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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11-22】 【作者:】

关于交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永人大办〔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921

 

 

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921日永嘉县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思想观念仍然比较陈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如火葬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严重滞后,增加了群众经济负担;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进程缓慢,青山白化治理效果不明显,新建坟墓、乱葬乱埋现象仍有存在;殡葬活动中的陈规陋习、封建迷信活动依然突出,办丧事攀比、铺张浪费、扰民现象仍有发生等等。为此,会议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县政府要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突出厚养薄葬和节约资源理念,突出殡葬绿色生态文化,进行深入持久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的殡葬改革思想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永委办传【201623号《关于开展进一步深化丧葬礼俗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永政发【201614号《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文件精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事件及时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确保县丧葬礼俗整治办公室全员到岗,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执法巡查到位。要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绩,使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能够积极稳妥推进。

三是加大投入,加快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政府要将殡葬事业纳入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加大殡葬基础设施投入,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根据我县实际,尽快选址建设瓯北、桥头、岩头等地的殡仪服务中心,选择合适的地点由县里统一建造有一定规模和高品位的骨灰楼或骨灰塔,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四是合理规划,加快推进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公益性生态公墓布点规划。要简化公益性生态公墓审批程序,建立便捷、高效的公墓审批流程。要严格控制墓地规格,防止公墓超规格、超豪华、不生态、不公益现象,提高公墓绿化覆盖率和公墓园林化、生态化、艺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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