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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11-22】 【作者:】

 关于交办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戴春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5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永人大办〔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63

 

 

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63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5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戴春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启动普惠性工作,积极创优上等级,有力促进了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学前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总体办园水平处于低小散状态,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重滞后,政府自身对贯彻实施有关政策不到位;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还很薄弱等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学前教育发展布局,着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要根据行政区划和人口实际,科学调整幼儿园规划布局,完善农村新社区幼儿园布点。要着眼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和二孩政策后新的需要。要把学前教育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近期规划。要督促上塘县第三幼儿园和瓯北五星幼儿园的开工建设。对那些长期无法开工或占而不用的教育资源用地采取有效措施,该建设的要促其开工,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二、要严格落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政府要切实把《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等规定,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建设好配套幼儿园。对没有同步规划建设或不按规定移交的要倒查追责。

三、加大低小散整治,提升上等级。县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要下大力气,着力改变幼儿园低小散状况。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通过关停、兼并或联合办园等方式,整顿无证幼儿园。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师资水平、稳定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园等级,提高办园质量。

   四、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力量。当前我县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指导力量相对薄弱,尚未建立学前教育专门科室,其职能合并于教育一科,仅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学区也缺乏从事学前教育指导的工作人员,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内部调剂人员编制,建立相应的机构或加强人员配置,更好地筹划全县的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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