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暨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暨
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县府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
《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暨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给你们。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暨
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
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剿灭劣V类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及“五水共治”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围绕“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目标,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调研、联系群众、舆论宣传、献计献策及对接监督等“五大平台”的功能,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剿灭劣V类水活动在联络站,查找劣V类水的问题、短板、成因在联络站。在近几年监督“五水共治”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我县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组织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做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联络站,审议监督来源于联络站,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参与联络站,督促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打好劣V类水剿灭战,全力助推省、市、县委剿灭劣V类水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县强民富、城乡协调、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内容
主要围绕各地实施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剿灭劣V类水决策部署、治水“截、清、治、修”四环节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主要是各地组织领导、摸底排查、方案制订、责任落实、资金保障、行政执法等情况。
(二)岸上治理情况。“截”环节,主要指截污纳管,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治”环节,主要指工业、农业污染治理,包括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畜牧业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情况。
(三)水体治理情况。“清”环节,主要指水体清理,包括河道淤泥清理、排放口整治、引配水工程实施等情况;“修”环节,主要指水体生态修复,包括生态化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等情况。
(四)产业整治情况。包括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养殖场污染防治、畜牧业转型升级等情况。
(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主要指河长制深化完善情况,同时包括剿灭劣V类水工作的通报、预警、约谈、督查、考核、奖惩等机制实施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审议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上下联动,共同实施。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我县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和代表主题活动;传达贯彻全省剿灭劣V类水专项审议工作动员会视频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暨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剿灭劣V类水监督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
1、4月至5月,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发动代表参与,分赴各乡镇(街道)调查了解各地现有劣V类水的成因、正在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工程技术措施、责任落实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五水共治”及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人大工委以多种形式组织或邀请代表参与专项审议工作和治水监督活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
2、4至6月,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来永督查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
3、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剿灭劣V类水工作及“五水共治”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交县政府研究处理。
4、6月至10月,开展跟踪监督。由各工委牵头,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有关审议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曝光,切实推动我县剿灭劣V类水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1、11月底前,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2、12月底前,在各地进行阶段性总结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开展专项监督和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
四、活动形式
主题活动采取“看、听、讲、提、督”等形式,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五个平台”作用,通过发动人大代表认真巡查河道,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督促政府加强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市剿灭劣V类水工作。
(一)发挥视察调研平台作用,注重“看”。即人大代表要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巡查区域内劣V类水河道,了解掌握当前水环境治理的情况。
(二)发挥联系群众平台作用,注重“听”。即人大代表要走进代表联络站,开展以“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征求群众意见。要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广泛听取关于当前剿灭劣V类水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发挥舆论宣传平台作用,注重“讲”。即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沟通,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剿灭劣V类水工作决策部署,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打好劣V类水剿灭战。
(四)发挥献计献策平台作用,注重“提”。即人大代表要将调研了解到的河道情况和群众意见,通过思考分析和研究讨论,梳理成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向政府提出剿灭劣V类水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供民意支撑和保障。
(五)发挥对接监督平台作用,注重“督”。依托代表联络站平台,对接人大常委会相关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有关执法检查、调研座谈、建议督办、现场监督等活动,跟踪监督剿灭劣V类水专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剿灭劣V类水是今年省、市、县委全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推进剿灭劣V类水工作是县委交给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大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联动开展监督,在全县剿灭劣V类水歼灭战中履行人大职能、发挥应有作用。
(一)分级精准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紧盯县控劣V类水质断面和我县劣V类水体治理完成情况,分级负责,精准监督。已消灭劣V类水的地区,重点监督水体巩固提升情况。县、乡两级人大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全过程、深层次、多角度报道审议工作情况,既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又如实曝光反面案例,在全县剿灭劣V类水行动中更好地发出人大声音,扩大监督工作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力,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发挥代表作用。本次审议要组织代表以“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开展活动,活动贯穿全年。一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相关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县剿灭劣V类水专项工作报告;二要组织代表小组开展相关活动,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动代表积极参与专题视察和调研。三要组织代表利用代表联络站专题接待人民群众,专题听取群众有关的意见建议。四要组织或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对有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五要发动代表就地从便开展监督,结合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了解掌握情况,同时广泛带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剿灭劣V类水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注重监督实效。各级人大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开展监督,采取学法规、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共同推动专项工作监督的开展。
附件:1.剿灭劣V类水工作监督分组安排
2.县控劣Ⅴ类水质断面清单
3.县劣V类小微水体排查清单
4.有关法律法规目录
抄送: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县长。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剿灭劣V类水工作监督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谢崇福
组 员:潘长建、麻永锋,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东城街道、北城街道
第二组
组 长:胡宝锋
组 员:谷胡坚、孙小芬,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乌牛街道
第三组
组 长:潘统龙
组 员:李炳建、孙少峰、李福华,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岩头镇、枫林镇
第四组
组 长:胡明凯
组 员:麻久燎、鲍福星、朱千俊,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沙头镇、三江街道
第五组
组 长:季健中
组 员:李平、叶见克,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桥头镇、黄田街道
第六组
组 长:傅朝宗
组 员:郑顺益、朱海峰,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大若岩镇、瓯北街道
第七组
组 长:陈芝双
组 员:王林海、金叶森、林剑英、徐贤好,县人大代表2-3人
检查范围:桥下镇、南城街道
注: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商有关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共同确定,县人大代表由辖区人大通知。
附件2
县控劣Ⅴ类水质断面清单
1、乌牛断面(永乐河)
2、瓯北断面(龙新河)
3 、上塘断面(鹅浦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