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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30】 【作者:】

关于交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永人大常〔2017〕26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9月28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县政府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路面管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设施明显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每年交通事故数、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交通安全重视还不够;道路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四小车”整治力度还不足;部门间配合还缺乏合力;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使大家一看就懂,一听就记在心中。要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改进方法,提高宣传效果;教育部门要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普及列入学生法制教育课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民、驾驶员等重点人群的有效宣传教育方式,明确企业对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并逐步建立必要的检查考核制度,把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相关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划,加快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要做好大交通布局,完善对接好各线网的规划,使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加快县城交通车站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和出租车停靠点建设。要加强市政工程的有序改造和建设,开挖道路安装管网提倡错时施工,缓解白天交通压力。要补齐短板,加快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要规范城镇五米以上人行道停车管理,出台并完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推进完善限时停车制度,破解停车难题。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停放。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参照公路技术标准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规定,落实整改方案,改善辖区道路通行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财政要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

(三)大力加强“四小车”整治。继续深化研究“四小车”治理办法,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要常抓不懈,不能抓抓停停,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出台相关整治政策,对不同门类、不同对象的“四小车”采取不同政策,采取“限制、淘汰、转业、规范”等手段,从源头上遏制“四小车”乱象。

(四)切实关注和破解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一是畅通运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高利用率。基金管理机构要落实专职和兼职人员,相关审批部门要形成合力,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想方设法把基金用出去,用到实处。二是县政府要牵头相关部门加快对枫林高速口驾校培训基地的转移工作,尽快消除这个安全隐患。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坚定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加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理解,组织开展技能性、实战性培训,全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新的起点,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上塘、瓯北等沿江集镇,要通过警力整合等有效途径,配足交警中队警力,确保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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