一、基本评价
张新清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积极上进,勤奋好学,肯吃苦,工作敬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具备良好的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办案效率高,是县法院的办案能手。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该同志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面对刑事案件审限短、数量多、任务重的特点,一直勤勤恳恳,经常加班加点,因工作过度劳累导致腰肌劳损也坚持不下岗位。2012年被评为永嘉县社会管理治理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百名办案标兵。2014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二)经验丰富,有较好的刑事审判能力。2006年开始,长期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有较强的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办案效率高,2012年办结刑事案件301件,创造了永嘉法院刑庭历史上的最高记录,2013年、2014年每年结案均接近300件,列全院前茅。2012、2013连续两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2014年被评为院办案积极分子。
(三)忠于职守,职业道德良好。坚信法律公正神圣不可侵犯,为人正义有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审理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一)长期处在案件多、任务重的形势下,审判工作疲于应付,审判的技巧性不够,法学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二)群众工作经验欠缺,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有时对诉讼参与人态度冷漠,沟通协调能力相对较弱。
三、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审判技能,切实将法学理论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提上一个新台阶。
(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能力。要注意沟通方式和态度,对诉讼参与人要给予应有的尊重。
四、测评结果:优秀12票,称职8票,基本称职1票。等次:优秀。
徐晓林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一、基本评价
徐晓林同志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爱岗敬业,法学理论知识扎实,审判业务能力强,善办疑难案件,坚持原则,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工作务实,业务能力较突出。该同志审判经验较为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务实、脚踏实地,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审判任务。自2012年以来,共办结民商事案件784件,办案质量好。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院办案积极分子。
(二)工作认真、细致,成效明显。该同志工作认真、敬业,在瓯北人民法庭任职期间,积极协助庭长管理审判质效、行政管理工作。瓯北法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2013年“温州市十佳政法单位”、2012-2013年度荣获(A类)“省模范五好法庭”等荣誉称号。2014年度,其本人荣获“温州市十佳青年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三)廉洁自律,为人谦虚。该同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为人低调、谦虚,作风艰苦,具有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独立品格。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一)工作魄力稍有不足,碰到复杂情况处置不够镇定。
(二)语言表达能力和调解能力有所欠缺,与当事人、代理人沟通交流不够顺畅。
三、意见建议
(一)要有树立信心克服自身性格方面的弱点,不断努力突破自己,加强工作魄力。
(二)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从沟通能力着手,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调解能力。
四、测评结果:优秀7票,称职13票,基本称职1票。等次:称职。
汪德汪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一、基本评价
汪德汪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谨慎,坚持司法为民、便民,虚心学习,严格自律。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坚持学习,办案认真、谨慎。该同志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办理案件能做到细致、谨慎、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二)工作踏实,具备相应履职能力。该同志工作认真,能较好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责。2012年至2013年8月,在审监庭主要从事内勤等综合性工作,共组织评查了9千多案件,汇总、编写了18期的评查通报和6期发改案件通报,并组织参与多次案件专项评查。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在民一庭共办结案件246件。
(三)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该同志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身要求严格。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一)对自身工作要求有所松懈,有时办案过于谨慎,缺乏果断,导致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不高。
(二)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相对不足。
三、意见建议
(一)要严格要求自已,在办案中既坚持谨慎的态度,又能做到处事果断,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二)进一步强化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适应新时期的审判工作要求。
四、测评结果:优秀7票,称职6票,基本称职8票。等次:称职。
潘谷明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一、基本评价
潘谷明同志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审判经验丰富,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为人正直,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一)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该同志参加工作20年来,一直在一线审判岗位工作,但该同志能坚持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苦干、实干,经常加班加点,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2012年以来,共办结案件583件,结案标的额达14多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0件,调解撤诉60件,诉讼保全的有近200件。2012至2013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办案积极分子。
(二)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该同志长期在一线法庭工作,审判经验丰富。2012年以来,对审判工作认真负责,不惧难案、要案,特别是在商事案件上,问题把握准确,条理清晰,具有较高的办案水平。2012年和2013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三)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该同志严格遵守最高院的“六项措施”及各项反腐倡廉规定,自身要求严格。善于团结和关心同事,人际关系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从2012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及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二、不足之处
对自已学习要求不高,个别案件审理期限长,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意见建议
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更新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四、测评结果:优秀11票,称职7票,基本称职2票,弃权1票。等次: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