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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兴明代理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 决 定

【发布时间:2019-10-08】 【作者:】
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兴明代理永嘉县人民法院职务
  
(2019925日永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永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杨兴明代理永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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