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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8】 【作者:】

永嘉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6)

 

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8日在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兴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繁重的办案任务,县法院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锐意攻坚,切实推进审执质效、服务保障、司法为民、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8607件,办结18786件,同比分别上升3.2%5.5%;未结案件1941件,同比下降8.4%。办案质效综合水平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位,连续两年在温州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一,并顺利复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护航永嘉高质量发展

防控办案两战赢坚持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并抓、管控风险与服务发展并重,第一时间出台疫情防控审执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百余名干警投身防控一线,支持乡镇、村居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发布网上诉讼服务操作指南,网上开庭、庭审直播及及远程提审3300余次,“移动微法院”线上立案4299件,有效解决因疫情产生的诉讼难、庭审难问题。依法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口罩诈骗等涉疫情犯罪案件77人,如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抖音等电信网络平台,假借销售口罩、额温枪的名义骗取货款及定金94万余元,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及退赔违法所得,有力维护防控秩序。此外,在年初防疫物资紧缺之时,县法院主动对接上海地区法院,在48小时内帮助温州某服饰公司解除冻结股权措施,促使其成功融资并改组一条日产10万口罩的生产线,为防控大局做出贡献。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出台司法助企保障意见,助力我县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达标创优。深入开展党建引领·深化三服务活动,员额法官送法入企,帮助17家企业解决法律难题28个。如浙江某环保设备公司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拒不履行某购销合同,县法院积极组织调解为其争取到5个月合同履行期,助其脱困。倡导诚信交易规则,全年妥善审结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1252件、涉企案件2800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制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044人。加快司法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26件,推动盘活土地、房产、设备等闲置资源。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办结个债清理案件7件,免除债务398.8万元。如债务人金某义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欠款,经法院调解,促成第三人代偿了部分债务,债务人也得以重启生活。该案被选入全省法院个债清理八大案例。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着力推进诉源治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助力打造解纷终点站,诉前纠纷化解率由2019年的16.3%提升至47.3%,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在2019年下降4.3%的基础上继续下降16.4%。建强调解队伍,聘请110名专业调解员,增聘12名民营企业家作为特约调解员,安排36名律师、志愿者进驻法院工作站,同时组织召开诉源治理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调解员工作素质。精心开展助力村社换届、助推诉源治理专项活动,配合完成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印发《涉村社换届违法犯罪典型案例》2000余册,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场。主动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大代表、村居民众等宣讲《民法典》12次,开展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60余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以人民为中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严惩犯罪,共建平安永嘉。切实打好案件清结、线索清仓、黑财清底组合拳,办结市扫黑办督办的林某敏等人涉黑案,圆满收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30118人涉黑恶案件全部按期审结,重刑率达37.2%,并主动移送相关线索86条;判决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497.8万元,执行到位1368.7万元,到位率91.4%,有力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坚持宽严相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16件,同比下降28.7%,判处罪犯1277人,对240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判处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222284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案件46人。坚持惩教结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6人。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考核连续三年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全面保障民生权益,共创和谐永嘉。新收民商事案件7043件,审结7023件。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率,全年执结涉民生案件250件,执行到位1016.7万元。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健康发展,将职业放贷人名录增至67人,对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的3名职业放贷人处以拘留、罚款等司法惩戒,民间借贷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27.3%。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成立全市首个劳动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室,诉前化解讨薪纠纷425件,力促该类案件数同比下降44.9%。优化司法救助渠道,创建司法援助基金与金融机构慈善救助基金的双轨帮扶机制,为经济困难的1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3万元,为32名当事人发放慈善救助金29.7万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示范法院和法庭创建,与县检察院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家事案件工作联络站,并与县妇联共建为爱加油志愿服务团队,联合开展八期家事学堂,妥善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育等家事案件1040件,近八成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共筑法治永嘉。通过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召开高败诉风险案件分析会、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调解等方式,进一步凝聚行政纠纷化解合力,规范、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如顺利协调化解永嘉芙蓉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的行政争议,为司法审判助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正面示范。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分析会,帮助行政机关开展业务培训,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5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以创新司法为引领,带动办案提质增效

认真兑现胜诉权益。争取依法治县委员会支持,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工作大格局。健全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执行机制,并扎实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执行案件7515件,执结769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6亿元。率全市之先构建“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打击拒执犯罪诉讼模式,全年判决拒执案件24件,自诉案件15件,促使22名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完毕,执行到位1016.4万元,自诉案件成案数居全市法院首位,连续三次获省高院、市中院院领导批示肯定。加快财产处置清理,应用“司法网拍+VR全景”技术,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竞买人实地看房难题。全年共挂网拍卖财产210处,成交金额2.3亿元,缩减财产处置时间17.9天。坚持“善意执行”理念,与县人行等建立信用惩戒退出通道和招商引资恢复渠道,累计恢复企业征信记录138家,恢复招商引资资质202人次,消弭信用惩戒772条。

创新生态司法保护。践行“两山”理念,联合丽水、温州“十地”法院构建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合力保护瓯江生态环境。成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提升环保意识。公开审理永嘉首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调解,由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7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各行政机关及人大代表、市民监督员和公益诉讼专家团到庭旁听,法院公开庭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导向作用。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公办案,通过科技赋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一键转档率均为100%,最大限度减少对纸质卷宗的依赖。积极承接全省法院“金融联审”智能化审判试点工作,依托“凤凰金融智审”平台,对类型化金融案件进行同步、快速处理,努力实现简案快审。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实现卷宗移送、换押、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在线协同推进。

四、以锤炼铁军为根本,提升队伍能力素养

深化党的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司法督察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政务督办、院风巡查”,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讲政治、守规矩、强执行的意识与能力。持续深化“清廉法院”建设,认真配合完成市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法院内控管理制度十余项,切实筑牢纪律作风防线。启动“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获评“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并相继在县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双建”工作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党建相关经验以简报形式在全省法院推广。坚持“一社三队五计划”志愿服务品牌创建,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

提高队伍素养。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围绕“十查十看”,着力解决工作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积极推进“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务保障水平。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择优选任12名年轻中层副职干部,推任22名年轻干警为工作小组组长,并安排素质高、业务精的导师对年轻干警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管,着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连续十年举办“法院文化周”,连续六年开设48期道德讲堂,“道德讲堂”品牌被评为“温州市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一年来,县法院先后有2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全方位加强沟通。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按期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妥善办理再审、抗诉案件,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16名,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理案件,参审案件2212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9%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广大法院干警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审判任务依然繁重,多元化解纠纷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二是审判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质效数据不够理想,个别案件处理效率不高,对当事人部分司法需求的回应不够及时;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发力。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整顿为抓手,持续推动审执质效、服务保障、司法公信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为永嘉加快构筑五城三地一新区格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在践行为民宗旨上有更实举措。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进一步推动县矛调中心实效化运作,助力乡镇矛调分中心建设,打造富有永嘉特色的诉源治理机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婚姻家庭等纠纷。立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和“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打击拒执犯罪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打造“一庭一品”,服务保障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有更高站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着力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五城三地一新区”格局构建。认真打造“党建引领、深化三服务”2.0版,深化推进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永嘉建设。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依法严惩金融、环境资源、网络电信等领域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平安有序。

三是推进创新发展,在改革攻坚进取上有更大突破。坚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院庭长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挖掘办案潜力,提升办案质效。将法院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继续做好“金融联审”试点工作,推进无纸化办案向智能化办案迭代升级。加大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适用力度,尊重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发挥好庭审决定性作用。努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永嘉模式”,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楠溪江5A景区创建。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更好成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巩固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攻坚、锐意进取,以更务实的作风和更有成效的举措,为永嘉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附件一

有关案例简介和用语说明

 

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报告第1页倒数第2行):即温州中院与温州大学合作开发设计的温州法院司法公信力评价指标体系,全市13家法院参与评估。2020年,永嘉法院以91.844分的成绩再次排名全市法院第一位。

党建引领、深化三服务(报告第2页倒数第4行):永嘉法院为严格落实上级三服务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而开展的专题活动,强调在抓好审执工作的同时,组织党员干警深入一线,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措施帮助企业、群众、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林某敏等人涉黑案(报告第4页第2行):被告人林某敏当选乐清市石帆街道某村村长后,网罗身边亲友及社会闲散人员,安排组织成员进入村两委入职,逐步把持某村基层政权。其间,该组织成员先后实施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并与王某明(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相互勾结,拉拢腐蚀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先后实施了包括串通投标在内的20多起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建设。永嘉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敏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01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

芙蓉村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行政争议案(报告第5页倒数第10行):原告叶某等七人的老宅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因房屋自然老化问题严重,原告申请危房拆建。上报审批过程中,省文物局认为叶某等人的民居均为风貌协调建筑,按照规划要求应予保留,不同意叶某等人的民居拆建方案。原告向永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协调,省文物局表示如叶某等人完善原有的拆建设计方案,可给予一次重新申报的机会。法院又与县文体局、县资规局进行沟通,推动各方就启动重新审批程序达成一致。目前县资规局已重新受理原告的拆建申请,县文物局也已安排上报省文物局审批。

瓯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报告第6页倒数第9行):温州市所辖永嘉、瓯海、鹿城、龙湾、乐清五地法院,会同丽水市所辖龙泉、云和、莲都、缙云、青田五地法院,共同建立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格局。

金融联审智能化审判试点(报告第7页第4行):省高院发文确定宁波中院、永嘉法院为金融联审智能化审判试点法院,主要任务是依托凤凰金融智审,实现金融案件批量起诉、立案、在线联审、裁判、结案等功能,提升金融简案快审能力。

 “一社三队五计划(报告第7页倒数第3行):是永嘉法院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举措,即 天平服务社,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五老护苗队”“义工服务队为主体,专门培育天平助学、天平结对、天平帮教、天平家和、天平关爱五项亮点工作。

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报告第7页倒数第1行):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活动主要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增强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报告第8页第2行):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全国法院警务安保提出的重要任务,六专即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座椅、专用车库、专用卫生间;四室即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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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有关图表

 

1.永嘉法院2016-2020年收结案件数量走势图

 

2.永嘉法院2020年审执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3.永嘉法院2018-2020年一审民商事案件(不含特别程序)收案数及诉前纠纷化解率走势图

 

 

4.2020年温州各地法院拒执案件成案数统计表

地区

判决人数

自诉人数

合计(判决人数+自诉人数)

鹿城

5

11

16

龙湾

14

1

15

瓯海

11

3

14

乐清

16

2

18

瑞安

20

2

22

永嘉

24

15

39

洞头

6

2

8

文成

0

1

1

平阳

19

4

23

泰顺

2

2

4

苍南

13

2

15

龙港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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