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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3-21】 【作者:县人大办】

3月21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崇福,副主任胡宝锋、潘统龙、胡明凯、季健中、傅朝宗、陈芝双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建波、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朱佩珍,县法院副院长徐晓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朝勇,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市楠溪江风景旅游管委会、县体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工务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头镇、鹤盛镇、界坑乡人大主席及黄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常务副县长林建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重点任务未完成情况和关于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情况两项报告。针对政府重点任务未完成报告,会议提出要深化项目前期,科学审查招商引资项目规范性,对条件不成熟、进度不能保障的项目不予列入年度计划,实施动态监管,对进展困难、进度缓慢的项目适度进行删减;加强工程监管,重视标后管理和施工队伍管理;做好政策处理,进一步落实乡镇属地责任等审议意见。针对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报告,会议提出要科学谋划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最大程度发挥体育设施效益,不做“聋子的耳朵”;健全群众性体育组织,进一步规范户外探险行为,制定户外涉险搜救组织经费补偿处罚办法等审议意见。会后,常委会相关委室将根据会议审议情况,认真梳理,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县政府持续抓督促落实。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公安局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孙光耀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及说明,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还听取县法院有关人事议案的提请及说明,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免去戴新建、葛海宣、郑佩晓、胡丽丹的永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李盈盈、厉利君、胡林洁、胡晓秋、郑丽丽、郑赛娇、谷作鹏为永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根据议程安排,谢崇福主任向本次会议任命就职的干部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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