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2-14】 【作者:】
关于召开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2月6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在县城上塘召开。2016年2月21日上午报到,2月22日上午开幕,24日闭幕,会期三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查永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审查永嘉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嘉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永嘉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嘉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预算;
4、听取和审查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补选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其他。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1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