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瓶装燃气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
永嘉县瓶装燃气市场管理情况的汇报
永嘉县人民政府 戴晓勇
(2015年9月21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代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就全县瓶装燃气市场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瓶装燃气市场管理情况
我县原有合法的瓶装燃气供应点214家。因小液化气供应点数量较多,范围较大,安全隐患较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小液化气行业的整治与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县液化气长效监管机制,根据省、市、县“十小”整治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经过三年多时间的整治与规范,全县整合成4家储配站(原4家)和23家(原214家)燃气配送中心。近年来,县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今年5月份至8月份,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23家合法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共立案6起,已处罚结案2起,罚款金额共计4000元,其他4起正在处理中,预计罚款共12000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明显改善。同时,由县燃气办联合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运管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对无证经营户和非法存放气瓶窝点进行严厉查处,根据各镇街的排摸情况和市民举报的信息,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62人次,查处瓶装燃气无证经营户和非法存放点28个,取缔非法存放窝点28个。专项整治行动至今,行政治安拘留5起查获非法经营和非法存放钢瓶共1309瓶,排除了28处安全隐患点。尤其是7月30日温州电视台“电视问政”节目播出后,针对反映永嘉县“燃气安全”方面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了非法储存点和无证经营户,确保了燃气市场安全运行。
二是积极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燃气经营企业监管体系,实行县燃气办联合县级职能部门、属地镇街两级监管,节假日必查、高温季节必查、每月必查制度。通过实地安全检查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整改。今年1-8月份共排查27家98场次,发放整改通知书76张次,排除安全隐患136项。
三是合理增设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由于燃气专项规划部分区域点明显不足,所以根据实际情况我县于今年5月对瓶装燃气专项规划进行了调整,将原专项规划34个供应站调整后为43个,新增9个,加上原规划还未实施的7个供应站,一共还有16个供应站未实施建设,目前,县政府已经授权县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实施该16个供应站建设,县燃气办正在全力协调各属地镇街开展供应站点政策处理。
四是全力稳定瓶装燃气价格。瓶装燃气价格问题关系到全县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人大代表也非常关注这个问题。由于瓶装燃气销售中间环节过多,特别是送气工的接送费用难以控制等原因,造成了县内不同区域地段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山区一些地方受运费(有的包括二次运费)、气源合同等因素制约,到户零售价格甚至比沿江地区还高。为此,县政府指令燃气办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定期报备瓶装燃气批发价、零售价、到户价,及时掌握全县瓶装燃气市场价格信息,并进行实地抽查,发现价格偏高就记录在册,提醒和警告价格过高的配送中心,并在年度考核时将作为考核是否合格或优秀的附加条件。同时,积极寻求新思路,力争多种经营模式并存,激活市场竞争体系。减少燃气销售中间环节,试行由燃气储配站布局新增配送点直销,由楠溪储配站向上塘,华电能源公司和城乡储配站向瓯北直销到户,降低燃气销售成本压缩企业利润空间。授权县管道燃气经营有限公司参与经营瓶装燃气,以直销的方式向终端用户供气,通过“鲶鱼效应”激活市场竞争,稳定燃气价格。截止目前,我县燃气市场价格调控已初见成效,储配站的批发价在全市处中下游,配送中心的零售价格和到户价格,沿江大部分地区在全市处最低价位,山区价位也在全市处中下游。
五是全面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方面,畅通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实行“110”举报(24小时值班)部门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努力遏制或减少晚上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隐患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安全使用燃气和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煤气瓶危害性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印制燃气安全隐患手册等方式宣传用气安全知识和无证经营非法存放和非法运输的危害性,共开展宣传11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8月11日,我县开展了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195人次系统培训学习规范操作和正确使用燃气。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行业市场经济发展。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涉及到县住建、安监、公安、消防、运管、市监、质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各职能部门间缺乏协同性,使得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经营户的打击力度不够。
二是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存在内部运行记录(台账)不全面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甚至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如违规充装、提供超期未检验钢瓶等。还有一些配送中心存在部分股东把钢瓶非法储存在自己家里的情况。
三是宣传不到位导致无证经营屡禁不止。一方面,合法的供应站宣传不到位。站点的地址、电话、送气工手机很多用户都不知道,也没有及时上门收空瓶,导致无证经营户上门收空瓶比较容易。另一方面,无证经营户受巨大利益的驱使,不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甘心冒着被拘留和扣瓶及罚款的风险,利用到外地购进价格相对低廉的液化气,零售到户。其价格一般比合法经营企业零售到户的价格要低,而因为燃气安全宣传的不到位,造成市民普遍缺乏对使用非法液化气危害性的认识,仅因非法燃气价格低廉便受到市场欢迎。
四是非法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巨大。主要是无证经营的不合格钢瓶多,利用晚上或双休日等不上班的时间段到外县(市)充装,充装单位为了争生意,违法违规经营,擅自对无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充装瓶装燃气,对钢瓶既没有标明充装单位,也没有封口,不检验超期钢瓶,甚至连国家早已淘汰明令禁止使用的螺丝瓶、报废瓶也照充不误。同时,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安全隐患巨大,无证经营户大多是用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非法运输,且常超载;并以自己家里或租赁来的房子为瓶库,根本达不到安全规定要求。
五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平衡。一方面,燃气综合经营企业作为县消防安全重点保护单位,在严格的监管下,企业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规范。另一方面,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供应站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了。
三、下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非常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和各位人大代表对瓶装燃气市场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指导。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就做好瓶装燃气市场管理工作表态如下:
(一)加强联合打击力度,让违法经营者不敢参与。建立24小时联合执法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每月巡查、跟踪复查、举报必查制度,坚持依法执法、依法严罚,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对排查新掌握的非法窝点和举报来的非法存放点以及镇(街道)排查报送的非法存放点列入监管重点,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方式进行跟踪复查,一有发现,一律严处。
(二)增加合法经营布局,让违法经营者不想参与。今年我县瓶装燃气专项规划调整后,供应站由原来的34个增加至43个。目前,新增的9个供应站点公示即将期满,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由县政府批复组织实施。同时,县政府授权县管道燃气公司开展瓶装燃气运营业务,以最优惠的价格进行直销到户,遏制非法经营者的利益冲动。目前,管道燃气公司已经启动瓶装燃气储备站选址,年底前将完成1个以上国有储备站建设,一定程度上将规范市场、打破垄断、平抑价格。
(三)加快管道燃气建设,让违法经营者不能参与。我县正在加快实施管道燃气建设,县管道燃气公司已经开始承接新建商品房项目的管道燃气业务,同时,罗东接收门站、上塘调压站和储备站已启动征地工作,连接上塘、三江、瓯北的中高压管线项目已委托设计方案,建成后将从根本上减少瓶装燃气的使用量。
(四)加强安全培训宣传,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深化开展安全使用燃气和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煤气瓶危害性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印制燃气安全隐患手册等方式宣传用气安全知识和无证经营非法存放和非法运输的危害性。继续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规范操作和正确使用燃气进行系统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