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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5-12-23】 【作者:】

关于交办《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

 

县府办: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所作的《关于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关于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一并转交给你们,请按照监督法和《永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试行办法》(永人大办〔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附件:关于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1126

 

 

关于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1126县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全面推进红十字会事业,在组织机构、基层网络、人员队伍建设和三救三献等各项工作取得喜人的成绩。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氛围。但同时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基层组织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工作还有待提高,救助工作与实际需求尚有差距等问题和不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力度。《红十字会法》是红十字会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依法治会的法律保障,也是发展红十字事业的依据所在。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红十字会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慈善意识、奉献意识和人道救助意识,把人道救助精神不断转化为法人、公民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网络,在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发展和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将红十字会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职能。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应负责任,进一步落实《红十字会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建立红十字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继续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率和学校、医院的红十字机构建会率,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等方面工作力度。

三、不断拓展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要继续加强县内外合作交流,争取更多更广的支持援助,重点要加强与企业、群众团体、私营业主、县外各红会的合作、联系,搭建爱心平台,凝聚各方面力量,做大做强红十字公益品牌。要进一步加大红十字会的人道救助力度,让更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红十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务实、高效、透明、廉洁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加大红十字会干部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树立我县良好的红十字会工作社会形象,为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关于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组


 

为深入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促进我县红十字事业更好地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11月上中旬,由常委会副主任胡明凯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就《红十字会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我县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15月县红十字会开始独立运行以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全面推进红十字会事业,各项工作取得喜人的成绩。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县红十字会20132014连续两年荣获温州市红十字系统工作考核优秀单位。2014年度被评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先进集体。

(一)健全机构网络,加强队伍建设。我县设立县级红十字会机构1个,为参公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组建镇(街)红十字会18个,镇(街)建会率100%。建立了宣传与筹资、救护培训、志愿者、学校、医疗卫生等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成立7支救援队,建立救护培训基地9个,楠溪江景区红十字救护站5个,发展红十字志愿者205名,并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在桥下镇试点建立红十字志愿者实践基地和村级博爱家园各1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永嘉县红十字海鹰救援服务中心、永嘉县关爱老兵志愿服务中心等基层红十字组织,在我县的各种紧急救援和关爱活动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群众的称赞。

(二)落实各项法规,工作成效显著。近几年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全面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设立公益项目12个,募集款物590万元,救助3596户,参与重特大救灾救援5次。累计救护培训47794人次,其中救护员11699人次。造血干细胞库容达500人以上,成功捐献2人。登记器官捐献41人,实现器官捐献(组织)捐献6人,挽救了15个人的生命。

(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良好氛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为我县红十字事业搭建政策平台,优化红十字工作环境。县委办、县府办将红十字工作纳入了部门、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县发改局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十三五规划编制目录,县财政局将应急救援体系、关爱生命工程、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基层建设及红十字精神传播等专项工作经费均纳入年度预算,为我县红十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成立了永嘉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要求在全县中小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的通知》,制定了工作细则,全县目前有72所学校建立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会率为59%。有6所学校开展县级红十字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已经确定2所学校申报创建省级红十字达标学校。与县红十字会联合出台《永嘉县实施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暨生命与健康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县学生综合实践学校建立安全体验馆,并建立救护培训基地。全县目前已有1032名教师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另有7名教师(或校医)通过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取得开展应急救助普及培训的资格。在推进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方面,共有26名教师参加了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县卫计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委员会,将红十字工作落实到人,几所较大的医疗机构基本成立了红十字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培训774人、应急救护员129人,此外还有25名医务人员通过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取得开展应急救助普及培训的资格,承担我县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的主要任务。共有30名医务人员参加了捐献造血干细胞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其中一名已经捐献成功。此外,卫计系统还建立了器官捐献兼职协调员队伍,负责器官捐献宣传和登记工作,在县级医院ICU开展器官捐献宣传阵地建设,以器官捐献,生命永续为主题,用仁爱奉献的精神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各镇(街道)基层红十字机构,结合党建、计生、安全生产等开展救护培训。桥头镇、桥下镇、南城街道、黄田街道等基层红会结合募捐、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等工作,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桥头镇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成功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红十字会法》知晓度不高。中国红十字会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但我县红十字会独立开展工作不长,工作还处于打基础阶段,加之宣传渠道、力度、资金等因素,社会公众对县红十字会工作了解不够,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甚至一些镇(街)干部和卫生、教育等系统的工作人员对《红十字会法》学习不够,知之不多,更不知道如何开展红十字相关工作。

(二)基层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县镇(街道)、中小学校和医院等单位虽然建立了一批红十字会,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组织建会率还没有达到《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要求,如我县学校的建会率仅为59%,仅几家较大的医疗机构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机构,与创建示范县的100%建会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基层组织的业务能力、队伍建设、资源投入都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求,一些单位红十字机构虽然建立,但开展有效工作还很不够。

(三)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工作还有待提高。我县目前主要依托镇(街道)、驾驶学校基地、学生军训等途径进行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培训,存在培训普及面不广、重点人群的培训率不高、培训效果不尽人意等问题。教育、建筑、交通、旅游等行业部门还需大力推进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培训力度。教育部门目前已经取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资格的人员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培训师资的作用。

(四)救助实力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近几年,虽然善款数额逐年增加,但善款规模较小,渠道单一,筹资领域狭窄,严重制约了红十字会救助能力的发挥,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县群众对红十字公益事业的需求。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对《红十字会法》的宣传力度。《红十字会法》是红十字会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依法治会的法律保障,也是发展红十字事业的依据所在。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红十字会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慈善意识、奉献意识和人道救助意识,把人道救助精神不断转化为法人、公民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网络,在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发展和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将红十字会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职能。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应负责任,进一步落实《红十字会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建立红十字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继续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率和学校、医院的红十字机构建会率,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等方面工作力度。

三、不断拓展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要继续加强县内外合作交流,争取更多更广的支持援助,重点要加强与企业、群众团体、私营业主、县外各红会的合作、联系,搭建爱心平台,凝聚各方面力量,做大做强红十字公益品牌。要进一步加大红十字会的人道救助力度,让更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 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红十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务实、高效、透明、廉洁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加大红十字会干部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树立我县良好的红十字会工作社会形象,为推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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