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月珍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1-24】 【作者:】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胡月珍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1月19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胡月珍本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胡月珍辞去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