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按照《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永委发〔2019〕1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县国资产权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国有企业共计186家,其中,国投集团、永投集团、建投集团、旅投集团、铁投集团、北站公司、嘉宁集团等7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合计88家;其余98家为其他国有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中包括停产、半停产企业合计29家。
截至2024年底,根据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显示,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44.73亿元,负债总额1012.74亿元,所有者权益231.9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0.18%、13.81%、-3.26%。资产负债率81.36%,较上年提高2.59个百分点;2024年度,全县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合计29.92亿元,较上年增长41.78%;利润总额合计-13.22亿元,净利润-13.32亿,较上年亏损分别增加11.69%、10.42%。一是对于县属国有企业方面,截至2024年底,7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总额994.02亿元,负债总额783.08亿元,所有者权益210.9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0.33%、15.04%、-4.23%;资产负债率78.78%,较上年增长了3.22个百分点;2024年度,7家县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的营业收入合计25.45亿元,较上年增长28.59%,利润总额合计-13.59亿元,净利润合计-13.65亿元,较上年亏损分别增加33.27%、31.05%。二是对于主管部门下属的其他国有企业方面,截至2024年底,资产总额250.71亿元,负债总额229.66亿元,所有者权益21.05亿元较上年分别增加9.62%、9.82%、7.58%,资产负债率91.60%,较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2024年度,其他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合计4.48亿元,较上年增长239.77%,利润总额合计0.36亿元,净利润合计0.32亿元,较上年盈利分别增加121.93%、119.51%。
2024年度,全县国有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7.15亿元,其中基建投资8.06亿元;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25亿元,上缴各类税费总额1.45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
(1)资产总量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01.05亿元,负债总额50.01亿元,净资产451.0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合计224.10亿元,占44.73%;事业单位资产合计276.95亿元,占55.27%。
(2)资产结构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29.44亿元,占比5.88%;非流动资产471.57亿元,占比94.12%,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5.92亿元,占比9.73%;在建工程162.92亿元,占比34.55%;无形资产净值1.03亿元,占比0.22%;保障性住房净值0.22亿元,占比0.05%;公共基础设施261.29亿元,占比55.41%;长期股权投资、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0.15亿元,合计占比0.03%。受托代理资产0.04亿元,占比0.01%。此外,部分文物文化资产登记备查簿管理,资产价值不在年度报表中体现。
2.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购置资产原值308052.6万元,其中新购固定资产165843.43万元,新购无形资产1213.3万元,新购在建工程140995.87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资产以自用为主,仅有少量资产出租。截至2024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1515.95万元,其中24年度新增的出租出借资产原值为552.24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10209.17万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原值9782.81万元,处置无形资产原值426.36万元。
(4)资产收益情况: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产处置收益7380.71万元,出借资产收益219.07万元,投资收入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截至2024年底,全县农用地368.49万亩(国有7.78万亩),建设用地21.53万亩(国有8.7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39万亩;园地面积0.22万亩;林地面积6.17万亩;草地面积0.16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5.66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8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0.98万亩。(数据来源:永嘉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
全县在库储备土地1664.40亩,资产价值约57.16亿元。全年实施储备项目28个,总面积1003.22亩。实际入库1003.22 亩,出库2337.65亩。(数据来源: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21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主要矿产11种。目前开发利用矿产3种,分别为建筑用石料、叶腊石和地热,以建筑用石料为主。2024年底,我县正常产矿山3座,筹建2座。全县有效勘查许可证2宗,有效采矿许可证6宗。
3.森林资源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县林地保有量309.38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6.995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2.26%;森林面积307.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54%。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正江山林场、四海山林场、特产场等地。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1408.59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地上的林木蓄积量为46.90万立方米,占全县林木总蓄积量的3.33%。(数据来源:森林资源一张图)
全县拥有龙湾潭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四海山、五星潭等2个省级森林公园,绿嶂山、东蒙山、石斑岩、岩龙、醉溪等5个市级森林公园。
4.湿地资源情况
永嘉县范围的湿地,具体可以划分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3类,河口水域、三角洲/沙洲/沙岛、永久性河流、库塘、运河或输水河5型。总面积6996.77公顷。在3个湿地类5个湿地型中,以永久性河流和河口水域类型为主,面积分别为3549.15公顷和2733.08公顷,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0.73%和39.06%;其它三种类型湿地所占的比例很小,只占10.21%。分布区域主要在楠溪江和瓯江口。(数据来源: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聚焦国企资产资源盘活,全面提升资产运营效益。一是紧扣重点任务推进资产摸排。围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权益型资产”等四大类资产,细化资产资源清查范围,坚持“应报尽报”原则,累计梳理国有企业名下停车场、住宅、商铺、园区等资产共计475宗。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盘活效能。资产盘活成效纳入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例会协调、动态周报等多项工作机制,强化进度督导与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加快盘活进程。同时,针对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占用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系统推进资产规范管理与高效利用。三是聚焦重点项目推进资产盘活。围绕年度资产盘活任务目标,明确应收款项清理与资产出租、出售作为核心盘活路径。成功盘活包括桥下新纵、万锦商住中心在内的多项重点资产,涵盖厂房园区、住宅及商铺等多类业态。按照县级口径2024年度累计盘活1.93亿。此外,以往年度资产盘活项目金额共计3.15亿。
2.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提升数字化监督效能。一是迭代推进制度更新。系统梳理并评估现有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按计划推进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拟修订出台《永嘉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永嘉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关键领域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与投资行为,提升经营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推动降本增效目标落实。二是规范采购管理程序。积极响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探索全面推进该数字化采购平台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操作与智能监管,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数字化采购体系。三是全面加强专项监督。协同各部门开展全县国企领域虚假贸易、问题合同、违规担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虚假贸易、问题合同、违规担保等三个方面,聚焦“十个不准”、“7个问题”、“14个问题”开展自查核查工作,指导县属国企做好自查、核查以及问题整改整治工作。结合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着手,建立健全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资金信用输出方面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控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
3.奋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增强市场化运营能力和战略支撑作用。一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更大力度打造现代国企。在县属国企下属竞争类企业积极稳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与市场相适应、与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各级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在旅投集团下属企业推行“1+6”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坚持服务发展,更大力度发挥战略功能。持续发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铁投集团有力保障了杭温高铁的顺利开通。加快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动能,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前瞻布局数字经济、智慧交通、绿色环保、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通过设立或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引导国有资本投向创新领域,为县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注入新动能。如推动国投集团之科众联公司、霍尔果斯汽车产业园项目落地实施。全力以赴扛起社会责任。引导县属国企带头做好降本减息、结对帮扶、共同富裕等工作,探索推进国企民营、国企村社协同发展,推动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如旅投集团全力打造的宋韵芙蓉、瓯窑开窑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聚力强化党的坚强领导,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成立中共永嘉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在永投集团、国投集团等企业设立党委,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企业改革全过程,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国企党建工作新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主责主业,大力推行“党建+项目”“党建+服务”等模式。在重点工程、民生服务等领域探索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引导党员在项目建设、服务民生中冲锋在前。如建投集团在重大基建项目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保障项目如期推进;旅投集团组建“党员服务队”,提升节假日景区服务能力。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制度先行,不断拓展管理思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持续优化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2024年起草制定了《永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5〕15号),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收益上缴等各环节流程,推动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落地。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推动规章制度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切实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和实效性。
2.明确权责主体,优化管理机制。一是组织单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线上培训,进一步厘清管理职责,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批事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出租出借、使用、处置资产。二是做好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安排,遵循“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逐级审核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年报与决算报告和综合财报衔接,做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度全县279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年度报表编报的组织、审核、问题整改工作。
3.厘清资产家底,深化建管融合。一是按照“清底数、提效能”的原则,联合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摸排梳理水利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建设、管护、运营情况,对尚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及时入账。2024年全县市政基础设施新增入账原值11.95亿元,其中市政交通设施新增入账10.12亿元,市政园林绿化设施新增入账1.83亿元。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管理”原则确定管护主体,推动主管部门建立权责清晰的资产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各类设施有人管、有钱养、有效用。推动资产管理与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环节深度融合,提升资产综合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4.加大盘活力度,提升资产效益。一是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依托资产共享云系统,进一步完善“线上公物仓”模块应用,优化资产入仓、领用、借用、归还、退库等环节操作流程,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等资产,统一纳入“线上公物仓”管理,并引导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线上公物仓”调剂使用,促进资产集约高效利用。二是加强资产调剂利用。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性调剂资产数量902笔,涉及资产原值1053万元,其中调剂利用房屋原值350万元,调剂利用车辆原值92万元,调剂利用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资产原值611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规划引领,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并正式启用;同步推进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协调衔接。永嘉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15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市级审查。二是完成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搭建全县“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完成提交报部稿、报省稿县级规划数据库,全面筑牢资源底线,赋能全流程治理。三是优化城乡发展规划。瓯江新城永嘉范围内,北站新城完成控规修编和城市设计;三江-乌牛沿江片区控规修编及城市设计通过市规委办审查;岩枫一体化、桥头-桥下-金溪三镇一体化等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瓯江北岸综合发展规划形成中间成果;西部时尚城永嘉片区开展前期谋划;瓯北街道、乌牛街道、桥头镇、桥下镇等中心区域及重要乡镇的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期谋划工作。四是加强控规修改及规划选址论证。启动控规修改40处,完成规划区范围外的选址论证暨控规编制4项。
2.聚焦强城行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取得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56亩。完成2024年7个批次项目报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87.704亩,增减挂钩5.6亩,省重点单独选址项目批准5个2374.06亩。争取省统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指标668亩,水田规模822亩,粮食产能80.4176万公斤。二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坚。2024年我县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8个,其中7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055.24亩。三是有序开展土地征收。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项目14个,总面积714亩。梳理2024年征地项目171个(包括6个单独选址项目),46个项目已启动征地流程,涉及征地面积5399.8205亩。
3.坚持集约节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一是扎实做好土地供应。完成工业用地保障1000亩,完成率100%;完成做地储备1252亩;完成挂牌出让8宗231亩,可收取出让金4.1635亿元;协议出让10宗39亩,可收取出让金2739万元;划拨转出让合计收入8832万元;其他收入1357万元。二是坚持存量挖潜。消化批而未供(2009-2023年)1580亩;处置闲置土地11宗287亩;盘活存量土地1119亩;低效用地再开发973亩,完成率121.6%;完成低效用地补办手续8.6亩,收入出让金580万元;处置房地产逾期开竣工1宗46.29亩,工业用地逾期开竣工1宗21亩。三是加快“退二进三”处置。合计排摸我县擅自退二进三项目295宗(包含2宗审批已到期),涉及违法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初步估算违法收缴收益金4745万元。牵头制定工业企业临时改变建筑功能细则,收益金标准文件已正式发文。四是有序推进矿地结合开发利用。经多年全县可开发资源进行系统排摸,初步确定可行性较高的拟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个、拟工程涉矿项目5个,明确启动相对成熟的沙头镇东城街道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响山村),用地规划调整、采矿权设置等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4.落实耕地保护,深化耕地综合治理。一是完成耕地防流出。完成我县2023年耕地保护缺口任务8738亩。2024年部动态监测图斑(三期)涉耕疑似流出图斑6375个12519.96亩(包含合法审批的),已全部完成调查。全县整改耕地流回2217.71亩(一般耕地626.59亩,永农1591.12亩),耕地功能恢复和异地恢复3107.24亩。二是推进耕地功能恢复。经与省自然资源集团和市交发集团对接,计划实施耕地功能恢复一体化工作,任务4700亩,上报耕地功能恢复面积为6234.25亩,进场施工6447亩;2024年耕地功能恢复及2021年度即可恢复整改,共上报地类变更3001亩,上报地类变更率63.9%。三是深化垦造耕地攻坚。我县报备入库存量旱改水项目13个,新增水田600亩;今年新立项垦造耕地项目5个,拟新增耕地231亩。全力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种植,完成土地整治后期管护验收项目82个,验收面积6715亩。存量耕地入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26亩,其中水田150亩。四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今年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新申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完成投资额10.20亿元,子项目开工数20个,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面积4916.1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面积2226.95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18.47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面积170.4亩,项目搬迁安置30户。五是开展永农集中连片整治。今年我县永农集中连片整治任务1000亩,已完成“百千万”永农集中连片整治项目2个1829亩,完成率182.9%。
5.坚持生态优先,探索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提升森林质量。今年我县绿化造林任务3000亩,已完成3600亩,完成率120%;森林质量提升任务7520亩,已完成8014亩,完成率106%;油茶保供任务3557亩,已完成3748亩,完成率105%;5个“一村万树”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完成零星地块造林,森林资源双率增长效果突显,全年绿化造林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全省领先。二是抢抓时间节点,有力除治松材线虫病。2024年完成防治面积39.5836万亩,完成率101.18%;清理松枯死木17.0390万株,完成率108.35%;重点滩林、重点景区、重点林场等松树和古树名木注干防治5.4712万株,小班633个,注射针剂18.1067万针;疫木除害安全利用8707吨,全面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疫情发生面积和松枯死木数量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三是紧抓森林防火,筑牢林业安全屏障。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在重点路口、主要地段设置森林消防临时检查点500余个,动员全县23支森林消防队伍640人和611名护林员开展边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全年森林火灾零发生;争取上级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县森林防火保险购买率、装备配备率100%;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森林防火专题培训等活动,悬挂横幅600余条,发送短信10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四是发展林下经济,探索绿色低碳共富路径。完成验收林下经济发展项目3个,实施建设“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5个1500亩,和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签订《永嘉县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下经济帮扶项目》协议,建立科技帮扶机制;建设四海山林场林业固碳增汇先行基地,开展林下仿野生种植黄精土壤温室气体排放及碳库监测3次,科普讲座2次,康养+碳汇知识科普旅游活动1次。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完善全闭环管理流程,救护数据同步至全省动植物保护系统,2024年已出动救护160次,救助野生动物170只;不同形式开展永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月暨“爱鸟周”活动共15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参与人数达千余人次。
6.强化执法监管,严守资源红线底线。一是从严从紧开展执法监察。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卫片执法问题整改等。对上级下发的17个生态保护红线图斑和1个央督暗访点位进行核查,已整改15个。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我县涉及2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6个。二是优质高效做好各类审批。办理公建项目预选址16件、用地预审与选址53件、规划设计条件65件、用地规划许可证50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8件(其中工程调整变更39件)、规划核实79件、土地复核验收47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13730.76万元,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约2483.17万元;办理临时用地8宗59474平方米,集体使用件7宗55150平方米;林业审批件135件,调整林地保护等级8批153个项目。三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金溪水库、菇溪流域永嘉段、楠溪江流域、金溪、四海山林场、正江山林场入库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已经部审核通过;建立永嘉县集体土地征收与不动产登记协同机制,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应用,及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四海山林场市级试点工作,完成黄田街道整村林权落宗指界,并予以入库。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企业功能定位与发展路径有待厘清。部分县属国企成立时间短、基础较弱,业务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足,依赖政府资源配置,缺乏特色项目和核心产品,主业不突出,发展方向不明,导致收入规模有限,成本收益水平偏低。
2.资产流拍严重。国有企业资产价格受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影响较大,由于当前交易市场低迷,且资产评估价格普遍偏高,在市场上竞争力不足,通过公开处置的方式盘活的资产流拍严重。
3.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历史政策调整、管理分散,国有企业部分存量资产权属不清、边界不明,盘活涉及多部门及村集体,协调难推进慢,推进盘活困难。
4.项目运营能力薄弱。项目效益转化困难,存在“重投资、轻运营”倾向。因前期谋划缺乏闭环管理机制,项目完成资金筹措后,后续运营能力薄弱,推进实现积极性不足,普遍面临营收转化困境。项目未能形成稳定收益流,仅极少数实现有效产出。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一是部分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缺乏科学依据,未能完全以存量资产状况和实际履职需要为基础,导致资产配置与预算安排脱节,可能出现重复购置或超标准配置。二是部分单位资产核算不及时、不准确,新增资产未能及时入账,已处置资产未能及时进行账务核销,资产价值信息无法真实、完整地体现在财务报告中,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预算决策的准确性。
2.资产使用效率待提高。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倾向,对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效能发挥关注不够,导致一些设备仪器、车辆等资产使用率不高,甚至因技术更新或自然损耗而贬值报废,资产效能释放不足。二是部分单位对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了解不够,一方面对理应共享调剂的闲置低效等资产不及时上架公物仓供有需要单位领用,另一方面新增配置时未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而盲目新购,难以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自然资源保护治理压力持续加大。一方面,基层自然资源管理力量较为薄弱,人员配置与辖区面积、监管任务不匹配,日常巡查、动态监管难以实现全域覆盖,部分区域存在监管盲区;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仍较淡薄,违法用地、违法用林等行为仍时有发生,部分问题整改后易反弹,形成“反复治、治反复”的治理困境。
2.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明显不足。一是占补平衡供需矛盾突出,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长期倒挂,且因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风景名胜区纳入土地整治负面清单,超三分之二区域土地整治受限,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同时县级财政支撑不足,向外购买占补平衡指标面临资金压力,双重制约导致建设项目指标需求难以满足,近年多次申请收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二是建设用地布局制约集约利用,县域建设用地多沿瓯江北岸、楠溪江两岸二级台地呈水系分布,空间分散度高,难以形成集中连片开发格局,降低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3.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制约。县级财政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整体保障能力有限,除占补平衡相关投入不足外,在推进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落实长效保护措施中,还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投入缺口较大,部分修复工程因资金不足难以按标准推进;另一方面,修复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缺乏常态化管护队伍与资金保障,导致生态修复成效易反弹,与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存在差距,难以形成“修复-保护-可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四、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和举措
(一)改革攻坚,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理顺国资国企管理体制,健全国企监管体系。持续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逐步优化调整监督机制,继续提升国资监管“数智化”水平,探索与农商行开展“财资宝”的合作与开发,加强对县属国企大额资金存放与使用、工资福利发放等方面的实时监管,继续加强国企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快形成国资数字化监管闭环。
2.进一步强化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提升国企经营效益。以国企综合考核为抓手,督促各县属国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谋划实施盈利性项目。探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国企中高层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新入职员工业务能力培训等工作,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更好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3.进一步引导规范国企投资行为,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探索建立县属国企投资决策机制,打造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业务结构更加清晰、核心能力更加突出的优势企业。加强县属国企投资管理,督促县属国企制定投资管理办法,强化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动态监控投资项目全过程,根据项目进展、效益及风险状况适时调整策略,最大程度避免投资风险。
4.进一步加强国企资产资源盘活,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督促县属国有企业积极谋划资产盘活类别,探索创新盘活模式。指导各县属国企深入梳理掌握资产特性,分类施策,综合开发利用,充分挖掘资产盘活潜力。想方设法将资产盘活和改扩建新增投资相结合,将资产盘活与招商引资开展合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储备有开发利用价值的资产资源。
(二)多措并举,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1.固本夯基,提升管理质效。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对本级国有资产监管负总责,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总体要求,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二是推进在建工程转固,补齐管理短板。督促单位定期开展在建工程转固自查工作,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落实好项目投入使用一年内完成转固的要求,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常态化。
2.绩效引领,强化责任约束。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机制。探索制定涵盖资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作为单位预算安排的依据,严把资产“入口”关。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形成“讲绩效、重实效”的鲜明导向,倒逼各单位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3.数实融合,深挖资产潜效。一是依托资产共享云信息系统,优化“线上公物仓”模块运作机制。督促单价将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剂,推动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软件资产等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有效减少重复购置和资源低效闲置。二是探索多元盘活路径,提升资产价值效益。在共享调剂基础上,积极拓展租赁、置换、拍卖等市场化盘活方式。对于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设备,可探索与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合作共用,对于闲置房产、土地等大型资产,可稳妥推进市场化出租或处置,逐步构建起从“入口”登记到“出口”盘活的全链条信息化资产管理闭环,将“沉睡”的资产转化为流动的资源和效益。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健全监管体系,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治理能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配套开展执法巡查、动态监测等专业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消除监管盲区;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违法用地、用林典型案例解读政策,利用村社宣传栏、政务新媒体推送法规知识,引导公众树立依法利用资源意识;强化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破坏林地等行为,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2.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在非负面清单区域科学推进土地整治,争取上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倾斜,探索跨区域指标调剂;统筹县级财政资金、争取专项补助,缓解外购指标资金压力;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建设用地向集中连片区域集聚,重点盘活低效用地、闲置土地,降低项目占耕比重,提升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3.创新机制模式,夯实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整合县级涉农、生态类资金,并探索通过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修复资金来源。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培育专业管护队伍,确保修复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碳汇、生态旅游、康养休闲等绿色产业,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形成保护有力、利用有序、发展有益的良性循环格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