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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6】 【作者:】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永人大常办〔2017〕24号

 

 

关于交办剿灭劣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永人大办〔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6月19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治水剿劣攻坚战开始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与溯本清源,坚持把剿灭劣V类水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专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剿灭劣V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城乡截污纳管率低、污水直排现象任然突出、垃圾随意倾倒河道和农业面源污染依然严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工作进度不快不平衡、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力抓好城乡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加快老旧污水管网、直接渗漏式化粪池、雨污分流改造,大力推进三级管和入户管建设。强化管网建设全程质量监管,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和工程监理职责,严格工程验收,做到及时移交。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进度,特别是黄田污水处理厂和江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

二、强化河道巡查监管。全面做好“六小行业”、工业、种养殖业、出租房等源头治理,加大对沿河污染企业和菜市场周边、涉水服务业的排水监管。持续加大对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从严从重从快的水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巩固治水剿劣的成果,防止边治理边污染。

三、完善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配足配强专职河道保洁员,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河道清障、清淤、清垃圾、清漂浮物等四清工作。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和上下游联包等模式,探索开展河面、河岸和环境卫生相结合的一体化保洁方式,确保每条河道有人管、管得好。

四、合理实施生态调水修复工程。合理配置境内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要采取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瓯江翻水、水库调水和自来水厂夜水利用等措施,对瓯北片区河道进行补水清淤,实现生态活水。

五、全面推进“水岸同治”。 以优化环境为总抓手,统筹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美丽乡村、清淤疏浚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沿岸拆违力度,提升河道治理整体水平。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功能区管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街道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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