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周少刚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复给予确认的
决 定
(2016年2月6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周少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复》(永人大常〔2016〕4号)给予确认。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