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永嘉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5)
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 年2 月16 日在永嘉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郑国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 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 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 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 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正创新、接续奋斗、跨越发展。全年共受理 各类案件 14008 件,办结 14230 件。审执质效和工作考核排名居 全市前列,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一、聚焦执法办案主业,护航更高水平平安永嘉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 事案件 922 件,判处罪犯 1209 人。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涉黑恶案件 4 件; 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及“黄赌毒”犯罪案件 341 件 512 人, 撰写的《禁毒工作成效研究报告》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过发放 防骗手册、拍摄主题视频等形式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反诈”普法直播吸引 12 万余人同时在线观看,网友点赞 1 万多次,留 言 4000 余条。严厉打击销售“毒挂面”“毒豆芽”等犯罪行为,维 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结贪污、 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2 件。稳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改革成效 多年领跑全市,并在省公安厅“治安大讲堂”上介绍工作经验。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县委政法委将“万人成讼率”等 3 项 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形成以平安考核促进诉源治理实质化的工作 导向。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 治理中心建设,经中心分流一审民商事纠纷 2850 件,诉前纠纷 化解率达 31.8%。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岩头法庭在“红军小镇”“评理亭”等民间调解场所开展“评理说法”审判,碧莲 法庭探索全面建设“无讼村社”。进一步优化“共享法庭”布局,116 家共享法庭靠前指导调解 621 次,化解矛盾纠纷 493 件。其 中龙桥联勤警务共享法庭获评“全省第二批示范共享法庭”,治理 成效在《浙江政法》刊载,并在全市法院共享法庭工作推进会上 作经验介绍。
努力弘扬法治风尚。坚持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宣传案例被学习强国、平 安鼎和浙江天平等采用 95 个,21 个案件入选国家级、省市级典 型案例。季某、周某捏造事实骗取调解协议书并参与执行财产分 配,县法院依法判决其构成虚假诉讼罪,该案入选全省法院典型 案例。吴某好意搭载乘客不幸发生车祸,家属索赔百万,县法院 精准适用《民法典》“好意同乘”条款,依法裁定驳回请求,微博 话题“母女搭顺风车身亡,家属索赔被驳回”阅读量达 366 万次, 网友均评论支持法院判决。妥善审结“强闯派出所咬伤执法人员”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五个月,彰显严厉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犯 罪行为的决心。
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拥江融入、产城融合”战略实施
高站位保障工业强县。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 念,积极开展帮企助企活动,妥善审结涉企纠纷 2923 件,解决 涉企问题 45 个。深化打造“金融智审”省级试点,建设“金融共享 法庭”,创新“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化解金融纠纷 755件。深化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转破改革,审结破产案件 49件,盘活资产 1.6 亿元、土地 52.4 亩、房屋 6.6 万平方米,安置 补偿职工 61 人。深入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改革,累计对 19 名 债务人开展个人债务重整,化解执行案件 63 件。落实善意文明 理念,灵活采用“活查封”、信用修复、调解和解等形式,帮助 137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高标准助推城市蝶变。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 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460 件。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 周例会”平台,42 件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 强化府院联动,创建“行政争议化解容错免责机制”,推进“裁执分 离”清零攻坚,院庭长下沉重点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一对一”法 治辅导,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机关的履职指引。探索建立败诉案件 梳理通报机制,连续 10 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败诉案件分析 报告,发送司法建议 26 份,并安排员额法官挂钩、联系乡镇街 道,切实提升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高水平护航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落地环资案件 “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13 件,判处罪犯 13 人。 叶某焚烧衣物引燃杂草导致森林火灾,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 刑四年,为群众敲响防火防灾警钟。出台环资案件修复令适用规 则,发布生态修复令,专设环资人才库,并把环资庭审现场搬到 楠溪江畔,就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滥伐林木等案件开展 巡回审判 8 次,得到群众广泛好评。协同加强雁荡山和楠溪江流 域生态司法保护,促成永嘉、乐清共建环境资源跨域保护协作机 制。承办“诗画瓯江、司法护航”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推进会,温州 丽水“两地十院”一体协作,共护瓯江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试点 打造集成党建、诉源治理、法治建设等内容为一体的“共同富裕 示范村”和“基层治理样板村”,助力塑造未来乡村治理新面貌。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办案最公、用时最短、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永嘉法院鲜明特质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切实维护人 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 8271 件。妥善处理涉教育、 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纠纷 238 件,依法审结涉消费、人身损 害、物业合同等案件 216 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 审执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等案件 341 件,追回老百姓劳动报酬141.5 万元。优化适老助残扶弱诉讼服务,设立老年人和残弱群 体“优先窗口”“绿色通道”,并圆满化解涉及 65 位老人筹资建设 公墓的执行异议案。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设立全市 首个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联络站,发送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 令”;全年审结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 550 件,对 25 名问题未成年 人及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获评温州市“在办理涉未成年人 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示范法院”。
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为群众 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率先组建“永法说法”普法服务队伍, 三年来累计开展巡回普法 185 场、司法服务 1000 余次,6 名院 庭长下沉村社任第一书记,为 54 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154万元。针对老弱群体“数字鸿沟”,深度运用“移动微法院”,自主 研发“永法微”应用,努力让有诉求的群众解决纠纷“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也不用跑”转变。精心打造“党建引领、深化三服务”平台, 全体干警主动下沉村社参与除险保安、疫情防控等工作,累计收 集和解决为民办实事问题 23 批 88 项。2022 年 12 月,县法院作为全省五家法院代表之一,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 事示范法院”,是温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年办结执行案件 4233 件,到位 金额 4.6 亿元。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自主研发“拒执自诉 智能化打击平台”,促成 57 起自诉案件达成和解撤诉,累计执行 到位金额 1257 万元,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全市前列。探索建立“不 诚信诉讼名册”,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 43 件,适用罚款、训诫、 拘留等民事惩罚措施 38 件,移送公安刑事案件线索 5 件,刑事 定罪 2 件。创新打造囊括公积金、税务、不动产、土地登记、车 辆、市场管理、金融等七大领域的“执行一件事”线上协作体系, 累计办理线上协作事项 2.1 万件次,推动解决案件 1788 件。对41 个执行案件启动执行审计程序,精准打击被执行人逃废债等 违法行为,促使主动履行到位 5052 万元,成效居全市前列。
四、锐意深化改革创新,巩固提升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创新发展成果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司法改革工作要点清单, 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促进形成权责 统一、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体系。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 个规定”,积极构建“四类案件”等司法监管机制,让法官集中精力 尽好责、办好案,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与公信力。建立“五 色”预警管理体系,不断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奖惩有力”的 评价激励机制。机制施行以来,免去不适岗的中层干部 1 名,并对 12 名干警、20 名辅助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干警执行能力和工 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深化“数字法院”改革。按照“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强 化规划引领、夯实基础支撑、突出综合保障,巩固提升“AI 智服 实验室”“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等创新成果的综合集成、迭代升级。 历经两年“数字法院”建设,县法院办公办案效率提高 48.3%,当 事人办事减少耗时 50%,文书邮寄费用下降 25.4%,为群众提供 在线服务 9000 余次。工作实绩亮相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 设这十年”成果展播,并在网友票选中斩获第一。
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积极参与市中院“法护家安”数字化集成 应用建设,进一步提升家事纠纷化解能力。发挥全市首批“家事 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引领作用,优化“家事审判区”基础配套建设,并协同县委政法委、妇联、公安等 9 家单位共创“反家暴联盟”“家事学堂”,建强“为爱加油”婚姻家庭服务队,持 续激活社会调解动力,家事案件调撤率连续五年蝉联全市首位。 强化判后关怀服务,创新心理干预、法官寄语等做法,“家事回 访团”对 61 起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情感修复,“心理咨询团”在 12起家事案件中开展心理帮扶,努力实现家事心事“双化解”。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 精神等主题学习,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弘扬“忠诚、公正、尊荣、自律”的永法精神,倾力打造“两最书记讲党 史”“周四夜读夜学夜会”“永法青言社”等品牌,院庭长对新入职 干警进行“传帮带”,加快培育“全科法官”,确保干警思想政治站 位和业务能力素养双促进、双提升。连续 12 年开展“法院文化周”, 发放《楠溪法苑》,开办 58 期“道德讲堂”,不断发挥“全国文明 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建引领下,法院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再上台阶:全年共有 24 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 项 工作成果获得最高法院、省市法院主要领导和省市领导批示、肯 定和推广,其中“一社三队五计划”党建品牌获评“最高法院新时 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系浙江省唯一入选的基层法院。
从严狠抓纪律作风。集中梳理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清单 和 101 个廉政风险防控点,形成反面教材,全院上下人手一册, 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性、有效性。修订完善《院风院貌院纪巡 查》相关细则,对轻微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 50 人反向记分 112
分,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 26 次并进行实名通报。充分运用执纪 监督“四种形态”,累计提醒谈话 11 人次,确保全院干警时刻绷 紧廉洁自律之弦。积极开展“巡回政治督察”,依次对法院各部门 进行专项巡察,据此制定整改措施 35 条,完善相关制度 8 个, 为我院获评温州市“引领型”清廉建设单位奠定坚实基础,工作成 果得到温州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 贯彻历次会议决议,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并根据意见建议抓好落实。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 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结委员提案。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 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 督工作,召开全县首次法检联席会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8次。积极落实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 改进司法作风的作用。召开拒执打击、家事审判等主题新闻发布 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12 次,235 名代表委员、学生和群众走 进法院、了解法院。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 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 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永嘉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 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 些问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前瞻性有待增强,积极争取党委政 府支持诉源治理、共享法庭建设、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工作力度 还需要加大,庭务主任、人民调解员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部分法官化解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 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优化,司法体制综 合配套改革和智能化建设双向互动发力方面还要不断攻坚克难; 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干警执行能力还需持续提高,等等。对 于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 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 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 周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 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 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 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 院”创建,全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拥江融入、 产城融合”迈出更大步伐、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嘉新篇章”贡献 更多法院力量、展现更大法院担当。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永葆初心。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 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学习,引导干警踔厉奋发、勇毅前 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实拥 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 方面。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 深发展,确保党的领导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在服务大局、保 障中心中主动作为,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重大项 目建设。进一步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域治理格局中,依法惩治刑事 犯罪,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永嘉上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服务保障全域旅游 和乡村振兴,推动完善“共同富裕示范村”建设,积极履行环境资 源审判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永嘉绿水青山提供更有 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 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优化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共 享法庭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化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调解组织的 诉前调解作用,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执行长效机制, 推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和“立审执破兼顾”的工作格局,提升 执行质效水平,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
四是始终坚持公信为本,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 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把巩固提升审判质效和司 法公信力作为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制约 监督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加大对虚假 诉讼惩处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助力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正向激 励,探索信用修复做法,完善“智能化拒执自诉平台”建设,推动 形成全流程司法公信保障体系。
五是始终坚持思想破冰,改革创新。强化比拼意识、危机意 识,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持续推动数字法 院建设、诉源治理等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新时代现 代化法院建设新标杆。坚持打造好“法脉永嘉”“天平红”“永法说法”等永法特色品牌,不断创新丰富“适老助残扶弱”诉讼服务体 系的内涵和形式,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六是始终坚持强基固本,提升能力。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干 警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全院干警交流轮岗、集中调研培训,多渠 道培养复合型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铁军。 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辅助人员和司法雇员等各类人员管理 机制,探索履职不力中层干部和法官淘汰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 司法服务发展水平,力争取得更为优异的司法业绩。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我们倍感使命光荣、 重任在肩。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 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 毅前行,全面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 化永嘉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名词解释及相关案例
一、名词解释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见报告第 1 页倒数第 4 行):是最 高人民法院经党中央批准,面向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 首次开展的示范创建活动。旨在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 领作用,激励引导全国法院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 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建设良好诉讼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风 貌。永嘉法院是温州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共享法庭(见报告第 2 页倒数第 6 行):“共享法庭”是架构 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依托镇街村社、行业 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 原则,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和物理存在,集成“浙 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等软件模块,将法治服务载体和触角向 村社最基层延伸,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实现资源整合、 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每个共享法庭配备 1 名联系法官和 1 名庭 务主任,联系法官主要负责指导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传、协 调联络等工作;庭务主任由乡镇干部、村居干部、基层网格员、 调解员、协会负责人等担任,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引导 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帮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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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示范村、基层治理样板村(见报告第 4 页倒数第 2
行):永嘉法院以云岭乡南城村为样板,创造性系统性探索落实 各项基层治理举措,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村”和“基层治理样 板村”,助推永嘉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
执行一件事(见报告第 6 页第 10 行):为力克“执行难”,浙 江高院在全省推出“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将不同执行部门 办理的“多件事”,按照执行协同事项的推进过程整合为同一平台 办理的“一件事”,实现执行事项一网可见、层层联动、智能协同, 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办案效率、执行规范化水平。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 6 页倒数第 5 行):2015 年,中办、国 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 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 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 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 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四类案件(见报告第 6 页倒数第 4 行):最高法院为加强人 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 监督管理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力、 制约有效、运转有序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其中“四类 案件”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 社会稳定的案件;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五色”预警管理体系(见报告第 6 页倒数第 3 行):永嘉法 院通过设置“蓝”“绿”“黄”“红”“灰”五色亮灯,分类分级标识各重 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问题严重情况,以全 面、完整展示法院各项工作进展状态,进一步督促各部门预防风 险、改进短板、进位赶超,带动提升全院工作执行力、核心战斗 力,保障“一流法院”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AI 智服实验室(见报告第 7 页第 4 行):是专门应用于分析 检测法院各类信息和管理,旨在重构办案流程,重塑制度规范, 推行辅助事务集约办理的网络化系统。实验室基于“全域数字化 法院”改革基本要求,依托 AI 为主要手段,利用 OCR 文字识别、ASR 语音识别、NLP 自然语义处理等技术,探索让法官专心于 核心工作,最终建成全业务平台通办、全流程智能辅助、全领域 资源整合、全方位制度变革的现代化法院。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见报告第 7 页第 5 行):永嘉法院以送 达中心的设立为基础模块,探索试行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工作 模式,切实解决传统审判模式下审判辅助人员紧缺难题,减轻审 判团队工作负担,释放工作量冗余,进而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效果。 集约范围为法院案件立案后第一次排期开庭相关材料的送达以 及后续的直接送达工作、材料中转、案件排期、文书上网、上诉 案件的笔录誊录等事务。
一社三队五计划(见报告第 8 页第 9 行):是永嘉法院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而推出的品牌,即全员参与“天平服务社”, 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五老护苗队”“义工服务队”为主体,强化 天平助学、天平结对、天平帮教、天平家和、天平关爱。该品牌 荣获最高法院“新时代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是浙江地区唯一获评 的基层法院。
巡回政治督察(见报告第 8 页倒数第 6 行):为贯彻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永嘉法院在全院范围开展巡回政治督 察,通过政治大体检、审务大督查、作风大评议,狠抓督促整改, 促进政治生态、司法生态持续向好,队伍素能、司法质效稳步提 升。经验做法在一周内连续获得省高院三位院领导批示推广,还 获得了温州市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案例信息 1.金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见报告第 2 页第7 行) 2.江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见报告第 2 页第 7 行) 3.季某、周某虚假诉讼案(见报告第 3 页第 3 行) 4.吴某“好意同乘”案(见报告第 3 页第 5 行) 5.陈某妨害公务案(见报告第 3 页第 8 行) 6.叶某失火、开设赌场案(见报告第 4 页倒数第 11 行) 7.夏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见报告第 4 页第 15 行) 8.涉及老人公墓建设的执行异议案(见报告第 5 页第 8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