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关于交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
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永人大常〔2017〕26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8月3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十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健全机制体制、推进基层治理、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行政体系有待完善、行政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居高不下、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厘清行政执法边界,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建议重点乡镇(街道)设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依法行政研究协调。强化府院府检联动,推动“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县政府要深入部门和基层调研,组织专家研判,注重社情民意,强化可行性论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各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执法。要完善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做到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分析梳理全县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行政强制等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的工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要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法治素养提升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证持证率。行政争议、诉讼多发的重点乡镇(街道)要加大力度腾出一定编制数量,招录或引进法律、法学类人才,充实基层法务工作机构的专业力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落实各种救济措施,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县政府要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采取各种解决行政争议的补救措施,着力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执法、复议、庭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作用,深入剖析每一个败诉案件背后的原因,落实预防应对措施,防止类似案件再次败诉。各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善于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有效解决,扭转当前“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局面。全面落实庭前和解、司法调解、矛调中心化解等各种补救措施,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阶段。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
四、推进机制体系建设,提升整体智治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把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始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法治政府考核机制,严格对标考核细则,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全覆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加强法治督查与纪检督察协同配合。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大“八五”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完善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速推进数字赋能法治体系建设,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赋能作用,推广“基层‘法·智’一网通”,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在依法治理中发挥多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作用,努力建设整体智治的现代化法治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