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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5】 【作者:】
2014年11月19日在永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永嘉县审计局局长   汪显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永嘉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永嘉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全面督促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局就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与审计回访。从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督促和县政府的重视下,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发现问题 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 关于预算编制尚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关于尚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县财政局已起草《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试行永嘉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并在2015年预算中予以纳入;二是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将从2015年开始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是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2014年县财政局已将50124万元项目比较固定、金额变化不大的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2015年的预算安排尽可能地将省市指标纳入年初预算。
2. 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关于2013年底272.59万元非税收入账中未缴国库问题,已于2014年6月全部上缴国库;关于我县向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应收2013年度水资源费43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水利局、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正在协调中。
3. 关于公共财政预算追加率较高的问题。 县政府出台了《永嘉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试行)》,今后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 关于暂付款余额大、可收回性小的问题。 2013年末预算内外暂付款及预拨经费合计272222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21574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1306万元,上述暂付、预拨资金基本上已属于列支项目,形成实际支出,无再收回的可能。根据目前我县地方可用财力情况,一下子难以全部核销和整改到位,地方财政风险依然存在。
2. 关于2013年末财政专项资金结余大,部分资金长期挂账未安排使用的问题。 一是关于2013年末本级财政预算项目省市指标累计结转金额80293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在今年年初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清理,至10月已安排使用45222万元;二是关于扶贫资金余额1458万元问题,至10月末已拨付219万元,收回统筹11.2万元,其他资金属于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及项目未有落实形成的结转资金。
3. 关于部分投资公司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 2014年10月份县委发文,对岩头镇、枫林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鹤盛镇等7个镇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撤销,目前正在清理中,闲置资金由财政局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三)部门预算监督管理方面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 部门项目年初预算不细化,财政部门已相当重视,督促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要尽可能的细化,预算支出要尽可能的均匀,预算结余要尽可能的清理消化。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方面
1. 关于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未编制的问题 。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局将根据新的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着手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管理计划。
2. 关于2013年 偿债准备金未计提的问题 。因我县财力严重不足,偿债准备金一时难以计提到位。
二、 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2013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公务接待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单位表示今后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三严四禁”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公务支出明显下降。
2. 关于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发现县国土局等5个单位超发个人车改补贴20.60万元问题,上述单位均已按审计决定要求收回上缴财政。二是关于远程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远程公务用车经费中列支培训费及差旅费1.42万元,也已收回上缴财政。三是关于违规留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已归还下属单位,县质监局尚在使用下属单位3辆汽车,要求暂缓清理,并于下次车改时一并解决。四是关于公车改革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县公车服务中心制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
3. 关于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审查发现县国土资源局等6个单位在“阳光工资”之外,另行违规发放津补贴25.69万元,上述单位均已按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清退,并上缴财政。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永委办发〔2014〕82号),从制度层面强化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监督管理,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二) 全县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部分项目虚报投资或多头申报,相关部门审查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 除岩头镇楠溪码头饭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6万元未收回外,其他6个单位涉及财政补助80.30万元已全部收回。
2. 关于部分财政涉农资金补助在政策设置层面存在重叠,易引发重复补助隐患的问题。 县领导已对该问题进行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在后续结算中予以扣除,目前尚在整改落实中。
3 .关于个别项目补助依据不充分或未达验收条件,有关部门仍予以补助的问题。 浙江五井公司有关农业产业化相关项目补助内容与补助事项不符的问题,已移送县检察院,目前处于公诉阶段。岭上人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关项目未达验收条件多补助6.74万元,已全额收回。
同时,在涉农资金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向县检察院移送1起案件,经县检察院侦办,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胡某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县委农办(农业局)行政审批与法规科科长潘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科长职务。
(三)全县村级财务管理状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村账审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除桥下、大若岩等7个镇已制订相关内审制度和成立内审领导小组外,其他镇街尚未建立相应的内审制度和内审机构。目前,除江北街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行政村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外,其他镇街道依然没有开展村账审计监督工作。
2. 关于案件线索移送处理情况。 在移送的8起案件线索中,一是关于鹤盛镇村级会计业务代理中心未按时做账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5位当事人进行了纪律处理;二是关于岩坦镇罗垟村农房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存在的问题,该指挥部人员及原村干部麻某等4人已被县检察院以嫌贪污公款提起公诉;三是关于东城街道平坑村存在的问题,该村自来水工程涉嫌虚假列支材料款,县公安局已立案侦察,二位涉案人员已被取保候审;四是关于大若岩镇都溪村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大若岩镇及相关部门复查,给予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原村委会主任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五是鹤盛镇上日川村重复支出水泥款7810元的问题,重复支出的水泥款已予以收回村集体,鹤盛镇党委给予上日川村两委和原村委会主任周某某通报批评;六是关于北城街道李家坑村存在的问题,县纪委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向县公安局做了移送,要求进一步核查;七是关于桥头镇朱涂村支付与村无关联款项45530元的问题,经桥头镇纪委进一步查处,已由朱涂村收回;八是关于桥头镇前下村账外核算的自来水收入的问题,经桥头镇纪委查处,已将自来水收入余额24万元进入代理中心核算,收回应收未收自来水款6116元。
3. 关于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 2013年7月,县纪委等五个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相关镇街道也相继出台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
    4. 关于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永嘉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县委农办(县农业局)下发《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销入账内容的通知》、《关于开展村级财务代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5. 关于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县纪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提质工程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专项检查,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岩头、沙头镇等举办了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东瓯、黄田街道等街道举办村级财务培训,加强村级财务运行管理。
(四)全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 专项资金1301万元未及时分配、拨付问题。 今年已分解到桥下镇城中村改造等5 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到10月底,县财政局、住建局根据工程进度对1055.50万元予以拨付。
2. 关于 42 套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的问题。 由于我县未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政策,截至2014年10月,上述住房尚空置未处理。
3. 关于 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关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未建立住建、公安、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住房保障对象审查信息共享机制问题,至今仍未建立共享机制。二是关于有3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问题,已于2014年1月重新公示。
(五)永嘉瑞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向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贷款流向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永嘉瑞信小贷公司积极整改,已于2014年3月7日将600万元贷款全部收回。
2. 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问题。 永嘉瑞信小贷公司表示将加大清收逾期贷款力度,2014年逾期贷款数控制在4%以内;加强信贷管理“三查”执行力度,完善信贷档案管理,经营中避免贷款互保、一人多保现象的发生。
3. 关于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问题。 永嘉瑞信小贷公司制定了《高管人员风险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信贷利率定价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项目 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预算安排脱节问题。 县财政重点工程年初预算安排与县发改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两者在项目数量与投资预算资金额度上均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对于该问题,因为这两年属于固定资产大投资年份,计划只能多排,而财政又无足额财力予以保障,造成两者不论在项目数量及金额上均有较大的差距,今后,县财政局、发改局将加强项目与资金的对接工作。
(二)关于 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 交工手续 财务竣工决算问题 永缙线巽宅至界坑段二期A标段2010年1月完工未办理交工手续情况,预计2015年第1季度能办理。瓯北城市新区医院2013年1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未办理交工手续,目前因东面围墙建设尚在与蔡桥村两委衔接,年内争取完成交工验收;县卫生大楼、三医住院大楼已委托中介机构编制财务竣工决算;环城西路综合整治二期尚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三)关于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的工程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人员到位率不高,整改不到位情况,指挥部已加大合同管理力度,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并完善考勤记录管理;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工程洞渣弃料的处理价与市场价相差较大问题,指挥部表示将未转让的Ⅲ标2号支洞约8万立方米洞渣弃料交由县政府进行规范处理。永缙线工程工程建设缓慢情况,指挥部采取积极措施,预计在2015年10月前通车,同时该工程超概算1倍以上,指挥部调整工程总概算为2.60亿元,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行政事业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 部分单位人员津补贴发放不合规的问题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虚编发放加班补贴4.86万元;瓯北西段标准堤工程指挥部2 位抽调人员同时在指挥部与原单位东瓯街道领取年度考绩奖1.60万元;县卫生局个别领导重复领取2009年度考绩奖0.30万元;原三江片开发建设指挥部在项目建设资金中重复列支考勤奖,其中班子成员列支2.85万元。上述相关单位和人员作了清退处理,共计收回9.61万元。
(二)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县环保局滞留的环保项目经费尚有261.30万元,其中2011年底以前的环保项目经费结存228.17万元,已于2014年6月11日介缴县财政局,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其余33.13万元已安排使用。县三电办政府投资收益货币资金结余1790万元,已及时上缴国库。
(三)关于 部分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不规范的问题。 县卫生局购置的22万元安防监控系统,该局已于2014年7月补登入帐管理;县经信局6处房产计3673.25平方米已入固定资产账管理。
五、乡镇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对江北、东瓯、黄田三个街道将财政返还社会抚养费中的计生工作经费用于发放人员奖金,远远超出按社会抚养费征收额20%用于人员奖励规定的情况。江北、东瓯、黄田三个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已分别清退1.50万元、1万元、0.50万元,共涉及54人,计清退金额47.74万元。
(二)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滞留未用的问题。 至2013年6月,黄田街道有42.57万元资金挂账一年以上未安排使用,目前已安排使用40.26万元;东瓯街道有县有关部门拨入专项资金105.98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至2014年3月东瓯街道已将滞留专项资金全额拨付;至2013年8月,江北街道滞留专项资金73.59万元, 已清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40.30万元;至2013年9月鹤盛镇滞留一年以上专项资金352.02万元,目前已安排使用196.70万元,另外扶贫专户滞留3年以上的补助资金共22笔计31.48万元, 粮食直补专户应发未发补助6.48万元,扶贫专户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已全部上介县财政。
(三)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鹤盛镇政府直接将省市补助农技推广经费计24.60万元作收入而无相应费用支出;东瓯街道将新农村体育基础设施补助经费5万元,移用拨给东瓯社区用于其他经费补助,将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专项经费5.11万元,移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上述情况两单位均已调账处理,归还原资金渠道。
(四)企业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堪忧,改制转型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县经信局除了加强轻工管理中心人员配备,加快县机电纸箱厂、县罐头厂、原县乳品厂等二轻企业改制外,对国有企业尚未出台相关改制转型的政策或措施。
2. 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管网供水漏损率过高的问题。水务集团已将漏损率指标单独列入对下属单位年度考核事项,以考核为导向推进管网维护和听检漏工作;2013年底,首次外聘引入了社会力量在瓯北、上塘进行管网检漏外包试点。
(2)关于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水务集团新设水务稽查办公室,加强了水务工作的督查;桥头水厂已建立水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水费收费已实行银行代扣制。
(3)关于应缴未缴有关国家税费的问题。水务集团下属5家分公司应缴未缴有关国家税费104.42万元已全额缴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3年县财政“同级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落实,有的已采取积极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但也有个别问题确因客观原因,整改落实难度大,需要县人大、县政府的继续关心和重视,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跟踪督查,切实提高审计成效。下一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提高依法执审水平,深化审计成果,从体制、机制上促完善,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保障永嘉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推进“两美”永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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