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计划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的通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9年1月23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在中共永嘉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推进“一带两城五组团”发展布局、实现永嘉转型发展作出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的调研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群众文化发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与审议县政府关于城市“精建精美"推进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地方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批准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的重点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四、工作评议
开展对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六个单位的工作评议。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规定,坚持接受报备和主动审查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县“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
六、配合市人大关于《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全年配合)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
(2019年1月23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初审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落地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四小车”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与审议县政府关于温州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楠溪江水资源环境保护专题询问意见及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行政综合执法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