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2(文件14-23)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4)
关于接受娄绍光辞去永嘉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4年10月16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娄绍光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娄绍光辞去永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5)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胡中平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月13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胡中平本人的辞职请求,经审议,决定接受胡中平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6)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5年2月1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娄绍光 谢崇福 潘浪国 吕庆行 王国强
潘统龙 胡明凯 季健中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7)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5年2月1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13人):
娄绍光 姜景峰 谢崇福 陈建良 潘浪国 吕庆行
王国强 潘统龙 胡明凯 季健中 虞绍榜 戴春光
汤森海
主持人:谢崇福
第二次全体会议(13人):
娄绍光 姜景峰 谢崇福 陈建良 潘浪国 吕庆行
王国强 潘统龙 胡明凯 季健中 戴源涌 季洪海
徐良明
主持人:潘浪国
第三次全体会议(13人):
娄绍光 姜景峰 谢崇福 陈建良 潘浪国 吕庆行
王国强 潘统龙 胡明凯 季健中 何学考 叶胜杰
周宁国
主持人:谢崇福
第四次全体会议(13人):
娄绍光 姜景峰 谢崇福 陈建良 潘浪国 吕庆行
王国强 潘统龙 胡明凯 季健中 周福巧 郑建南
李永绍
主持人:吕庆行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8)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5年2月1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李炳建 陈剑林 黄天集 董庆标 陈立新 谢向东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9)
关于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5年2月1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2015年2月3日下午4时整为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0)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
代表团 团 长 副团长
上塘代表团 虞绍榜 胡克祥 李培熙
瓯北代表团 戴源涌 李月道 胡利生
桥头代表团 何学考 施正文 黄鹤楼
桥下代表团 周福巧 周望欣
岩头代表团 戴春光 金新益
沙头代表团 季洪海 金哲旺
枫林代表团 叶胜杰 沙定锚 林 杰
岩坦代表团 郑建南 徐 翔
大若岩代表团 汤森海 周旭丹(女)
碧莲代表团 徐良明 孙 锋 朱晨霞(女)
巽宅代表团 周宁国
鹤盛代表团 李永绍 全旭东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1)
关于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候选人提名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5年2月2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2015年2月3日下午4时整为候选人提名截止时间。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2)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15年2月2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永嘉县人民政府县长1名。
三、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四、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五、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均实行等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应选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
六、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候选人,应采用书面形式,按《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填写,并如实向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提名理由。
候选人的提名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前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七、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联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代表依法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被提名者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的代表说明。
八、选举和预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九、预选采取分代表团投票、集中计票的办法。参加预选会议的代表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预选投票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在各代表团推选的监票人监督之下进行。各代表团预选投票情况的报告,由预选工作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后,送大会秘书处集中计票。预选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建议人选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预选结果由大会主席团指定的总监票人建议人选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票分发、投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推选,每个代表团推选监票人1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
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
十一、大会选举设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永嘉县人民政府县长等两种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项计票。
十二、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代表填写选票时,应当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表示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另选他人的,在另选栏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画符号或符号不准确的作为弃权。
十三、会场共设票箱5只,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投票线路依次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十四、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开启票箱,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收回的选票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五、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的,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六、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
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在本次大会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
十七、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八、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九、本选举办法由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负责解释。
二十、本选举办法,经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永嘉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3)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名单
(2015年2月4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王林海
二、永嘉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名单
姜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