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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作者:】
关于印发《2020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已经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5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2020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
(201911月13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55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推进公共财政预算建设,深化人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根据预算法、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3〕85 号)和《永嘉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永人大常办〔2013〕32号)规定,特制定2020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审查方案。
一、审查范围和内容
审查范围:2020年报送审查的一级预算单位74(见附件),与去年相比新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预算单位。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县商务局等18个部门进行重点审查(见附件)。
审查内容:项目经费安排是否与单位职能及年度工作相适应、相匹配;资金安排是否科学,是否按照年度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资金,项目安排是否体现公共财政支出要求;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是否达到细编预算的要求。
二、审查步骤 
(一)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
(二)12月中旬,县财政部门将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三)12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分组,分发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并发有关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意见。
(四)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预算审查咨询小组成员,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建议。
(五)2020年1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综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审查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向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反馈整改意见。
(六)2020年1月中旬,县财政部门及预算编制单位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七)2020年1月中旬,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 
(八)2020年1-2月,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
三、审查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监督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预算工委牵头,各委室密切配合,县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专家共同参与。财政部门及部门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提请县人代会审查。
(二)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部门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精心组织,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审查之中,增强预算审查工作实效。
 
附件: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分组审查名单

附件:
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分组审查名单
县人大各委、办审查分工
提交人代会同步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74个)
办公室
(共11个)
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编委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接待服务中心
法制工委
(共7个)
县纪委(监察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财经工委
(共12个)
县人大办,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温州系统流程装备科学研究院
教科文卫
工委
(共26个)
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档案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传媒集团、县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新居民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侨联、残联青少年宫、红十字会、社科联、关工委办
农资工委
(共8个)
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
城建环保
工委
(共10个)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
备注:标注黑体的18个部门为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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