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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利用建设情况 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30】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利用建设情况

的审议意见

( 2020年9月25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5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利用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不足: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部分项目事前谋划不到位,“签、腾、拆、建”各环节对接不紧密;土地征收出让滞后,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及时,缺乏全县“一盘棋”整体推进的效果和保障机制;拆迁居民居住安置不到位,安置房交付普遍延期、临时过渡安置费用大、资金回笼周期延长;重协议拆迁轻依法拆迁,在法定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和漏洞,容易导致政府行政诉讼败诉率增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规划引领,谋划要提前。城中村改造要做到通盘考虑、系统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原则上功能规划布局没明确前不启动拆迁。要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结合城市大花园建设、精建精美要求,在全县“一盘棋”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区块改造,处理好小配套与大循环关系,要科学预留城市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功能培育和动能转换,以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要以未来社区创建为引领,着力打造一批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兼备的复合型人居空间,防止居住功能单一化。科学制定《城中村改造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配套编制资金滚动平衡计划方案,紧盯拆迁清零、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安置房回迁等关键时间节点进度,健全绩效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城中村改造。

二、签腾拆清,保障要提质。一要做足拆前准备。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前,充分考虑拆迁居民基本的住房需求,安置周转房要先行。二要强化力量保障。将业务能力强、专业法律知识精通、善于做政策处理、沟通协调的工作人员及时充实到城中村改造队伍中去,增强队伍战斗力。三要加强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加强资金统筹,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四是特殊用房拆迁政策要统一。结合未来三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提前谋划布局祠堂、庙宇、教堂等特殊用房拆迁安置工作,并注意做好宣传引导。五要重视依法拆迁。及时总结城中村改造形成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拆迁流程,改变一镇(街)一村一项目一政策的做法,逐步统一拆迁政策,增强政策透明度与实施的刚性,确保城中村改造依法推进。

三、拆建并重,建设要提速。一要加快土地出让速度。要将规划调整、方案设计、集体土地征收等工作与拆迁工作同步推进,穿插进行;要规定地块“清零”至挂牌出让的时间间隔并进行相应考核,进一步加快项目审批和安置房建设进度,严格遵照拆迁协议,确保按时回迁,以回迁时间倒逼工程进度。二要科学安排拆后土地利用建设。要深化细化改造区块功能性规划,适度超前布局符合现代城市发展规律与人性化特点的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三是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居住”顺序实施滚动开发、封闭运行、分区分步推进。以做大做强城市平台为目标,不断提高改造效益,确保开发品位,做到建一块活一块,避免遍地开花、无序开发;要严密监控社会经济风险,科学测算地价房价,把握好出让与开发的节奏,防止出现金融风险和合同风险。

四、绩效同步,管理要提效。一要全面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与统筹协调。加强机制体制保障,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要加强与属地各镇(街)的联动配合,合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专班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拆、建两个环节,确保拆和建无缝链接、一体推进。二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扬尘和建筑垃圾治理管理。三是工程审批验收要高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发土地捆绑出让的项目,要细化量化,加强管理,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确保施工效果与合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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