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今贯彻落实成效如何?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悠悠三百里楠溪江,生态优美,山水秀丽,风光旖旎,是永嘉县人民赖以生存的大水缸,也是引以为傲的母亲河。保护好楠溪江生态环境,使其得到永续发展利用,是百万永嘉人民共同的期盼与心愿,这份期盼在2020年3月得到了期许。温州市人大高度重视,回应民生关切,出台了《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使楠溪江保护获得了法律保障。《条例》规定,永嘉县人民政府负责楠溪江保护管理工作,并确定牵头部门协调解决楠溪江保护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条例》自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出台两年多时间,贯彻落实成效究竟如何?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于近期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就《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调研,助推条例精准、科学、高效落实到位。
7月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沿楠溪江流域,先后赴沙头渔田、下城岙、鹤盛西源、岩头等镇村,选取部分村社取水口、养殖场、超市、农资供应零售点、污水处理站等场所站点开展实地视察走访。在下城岙取水口,调研组一行查看取水口运行和水源水质情况,了解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措施;在西源家禽养殖场,了解养殖规模、流程、饲料供应、经济效应、粪便处置、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在日用品超市,查看销售洗涤用品含磷情况;在农资供应零售点,查看农药化肥等农资库存种类、销售使用情况;在污水处理站,查看污水接入量、排污达标、管理运维等情况。每到一处,调研组都细心查看,耐心询问,捕捉采集有用的信息点,以期全面了解楠溪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下午,调研组趁热打铁,召集岩头镇、沙头镇、枫林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鹤盛镇等楠溪江流域涉及的8个乡镇召开座谈会。会上,8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就各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大家认为,楠溪江是永嘉最响亮的品牌和最宝贵的财富,保护楠溪江环境刻不容缓,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建筑垃圾乱倒、污水治理设施工艺落后、饮用水保护区烧烤、钓鱼、露营屡禁不止、执法能力不足等相关问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垃圾消纳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执法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共同保护楠溪江。
听取汇报和讨论后,调研组指出各有关乡镇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实施《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认真、全面抓好法律实施,通过《条例》的实施使楠溪江得到更好保护和永续利用。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沿楠溪江两岸群众及外来游客的宣传,提高知晓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贯彻执行配套机制,做到科学区分、合理评估,对已建立的机制要实施科学评估,持续调整优化;对应建未建或建不到位的机制则要加快谋划新建。要进一步加强沿岸标志牌、污水管网、垃圾消纳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楠溪江排污总干管建设,切实提升楠溪江流域集镇污水、垃圾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借助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理顺执法权利体系,借力检察院公益诉讼、数字化监管等手段办法,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力。同时也要把握好执法尺度,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避免陷入法不责众的窘境。最后,胡宝锋表示,县人大将持续关注《条例》贯彻情况,9月,将以专题询问的形式,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询问,刚性助推《条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