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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作者:】

永嘉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5

 

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226日在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  胡丕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县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689件,办结17443件,同比分别上升18.9%21.8%,解决诉讼标的额54.5亿元,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考核排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位。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1036件,审结1034件,同比分别下降13.5%13.6%判处被告人13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4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59人。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抢一盗”、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658890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胡杰、虞相岭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21人,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审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2530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我县首例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及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41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5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8771件,审结8648件,同比分别上升25.7%25.5%。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结交通事故损赔、工伤、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785件,并先后5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案件46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93.1万元。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涉不动产纠纷案件38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出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若干意见,严格审查职业放贷、高利放贷等行为,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122件;依法打击民间违法借贷行为,对6名不诚信诉讼的当事人罚款23万元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等犯罪线索7例,促使290件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发布首份家事审判白皮书,制定家事审理规程,建立健全子女抚养探望承诺等机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222件,调撤率为82.6%。会同县妇联开设“家事学堂”,聘任家事纠纷调处及志愿服务团队138人,积极推行特邀调解、心理干预及家事调查、观察、回访等制度,保护好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18件,审结171件,同比分别上升47.3%16.3%。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试点改革,聘任特邀行政调解员11名,全年经调解撤诉案件84件,占结案数的49.4%。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支持当事人自主选择本地或异地法院提起诉讼。全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9件,其中我县行政败诉案件17件,败诉率为11.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92.6%。强化府院良性互动,会同县政府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等联席会议,与县纪委监察委、法制办开展行政败诉案件追责工作,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25条,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融入全县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依法支持“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中心工作,妥善审理中后村改造、东瓯工业园区及绕城高速建设过程中的涉案纠纷,对128起申请拆迁、拆违及环保处罚案件裁定准予执行。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3561人,实刑率为72.1%;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在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责令被告人到楠溪江增殖放流香鱼苗;联合环保执法部门开展涉环保案件专项执行4次,执结案件62,44家企业予以停产停业。全年到村居社区巡回审判52次,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建房、村民权益等涉农纠纷37件,与10个村组织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助力优化村居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助推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深入开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落实好服务保障意见19条,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发布首份涉企商事审判白皮书,选派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全年审结涉企案件2492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通过动态查封等手段,有效避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429件,执结案件66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5亿元。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新收破产案件30件,审结33件,妥善审理正益集团、县旅游公司等重大破产清算案件,协调促成东岸混凝土公司案件破产和解;通过破产程序清理企业债权债务2.7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3亿元,释放闲置土地44482.1平方米、厂房20253.9平方米。

参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共上线调解组织54个,吸纳调解员354名,成功调解案件2589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试点,有效提升刑罚执行及时性。强化未成年犯帮教工作,对13名未成年犯予以教育和挽救。出台信访工作规定,专项清理信访积案33件。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22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8次,为3500余人提供普法宣教、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多元需求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6859件,执结6785件,同比分别上升21.7%31.1%,执行到位标的额7.1亿元。实际执行率为63.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51.7%、执行违法制裁率为18.1%。推动全县30家单位会签决胜执行难纪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大格局。狠抓百日攻坚、清产处置、终本达标等七类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2次,全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8.6%。会同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涉公职人员案件30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153.7万元。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系统,在线冻结存款4.5亿元、查封房产630处、车辆2560辆。加大执行悬赏力度,创新房产询价、公安协助查控等机制,率先开通新浪“执行天眼”,依托网络技术精准定位部分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的行动轨迹,全年布控被执行人2723人次,成功控制741人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4009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6157人、罚款780人、拘留428人,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3件,已追究刑事责任10人,2435人慑于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主动开展执行案件专项检查,全年终本案件合格率为99.9%。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展执行集中接待活动,共接待当事人361名,当场解答问题179个。积极借助《普法面对面》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情况,并通过网易直播“联动击赖”等专项执行行动2次,吸引72万网友同步观看,努力营造理解与支持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

打造诉讼服务优质品牌。落实“最多跑一次”在立案领域的全覆盖,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全年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9.9%,网上立案率为75.2%,跨庭室受理案件1694件,切实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运行,首创诉讼程序辅导机制,为来院群众讲解审判执行流程及注意事项;组建法院义工队,帮助当事人代写文书引导路线和联系法官。打造“当事人之家”升级版,让午休阅览、旁听庭审、儿童托管等功能区更加温馨舒适。会同县司法局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为140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6.5万元,为22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3.3万元。

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出台“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运用好互联网技术创新成果,促进司法办案智能化、现代化。积极推广“移动微法院”,微信注册即可在线完成立案、庭审、调解、执行等事务,自9月份推行以来已有1123名当事人在线查看案件、提交证据及配合法官调处纠纷,有效减少了办案用时。上线智能送达平台,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端即时接收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共成交房屋、车辆等标的物213件,总额3.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81万元。不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网裁判文书5180份,发送审判执行信息11.2万条,直播庭审过程735件次,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知情权和公众监督权。

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法官入额标准,择优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不断优化审判团队搭配、运行,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议事流程,限缩案件讨论范围,审委会讨论案件数减少至98件,裁判文书法官独立签发率提升至99.4%,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入额必办案”,修订院庭长办案指引,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年办结各类案件8803件,占总结案数的50.5%。注重激励与约束并举,合理调整办案工作量权重系数,科学考评法官办案业绩,充分调动一线干警办案积极性。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促进管理扁平化、审判专业化。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规定,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共适用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审结案件6805件,平均用时31.3天。充分发挥7个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先后53次会商研判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行审执质效数据周通报、月分析,定期抽查四类执行案件,推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管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扎实推进“三项规程”改革试点及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好证据裁判原则,在58起刑事案件中通知157名证人及侦查、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到庭率为100%;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强制证人出庭及保护机制,为20名证人提供法警护送等特殊保护措施;针对疑难案件召开庭前会议85次,强化庭前会议约束力,庭审实质化改革综合考核排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566名经济困难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并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保障律师调查取证、代理辩护等权利。深度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公检法司线上流转刑事案卷材料,提升办案效率。

五、驰而不息从严治院,锤炼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深化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政治引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实施“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改造红色教育走廊,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清廉法院”建设,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函告制度,编印“以案释纪,以防促廉”图册,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101项,逐项提出防控意见。深入开展“清廉司法、清正风纪”专项队伍建设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查补短板,并通过建立健全院风院貌院纪巡查等机制,巩固提升活动成果。积极推广“六微”平台,专门开展违规经商清理、过问案件留痕检查等活动,主动督查司法作风效能问题,共分层约谈干警350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函询9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诫勉3人。

不断提升司法业务水平。改造升级“干警之家”“法官书屋”和“清风书吧”,精心举办第八届“法院文化周”活动,全年开展读书交流、“道德讲堂”宣讲、院校合作培训及庭审能手评选、法警技能竞赛等活动19次,教育培训干警390余人次,不断提升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案例分析12篇,其中有5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2018年度典型案例。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建立健全“一社三队五计划”工作机制,到村居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次,努力向基层延伸司法服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落实代表审议意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内司委调研司法改革情况。坚持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执行98人次,并分别与特约监督员、律师座谈征集意见建议,全方位加强沟通、接受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将人民陪审员增至230名,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9.4%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法官服务大局意识、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够强,司法办案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干警宗旨意识还需强化,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应进一步推进落实,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三是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队伍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案多人少矛盾逐年加剧,法院在依托改革及信息化手段挖掘办案潜力、依靠党委政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工作仍需深化见效。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始终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智能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持续锤炼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队伍,奋力建设“新时代一流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永嘉、法治永嘉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大局,主动适应新时代服务新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支持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助推城市能级提升。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好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服务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支持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等涉众型犯罪,维护健康的民间融资秩序。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及时挽救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有序引导落后、过剩产能市场出清,助力新旧动能顺利切换。

二是为民司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支持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力推进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在司法保障安民、富民、惠民上有新突破。深化“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便捷立案、便民服务的成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攻坚“执行难”问题,着力构建当事人自动履行与法院强制执行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用更为有力的措施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是聚焦发展,巩固深化各项改革创新成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运行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更深层次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问题。深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及速裁机制,促进办案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示范法院创建,用心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弘扬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移动微法院”、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平台的应用成效,依托网上办案最大限度减少耗时、提升效率。

四是锤炼队伍,勇当清廉、高效司法排头兵。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全面推进“四化”党支部创建,力争把每个党支部都打造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战斗堡垒。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强化风纪刚性执行,用铁的纪律管人、管事、管案。大力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三个年”活动,完善规范化工作体系,努力把法院文化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这两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树立起一流的法院队伍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县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新时代一流法院”建设,努力为永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一

 

名词解释

 

子女抚养探望承诺: 明确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监护义务和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时间、次数、方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成长需求

家事纠纷调处团队:共有118人,包括从代表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中聘任的31名观察员、24名调查员、24名回访员、35名调解员、4名心理干预员,主要帮助法官调查取证、调解案件、回访了解当事人案后情况,为法官办案提供第三方意见建议,以及帮助当事人疏导心理压力等。

家事志愿服务团队:会同县妇联成立的“为爱加油”婚姻家庭服务志愿队,首批20名志愿者每周24次在我院妇联调解工作室开展志愿服务,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冲突调解、情感危机处理、家庭关系修复等服务。

家事审判改革: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推行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运用温和、柔性的审判方式,促进伦理修复,倡导和睦的家庭关系。

行政诉讼案件异地交叉管辖:20187月,经省高院批复同意,温州地区率先推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制度,对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既可向法律规定的原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其他两家异地基层法院之一起诉,异地交叉管辖的对应关系视情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试点:加强法院审判业务平台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对认罪认罚、可能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实行“即送即评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即交付即接收”“即提请即审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刑人员管控水平。

房产询价:我院在全市率先与地税部门签订会议纪要,明确法院执行中涉及到的不动产价值的询问、反馈事宜,有效提升涉案财产处置效率。

公安协助查控: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新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的机制,通过公安协助定位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申请人或群众举报后公安出警控人、公安在日常检查、车辆年检中主动控人控车等方式,进一步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新浪“执行天眼”:我院与新浪网合作引入“执行天眼”系统,利用手机定位跟踪的方式,获取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白天夜间常用位置,帮助执行干警快速精准查找和实施控制。

终本案件:终本案件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已穷尽财产调查、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可以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一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财产处置障碍消除,执行法院便恢复对原案件的执行程序。最高法院要求,终本案件合格率需达到90%

专业法官会议: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领域的咨询性会议,主要负责讨论研究本审判、执行业务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统一法律适用等与业务有关的问题,旨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提供智力支持,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三项规程”: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解决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提高刑事审判质量、效率。

“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开展以“阵地标准化、活动制度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创建活动,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

“六微”平台:全市法院统一推广的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的微推送、微监控、微举报、微提醒、微考核、微档案六个平台,有助于构建“教育重实效、监督无死角、信访多渠道、执纪抓细小、考核赶比超、管理建长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社三队五计划”:我院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新举措,即全员参与“天平服务社”,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五老护苗队”“义工服务队”三支服务队为主体,在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之外,专门培育天平助学、天平结对、天平帮教、天平家和、天平关爱五项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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