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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14】 【作者:】

关于交办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永人大常〔2017〕26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1月30日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充分利用永投、水务集团、旅投、水投、交投、城投、财融和功能区、镇等投融资平台,用于市政设施、交通、民生等公益重大项目的建设,为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融资资金管理不善,出现部分建设资金闲置;部分工程推进不力,建设进度缓慢;项目管理薄弱,监管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融资资金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科学制定融资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建立“资金池”,对融资资金统一扎口管理,并按融资项目的工程进度统筹、合理、科学调配资金,盘活资金。切实加强对融资资金的监管,及时妥善处置闲置资金,研究制定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建设绩效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优化融资结构。一要实行融资方式的转变,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工作科学预测,以长期为主,中短期为辅,并根据贷款项目的性质和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最大限度地缓解财政还款压力。进一步规范PPP等模式投资和运营项目,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模式,进一步规范融资举债行为。二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国有投融资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整合各融资平台,积极探索推进融资平台向运营转型,实施规模经营,资本市场运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其他债务的分析监控,严格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保障还款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应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总量控制,强化政府债务的资金平衡测算,编制政府性债务滚动计划和年度资金平衡计划。理顺政府与各县属投资公司的关系,防止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妥善安排在建融资项目后续融资工作,针对在建融资项目逐一研究制订资金保障方案。

四、进一步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一要加强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尤其是加大对超工期长、变更大、超概算严重的项目的监管力度,保证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到位,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二要加强对工程前期设计文件的审查力度,完善工程变更审批机制,确保设计质量,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三要加强工程技术及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基建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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