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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26】 【作者:】

关于交办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

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永人大常〔2017〕26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年12月6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招商选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几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选资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招商方式,狠抓招商项目落地,全县招商选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项目总体质量不高,土地要素制约明显,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招商操作程序有待规范,个别业主规范意识不强。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项目库建设。根据永嘉“十三五”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县政府要做好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上下联动,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编制我县招商选资规划,绘制好招商地图,做深做细项目库,形成产业招商指导目录,明确永嘉“需要什么”,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

二、突出招选重点,实行精准招商。一是围绕重点区域招商重点围绕瓯江沿线开发、温州北高铁新城、温州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等区块建设,全力推进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建设。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招商。强化产业导向和税源导向,着力引进一批与永嘉产业发展配套,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项目。重点培育发展环保、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文化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全方位推动产业、总部、资本、贸易、人才回归。三是围绕重点对象招商。点盯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行业100强、央企国企等知名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招引在外“永商领头雁”回归。四是围绕“特色”招商。结合我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域实际和农业、林业、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立足“特色招商”。此外,做到招商和安商并重,外引和内扶并举,在重视引进新企业的同时,重视传统产业、本土企业的发展,促进内外良性互动发展。

三、全力克难攻坚,促进项目落地。一是全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强化土地集约使用,在土地空间上要进一步规划,确保要余有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制造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土地清理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土地指标,要把有限的土地资源向重大产业项目转移,实行“零土地招商”“二次招商”。二是启动“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要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多规”内容,使签约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三是加大政策处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坚决打击漫天要价、强买强卖、恶意阻碍项目建设的行为。四是集中精力解难题。加强政策研究解决好目前困扰招商选资的重点、难点问题,如林业设施单体面积审批等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招商全力。一是健全统一协调的招商选资工作机制。强化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全县招商选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决策。二是建立部门预审会商机制。在项目签约前,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准入,土地、政策处理、相关审批等可行性进行预审,为领导决策提出建议意见。三是建立联合培训辅导机制。项目一经签约,要召集业主对项目规划设计、征地、政策处理、开工、验收等相关流程、审批等内容进行培训辅导,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使业主少走弯路,加快项目进度。四是建立问题导向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定期例会、领导批示督办、项目考核、追责问责等制度。五是建立项目准入退出机制。严格项目准入,严把项目质量,避免重复招商、同质竞争、资源浪费;对占地超过规定期限不动工、不投产的项目,以及擅自改变功能而不纠正的项目,坚决令其退出,为引进其他项目腾出用地指标。六是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对在招商选资过程中出于公心,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或县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下级予以办理的,要给予容错免责。

五、加强审批服务,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积极开展亲商活动,完善“四员”机制,强化“一条龙服务”、“保姆式服务”,对重大项目要建立工作专班,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困难。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对业主不配合,提出要求过高不能满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教育引导,加强管理。深化企业投资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改革,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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