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议意见

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评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3】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农业农村局工作评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
2019年12月3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工作评议报告。现将评议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整理如下,请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农法律贯彻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涉农法律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二是农业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机构改革中体制机制急需理顺,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有效持证率偏低,特别是渔业执法群众的满意度不高,对群众的举报反映还达不到快速、及时、有效。
        二、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一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表面轻内容。缺乏对本地传统优势产业深度挖掘,忽视产业植入培育。缺少有效的产业支撑,农旅结合程度也不高,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示范带建设成本高,缺乏可持续性和复制性。二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个别村接户率偏低、化粪池不匹配、终端处理能力低,导致楠溪江沿岸仍
有一些农家乐没有将污水排放纳入管网,存在污水直排入江现象,破坏水生态环境,危害人居环境。三是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后续维护机制。美丽乡村建设后,绿化养护、道路清扫、环境卫生、村庄骨干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缺乏后续明确而稳定的维养机制,失管失养现象比较突出。四是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没有充分引导和发动群众一起参与,不少村民缺乏主动参与的主体意识
三、执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决议决定执行效果不理想。如2018年的《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中第一条“关于不断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质量”要求,落实效果不理想。由于部分数据精确度存疑,土地面积矛盾仍然突出。二是办理代表建议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2017-2019年共办理32件建议,其中满意29件、基本满意2件、不满意1件。
        四、依法履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主体产业培育不够。缺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支柱产业,如杨梅基地虽然具有了较大规模,但有特色的优质杨梅还较少。二是市场主体还不够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电商等线上销售能力还不强。龙头企业数量少、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农户能力不强,如乌牛早茶叶虽然产业基础较好,但近年来发展势头有所减弱,虽有县级及以上
农业龙头企业26家,但还没有1家能真正引领全县茶叶发展的龙头企业,企业之间仍存在无序竞争。
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仍然不够。部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力量薄弱、监测机制不健全,农残超标现象仍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有存在。二是农技专业队伍有待加强。据山区部分基层干部和农业企业反映,农业农村局对基层服务不足。部门机构改革后,许多建设类的项目及职能都划入了农业农村局,目前农村建设方面的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农村工作份额不断扩张,农业的职能受到冲击,传统农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基层乡镇工作繁杂农办人员普遍混岗到其他工作,如碧莲、岩头和岩坦等农业大镇编制都在25人以上,但专门从事农业的仅2-3人;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平时业务培训比较少,不懂农的现象比较突出。


回到项部】 【邮件转发】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